“你可别误会我!”虽然我还是什么也没说,她却大声嚷着,手又举高起来。“我可不是在告诉你这里头有——有什么不可告人之事,或是在指控蜜丽安偷了那些东西。哎呀,林克和我都看见她干了这件事,老普恩也同样有看到;是的,她是拿了那些东西,但她又放回去了。我跟你说,她并未将它们纳为己有,这是真的!真希望我能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她打量着我。“不过,算了,反正还不是一样,我早就料到这件事会让你大吃一惊。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正如同我所说的,我们大伙儿解散之后,蜜丽安和我去帮杰瑞佩戴络腮胡。在帮忙的过程中,蜜丽安表示了意见:‘我说啊,老头,你应该要搭配适合的服装!”

“服装?”

“对啊。你知道的,老头只穿一般普通的服装。‘不过,’蜜丽安说道,‘老爹有几件旧夹克挂在楼下的地窖。你应该去拿其中—件来穿。我下去拿一件上来好了,你看怎么样?让我下去帮你拿—件上来!’当时老头正对着那把络腮胡破口大骂,那玩意儿很难丝毫不差地粘贴上去,所以他对周遭的状况没有太留神。但蜜丽安对她自己提出来的想法非常热中。于是蜜丽安和我走进大厅,然后蜜丽安就下去拿夹克。”

“她有叫你跟她一起下去吗?”

“有啊,当然有!我本来要跟她一起下地窖的。但那时候林克刚好冲下楼来,他为了找钉子而心急如焚,所以蜜丽安就说:‘交给我来办,我去拿钉子!’对了,林克下楼梯时还差一点被那把匕首绊倒。当时他对我说:‘我的小美眉,你到楼上来帮我们忙。如果真的插不上手的话,那么上蜡密封的工作起码你做得来。’于是我们就上楼去了;当我们走到楼梯顶端、正要转身走入陈列室时,我的视线刚好往下瞄。那一刻蜜丽安正捡起匕首,而我俯视她之际,她还伸手摸了假髭须一下。你现在听我说,”女孩粗暴地下达命令,“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我可以发誓!蜜丽安还抬头对我们微笑,并且说:‘如果一不留神的话,有人会被这把匕首绊倒的。为了安全起见,我会把它交给山姆。’”

“巴特勒有看见她的举动?而且也听到她说的那句话?”

“我——是的,我是这么认为,但我不确定。他很急,而且比我早一步走入阿拉伯陈列室,所以我不能担保,不过八成他应该是听到了。”

“普恩呢?他一定看见也听到了,是不是?”

“有没有听到我不清楚,大厅两端的距离很长。但我认为他绝对有看见她的举动,除非玻璃柜挡住他的视线。你不相信我吗?你怀疑我说的话?”

“放轻松,克尔顿小姐。来,抽根烟。”

她指间的香烟正被她扭弯。我划亮一根火柴帮她点烟。她脸颊上的红晕再度展现,眼眸也变得闪闪发亮。

“你知道她拿那把匕首做什么?”

“她——她把它放到某个地方去了。”

“你确定吗?你看见她那么做了?”

“没有,但我后来问过她——在得知有命案发生后。我是昨天问她的,因为我害怕得不得了;她的回答差不多就是那样,她还说若有警方问起此事,我尽管直说无妨。”

“捡起匕首的时候,她的神情如何?”

女孩面露微笑,笑容中带着淡淡的嘲弄之意。

“海德雷先生,你还在寻找扭绞自己恐怖双手的有罪之人?她看起来十分正常;是有那么一点亢奋和讶异,但是神情相当正常。”

“讶异?为什么事情而讶异?”

“我不知道。”

“继续说下去。”

“就这样啦,你看不出来吗?我能告诉你的就只有这些了。我上楼和林克、小罗待在一块。后来我们的进度耽搁了。起初光是把那只箱子从玻璃柜挪出来,而且还不能打碎四周的陶器,这就花了他们很长一段时间。接着装锯屑的布袋破了。然后我们发现箱子的盖子腐蚀得太严重,必须用榔头和凿子非常小心地打开它。接下来如我刚才所说,蜜丽安就上楼和我们会合了;要不然你来告诉我好了,10点35分的时候……”

“我记得,你先前说她的态度是紧张烦躁,是吗?”

