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炳句句似乎都在嫌弃汪大夏闯祸, 其实句句都在为保住他的狗命谋划着,汪大夏识得好歹,乖乖住了陆府的客房。

但是在陆府其他人看来, 就是向来不沾男色的四小姐带了个男人回家了!

虽然汪大夏被安排在外院居住,内宅里的人还是按捺不住一颗躁动的心,找各种理由来看他。

首先就是陆府的掌家娘子李宜人。李宜人是陆炳继母李氏的堂侄女,为陆炳生下五个女儿, 陆炳一连死个四个正妻, 在阴间凑成一桌麻将后,就不再续娶了,给侍妾李氏请封了五品宜人的诰命,打理家务。

李宜人前三个女儿都是豪门贵妇, 轮到四姑娘陆缨, 陆缨一直不肯嫁人, 拖到了十八岁, 眼看成了老姑娘, 无论李宜人如何催婚,陆缨就是不肯点头相看人家。

最近李宜人看中了南京礼部尚书孙升的幼子孙镶。孙家是江南名门望族,书香世家, 孙家人才辈出,孙升考科举是第二名榜眼,孙升的哥哥是武状元。

孙升一共有五个儿子, 全部都是江南才子,前头四个儿子都考中了进士, 将来必定都是高官(事实上后来有三个官至尚书),最小的儿子孙镶年纪还小,是国子监贡生, 还没有参加科举,但才华有目共睹,将来是必中的。

满门清贵,孙家也从不参与朋党之争,保持中立,这样的人家枝繁叶茂,将来陆缨嫁过去,无论朝廷如何动荡斗争,她一辈子都会富贵安宁,是个最好的归宿。

何况孙镶是最小的儿子,陆缨嫁过去不用当家、去操心琐碎的家务事,不用管人情来往,清清静静享福就行了。

李宜人觉得,从实惠舒心的方向来看,四姑娘是嫁的最好的。

原本李宜人打算带着三个出嫁的女儿齐上阵,软硬兼施说服陆缨同意这门婚事的。如果陆缨不同意,她也要做主定下婚事。

反正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也是为了女儿好,女人都要嫁人的,孙镶是最好的人选,女儿或许会恨我自作主张,但是将来她会感激我的。

就在李宜人都绝望的打算强逼女儿嫁人时,陆缨却带个男人回家了!

李宜人顿时热血沸腾,四姑娘终于情窦初开了?晓得为自己的终身大事打算了?如果她自己喜欢最好不过了,我不用冒着母女之情破裂的危险逼她嫁到孙家当小儿媳妇。

真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李宜人是个半老徐娘,并不怎么避讳男女之防,当即就命丫鬟捧着几套男人换洗的衣服,带着丫鬟婆子心急火燎的去外院,以长辈的身份看客人。

小厮刚刚给汪大夏擦拭身体,上了药,梳了头发,换了一件月白袍子,汪大夏坐下吃着迟来的晚饭——他就是这种心大的人,今天在鬼门关蹭了无数次,惊心动魄,都丝毫不影响他的食欲。

吃到一半,李宜人就来了。

汪大夏赶紧放下筷子,上前施礼。

所谓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汪大夏长的帅,目光清澈,身材挺拔,相貌在锦衣卫可以排第一名,是锦衣卫第一美男子——因为陆缨是女子,放弃参与排名。

仅仅凭长相,李宜人就满意了,觉得配得上四姑娘,遂坐下来细细问了他的家庭出身。

汪大夏老老实实一一道来,连因放印子钱而被休的继母吴氏都没有隐瞒——他不敢啊,这可是陆缨的亲娘!

汪大夏北城四害之名,京城皆知,李宜人略有耳闻。但是汪大夏在加入锦衣卫之后立的功绩,也是有目共睹了,四个月连升三级,从小卒凭本事升到了百户。

而传得满天飞的汪大夏、魏采薇、陆缨什么流产三角虐恋情深,李宜人当然不会相信,陆缨是女儿身,所有的风流韵事都是为了方便锦衣卫连破大案。

至于放印子钱的吴氏被休、汪千户被削职,在京城是丑闻,家门之耻。

但是对于李宜人而言,反而是一桩好事:没有婆婆,女儿陆缨嫁到汪府,不用伺候婆母。公公又无官职,也无法摆出威风,反而要讨好陆家人。

如此一来,陆缨将来在婆家可以横着走,不用受到拘束。

关键是,陆缨她自己喜欢啊,这比什么都重要。

李宜人对汪大夏更加满意了,恨不得明天就把陆缨嫁过去。

李宜人点点头,又问:“你今年多大?”

汪大夏:“十四岁。”

居然比我们家樱娘足足小四岁……四岁好啊,女大四,福寿至嘛!李宜人像天下所有催婚的父母一样,看个稍微齐整一点人选就觉得好得不得了,那那都是优点,都是绝配,都是缘