“在当时的情形下,我们每个人都是紧张烦躁。所有的状况都造成延误,时间又越来越逼近!你瞧,他们要把箱子搬出来,上蜡密封把它粘好,而且还要钉牢于货箱内,免得被人发现盖子根本无法打开。你一手忙脚乱起来,总会发生这一类的事情。是的,我们都有那么一点——你知道的。所以说,这里头没什么异样。而我能跟你说的我全都说完了。因为10点55分之前,我们全都待在阿拉伯陈列室里头。”

我拿起桌上的电话,对办公室外头的克拉克说:

“带他们进来。”

哈莉特无意识地举烟放入嘴里,除此之外,她不吭不响也没有其他动作。应该这么说吧,她大概是筋疲力尽而变得好奇心全无。甚至当理查·巴特勒和杰瑞·韦德在皮尔斯的引导下有点怯懦地走进办公室时,她也只是古怪地微微一笑,并且对他们说:

“被他们逮到啦?进来一块聊聊吧。”

“我们应该要参一脚的,”巴特勒说道。“你的奉承话是很中听,但我们觉得,也许你需要有人给你撑腰。事情谈得如何啊,总探长?”

我们从卡鲁瑟和伊林渥斯的说辞,可以对理查·巴特勒这个人得到两种不同的印象:卡鲁瑟告诉我们他是一个聪明的骗子,而伊林渥斯则说此人是个穿警察制服的大块头恶棍;后者这个说法也不能算是不近人情。我自己冷静地评估后,断定前者的说法比较贴切,然而,要不是后者处于异乎寻常的情绪压力下,这两种评论之间也不会有那么大的出入。巴特勒的块头是很大,他脸上除了那一对非常精明的灰色眼睛外,相貌算是和蔼可亲而且不怎么醒目,他那仔细梳理过的黑发薄薄地贴在脑门上;我猜想他的晚年应该会身体发福,坐在俱乐部里咯咯傻笑。当他略微紧张地微笑时,我发现他有颗牙掉了,某只眼睛上面还有一道伤口。他身边站了一位看起来更是机灵无比、神态果决、目光锐利的矮个儿年轻人——但好像较为沉不住气——他戴着圆顶礼帽,一副街头手风琴演奏家的顽童模样。他们俩都穿着雨衣,两人身上皆沾满雨水,表情也都是焦虑不安:杰瑞·韦德的焦虑是更胜一筹。他坐下来的时候,是一屁股往椅子边缘猛坐下去,因而发出刺耳的轧轧声,听了就叫人难过。

“总探长,我不晓得你是否认得我,”他语气从容地说道,“我就是老伊林渥斯叙述中那位邪恶令人生厌的盖博博士。伊林渥斯昨天去见我老爹,而我在书房门外听到一段有关我自己恶形恶状的事迹。这位是巴特勒先生。”

我仔细端详着他。

“巴特勒先生,”我说道,“在潘德洛的死亡命案中,我们可以用事后共谋的罪名起诉你。你发现了车厢内的尸体,却知情不报。”

“我请问你,海德雷先生: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巴特勒不加思索地问道。“当场脱口而出,然后让大家在博物馆里面恐慌而乱成一团?当然啦,本来等我坐计程车把伊林渥斯送回去之后,我就要告诉他们的。但你们的警官比我捷足先登;更何况,当时他们都已经发誓没去过博物馆,这么一来,我当然必须和他们说法一致,否则就会让众人大吃一惊而措手不及。现在若有任何苦药得吞下去,我很愿意代劳;不过我所犯下的罪行,最坏也只不过是……说到那件事,老伊林渥斯也有看到马车内的尸体,恕我冒昧推测,你可不会说他也有事后同谋之罪吧?”

巴特勒再度面露微笑,并摆出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然后放下他的帽子。

“请坐,两位,”我说道。“要抽烟请随意。你的处境非常不利,巴特勒先生,这你明白吧?”

“明白得很,谢谢你的提醒。”

我身体倾向一边。

“至于你,韦德先生,除非伊林渥斯博士的叙述完全可以采信——他是一位行径相当古怪的老先生——否则你可能会被以谋杀罪名起诉而遭到逮捕,这你清楚吗?”

“哦!老天!”老头说道,火柴的火花烧到他的手指头。“喂,等等!我?为什么?”

“因为除了你和贝克特先生外,所有的人都已经有不在场证明,而他们所仰赖的这个不在场证明,却和那位古怪的老牧师所提出的供词无关。”

“这个嘛,信不信由你,人不是我杀的,”他说道。“不过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倒是教我始料未及。就我捅出来的漏子来说,我可以告诉你,那位好莱坞老影迷正饱受妄想症之苦。我可以对天发誓,我不知道他到底是哪根筋不对劲!除非他看太多惊悚片而把脑子搞糊涂了。昨天下午他来我家见老爹,身上不但藏了一本书叫做《命运匕首》,还另外带了一本好像是续集的作品,书名是《吉安迪医师归来记》,那是塞尔弗里奇(Selfridge)那里的某个家伙在无人看守的情况下拿给他的。如果有人要送他一本描写美国蛮荒西部的小说,小心哪,最好别在爱丁堡闹出什么轩然大波啊。总而言之,”他擦抹额头,“那老小子大概有妄想症,不过,岂有此理!我是说,我们真的在那里——”

我打断他的抗辩。

“对了,巴特勒先生,韦德小姐、克尔顿小姐、何姆斯先生,还有你自己,你们四个人都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这是真的吗?”

你们应该可以看得出来,在这里设下圈套是白搭的。不管要说实话还是谎言,他们应该已经早有默契。我采取了打开天窗说亮话的策略。而巴特勒的眼睛在沉重的眼睑下打量着我,他抚弄着大拇指,带着询问意味的眼神朝哈莉特匆匆一瞥(她正在气定神闲地抽烟),最后也同样选择开诚布公的态度。

“我想,这个说法我没什么意见,”他语带讽刺地同意道。“当那——那个家伙到达博物馆的时候,我们确实都在楼上。10点45分,没说错吧?是的。不过,为何可怜的山姆没包括在内呢?”

“贝克特先生当时也跟你们在楼上吗?”

“那是当然的啰。换言之,他刚好在10点45分上楼来。”

“你是不是一直盯着表看,所以才这么清楚时间?”

他纵声大笑。

“不是那样的。阿拉伯陈列室就有一面钟;那是一面展示钟,但它的指针会转动,而且一直都很准。我是很自然而然地一直盯着它看。所有的人皆是如此,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想知道离11点钟还有多少时间。山姆的头探进来时,钟面上指的是即将10点45分。”

“关于你这番说辞,你当然愿意起誓保证,是吧?”

我如此轻易接受了他的说辞,仿佛录口供是件马虎随便的差事,这样的态度显然让巴特勒感到仓皇失措。我任凭他瞪着我(这时我正检视自己紧握的双手)。他瞄了哈莉特一下,又看看杰瑞,然后双脚在地板上前后摩擦,看来巴特勒似乎觉得这是个陷阱。

“起誓保证?”他复述我的话。“啊!是的,我当然愿意。事——呃——事实上,我觉得你会把我当成骗子看待。”

“为什么?”

“为什么?呃,警察都是这样的嘛,不是吗?某种程度上,怀疑就是你们的工作。如果没人说谎的话,那还需要你们干什么?”

“这话倒是没错,”我说道,“好啦,巴特勒先生,咱们就继续谈你在本案中所涉及的部分。来聊聊雷蒙·潘德洛好了。”

骚动不安的气息在这群人当中荡漾开来。女孩把烟丢入炉火中,然后背脊整个压在椅背上。杰瑞·韦德则掏出口袋里的口琴。

“巴特勒先生,在星期五之前,你曾听过雷蒙·潘德洛这个名字吗?”

“没听过,”巴特勒非常坚定地说道。“而且,我是在卡鲁瑟巡官发现尸体后提起有命案发生时,才首次听到这个名字。”

“打电话到布兰纳介绍所找演员的是你,对不对?”

“是的。”

“星期五下午,为了跟潘德洛解释他的角色,你和他在皮卡迪利大道上的一家酒吧碰面,是不是?”

“是的,”巴特勒笑了起来。“这你还不懂啊?我打电话给那家公司,解释我们的需求,结果他们说:‘哎呀,真是巧,我们刚好有位非常合适的人选:叫什么什么先生来着。’我没仔细听他念出名字;我甚至不晓得自己有没有听到那个名字。请教你一个问题:在你的社交生活中——不是职业生涯哦——所遇到的人当中,经过引荐之后你能马上叫出名字的有几个?名字我们是记不住的,除非有此必要。更何况,这个名字是透过电话叽里咕噜说出来的,念得好像是某个几何问题中的未知数,所以我哪记得住啊;在这种情况下,就算听到名字又怎么样?总探长,我完全没骗你,这个名字我没听过。我跟他们说:‘转告他,

下午两点到卡利班酒吧来找我。’于是我就跟他碰面了。当时我对那痞子的长相还不太喜欢,不过那个角色对他似乎是游刃有余。那时候我是问了他的名字,但他说:‘噢,这不重要;今晚我的名字就叫做伊林渥斯。’我觉得那当下他的反应有点怪,而且还像通俗剧中的歹徒轻声窃笑了起来。”

“等一下。如果你对他一无所知的话,为何你要说‘当时对那痞子的长相还不太喜欢’?你现在对他有一些认知了吗?”

巴特勒犹豫了一下。他对杰瑞说道:

“我看我们该请那位混蛋律师出面了。”

“没用的,林克,”哈莉特说道,她的脸颊一片绯红。“他通通都知道了。换句话说,他知道我和蜜丽安跟潘德洛都有过一段恋情。”

她有那么一点刻意强调“恋情”这个字眼。我们终于踏上这条一开始就不可避免的路,而对我来说,这条路是我老早就选定的方向。“恋情”,这个令人担心的恋情,足以成为本案中推波助澜的动机。我认为不用把小孩扯进来,除非后续发展变得有此需要。为了避免造成沟通上的误会,我逐字逐句地接着说道:

“是的,是有过一段恋情。在这其间韦德小姐成为潘德洛的情人。台面上我知道的就这么多,不过,如果你们大家都能保持镇定的话,别人也只需要知道这么多。”

没有人出声。他们都是忠心耿耿的朋友。哈莉特·克尔顿眼中泛着泪光。杰瑞·韦德低着头,双唇紧夹着口琴。

“那——”哈莉特低声地说。“那——那就好,”她又加上一句奇怪的措辞。“但是,怎么应付你们那位令人敬畏的验尸官呢?”

“找个高手来仔细审查你们大家的答辩书。别慌张失措,也别中计上当。这一关你们会安然度过的。不过你们要记住:千万不要糊弄我。我再问你们一次。有没有人做了不实的陈述?”

“没有,”杰瑞·韦德沉着地说道。他抬起头来,神情是一派血气方刚,而非原本玩世不恭的和善面容。“谢谢你。我们不会对你说谎的。”

“你妹妹和潘德洛的交往,你知情吗,韦德先生?”

“不,我不知情。应该这么说吧,我昨天晚上才得知这件事情。是她告诉我的。但我以前就听过有潘德洛这号人物;我是从信上知道的。很久以前,蜜丽安写信告诉我她遇上一个姓潘德洛的大帅哥,不过她常常干这种事。我会记得这个人,是因为名字听起来很像麦可·亚尔林笔下的人物。”他从口琴吹出几个刺耳有讥讽之意的音律。“我能怎么办呢?跟他说:‘先生,你一踏上俱乐部的阶梯,我就会用马鞭抽打你!’真希望我能知道该怎么做,并且有所帮助。但我的贡献很少。唉,天哪!畜生!”

他突然吹奏出一串长音,然后闭上了眼睛。

我转向巴特勒。

“关于周五晚上的事,我们希望听听你的说明。比如说,你为何这么想要捉弄曼勒宁先生?”

巴特勒似乎感到窘困。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我想,也许是他的名声促成我的动机,或者,很可能只是我想筹划一场这样的戏码表演罢了。说真的,如果你有机会了解他的话,其实他这个人还不坏,”他指着自己牙齿上面的缺洞。“我不晓得我会不会成为他的密友,但那时候——嗯,只要待人处事能懂得圆滑,日子就会好过些。不晓得你有没有听到风声,总之我和他之间是发生了一些摩擦。当我们吵得不可开交之时,突然间我意识到两个大男人你一拳我一拳满地扭打,这是他妈的多么荒谬啊,也许只是觉得好笑,或者是惺惺相惜之心油然而生,总之我竟情不自禁地开怀大笑起来。在那一刻,我领悟到一种像是人生哲理的启示:这就像是走进毒气中,却发现那其实是笑气。如果心胸能变得开阔起来,我怀疑世上还会有那么多战争吗?至于那出戏嘛——嗯,我看,就搬到大型剧院演出好了。”

巴特勒对事发当晚的说明,在细节方面和其他人的说辞十分类似,因此我就不再反复查问。我只在一个地方打断他。当时他正叙述到蜜丽安下地窖拿钉子,同时间他和哈莉特上楼至阿拉伯陈列室之事。

“你们上楼的时候,”我打岔。“韦德小姐拿起放在楼梯上面的匕首,当时她开口说了什么?”

巴特勒像是想起某件事似的一时语塞。他盯着我看。

“喂!”他大声嚷道,口气听起来似乎被人犯规偷袭。“喂,他妈的,我说——”

哈莉特不客气地说道:

“抱歉我插嘴。林克,没什么关系的,我跟你强调过很多次了,我们一定要遵守承诺对海德雷先生直言不讳。我不晓得你看到了没有,但我认为你绝对有听见。蜜丽安的确从楼梯上面捡起匕首;但是她当然有放回去,这件事说出来不会对她造成任何伤害的,因为她确实和我们一直待在楼上……不要用那种眼光看着我!”

“我没有用什么眼光看,”巴特勒以受屈的语调提出异议。他拿出手帕擦去额头的汗水。“仔细想想,我的确有听见她说了什么,好像是‘为了安全起见,我会把它交给山姆’之类的话。没错,哎呀!是她拿的!但这是第一次有人提起这件事。”

“蜜丽安和我一起讨论过了,”女孩厉声说道。“既然我们都同意开诚布公,所以,直说无妨。”

“好吧,那她拿那玩意儿究竟要干什么?”他问道。“她把匕首交给山姆了吗?我可没看到匕首曾经插在他的腰带上。不过,我也不记得最后一次看见那该死的玩意儿是在什么时候。在我的印象中,我只记得山姆和我在11点钟把棺材搬下楼时,匕首的确已经不在楼梯上了,因为当时我正在留意它的位置。看在上帝的分上,她把匕首放到哪儿去了?”

我打断他的问话。

“根据克尔顿小姐指出,韦德小姐把它‘放到某处’去了,而我们现在也别无其他线索。不过,这件事可以暂时搁到一旁。她的不在场证明很可靠,所以对案情的讨论应该没有大碍。我们来谈谈本案中的最后一幕……你发现尸体之事。”

他们全都安静了下来。原本只是胆怯不安的巴特勒,现在却首度显得心神不宁。

“噢,是的,”他说道。“那件事。正如你所知,我和山姆在快要11点钟的时候把‘棺材’搬下楼。我没听见他们在博物馆大门前叽叽喳喳说些什么。当时我脑子里惟一的念头是11点钟还没到,曼勒宁尚未抵达,所以我们仍有机会依计行事、达到目的。这时候我突然想到,我的警棍还放在楼上……”

“警棍要拿来作什么用?你的角色只不过在值勤罢了。”

“是吗?”他茫然问道。“没错。警棍伴随着制服,更何况在戏中它有非常必要的功能。你想想看,我是警察,同时是一名非常重要的角色。而我们这出小闹剧一定要有个结局,这你可以明白吧?换句话说:当山姆·贝克特按照计划俯身靠向曼勒宁、并且持刀胁迫他之时,不管我们是否已吓唬到曼勒宁,这出戏可不能像个平淡无奇的玩笑就此打住或不了了之。不,不行,绝不能如此收尾。这样的戏剧性太蹩脚了,所以我们希望能为这出戏预留伏笔。正当山姆持刀逼近之时,扮演伊林渥斯的演员用枪瞄准其他人,而哈莉特挣脱众人尖叫着跑开。这时候我上场了。‘伊林渥斯’(此人假扮成可怕的伊斯兰教徒)毫不手软地对我开枪。我应声倒地,顺手捏破放在上衣里面内有红墨水的小药丸;虽然我佯装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但其实我仍是蓄势待发。当他又要开枪之际,我用警棍打得他手腕一麻,并趁机夺走他的枪。然后我把台夫之阿布欧孛王子和危险分子伊林渥斯两人双双带到我安排的地方。这两个装腔作势、诅咒不休的家伙被关在馆长办公室里头。接着身受重伤的我,怂恿曼勒宁接下手枪挺身保护那些六神无主的可怜人。他可能畏缩害怕,也可能点头答应。如果他答应的话,我就说:‘你可有勇气把他们带到苏格兰警场去?’胆大包天的曼勒宁会叫道:‘是的,我可以!交给我吧!’当他以不屈不挠的决心握住枪时,我会哑着嗓子说道:‘准备!’然后把门踢开。于是他咬紧牙关,往门里面冲了进去。

“在桌子的另一端,山姆·贝克特和那名演员好整以暇地坐着,两人中间摆着一瓶威士忌,假发和络腮胡都已经拿下来了,脚也翘在桌面上,并且津津有味地抽着烟。

“‘请容许我,’我深深一鞠躬说道,‘容许我来引见威廉·奥古斯都·伊林渥斯博士和台夫之阿布欧孛王子。’”

我接口说道:

“我当然非常乐意听你这长篇作品中的最后一个章回。但是——”

巴特勒粗鲁地伸手一挥。

“噢,我知道此时此刻这个故事听起来简直是他妈的愚蠢到了极点,”他厉声说道。“在你这个地方,任何事情听起来都会觉得愚蠢到家。但我们所有的人都一致认为这是个非常棒的主意:在那一刻可以好好观察曼勒宁脸部的表情,这一定会很有趣的。警棍是非常、非常重要的道具,因为我必须使用到它。我这样解释你可以明白了吧?你不能设计一个非常有说服力的打斗场面,却让那一击打在装有垫料的手臂上——就这样,当我发觉时间已迫在眉睫,而警棍却不知放在什么地方时,我就飞也似的找它去了。然后我突然想起来,早先我走进博物馆的时候,顺手把警棍丢入某一辆马车里头省得它碍事。

“那时候,其他人聚集在大厅前面,而在另一边找警棍的我,打开了旅行马车面对大厅的那一扇门。我不晓得自己为何选择那一马车。或许因为它是车列中最显眼壮观的……就在我的视线下方,有个令人望而打冷颤的东西俯卧在车内地板上。

“当时我第一个念头,是某个疯子在跟我开玩笑吧。所以我没有口出恶言,也没表示什么。我只是爬进马车,把那个家伙拉起身来好看个究竟。”

“你认得他?”

巴特勒再度用手帕擦脸。

“是的,我当然认得。当时络腮胡已经没有粘在他的脸颊上;我一眼就认出了他。所以我勉强半扶着他,自己先跳下车,然后猛力甩上车门把他关在里面……接下来的几分钟,是我记忆中最无所适从的时刻;若非如此,我就不会有此印象。每个人似乎都对着我大吼大叫,但我眼前却是一片茫然,要不然就是光线有点朦胧暗淡。我会回过神来,是因为刚好瞥见大厅对面有个脑袋瓜的模糊黑影从电梯通风口后面探了出来。本质上,那个脑袋瓜没什么可怕,但对我而言却是糟糕透顶。”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

“对了。如果伊林渥斯叙述给韦德老爹听的故事我没耳背搞错的话,那他其实有—件事漏掉没瞧见。当时伊林渥斯从电梯里面的高处摔下来;他没看见我进入马车,因此他目睹到的第一个画面,是我站在车厢里头为了取得更多光源而让车门大开。

“事实上,我第一次打开那扇车门时,有样东西掉了出来。那东西原本一定是放在他身上或身边,然后才滚到车门边停住。我接住了它;我不由自主地伸手接住它。我一定是把它放到自己口袋里头去,虽然我不记得自己有这么做过。下一回我发现它的踪迹——实际上,甚至可以说这是我第二次意识到有它的存在——是在今天早上,当时我正打算把警察制服拿去物归原主,所以先行检查一下。我还没跟任何人提过这件事,所以我并不知道这东西有何含意。我现在把它交给你,喏,就是这玩意儿。”

其他人皆兴奋地起身靠近,而我的表情也很难不为所动。他在我桌上放了一把形状有点奇怪的钢制钥匙。它的主干狭长,前端有个窄洞,状似箭头的末端甚至有4个小突缘。

“咦,见鬼了——”杰瑞话没说完,却又噤嘴不语。

“怎么样?”

“我知道这是什么东西。这是馆长喜欢的一种特殊造型。它看起来很像是博物馆围墙后栅门的钥匙。”

我猝然站起来。

“可以了,就到此为止,”我说道。“各位,你们现在请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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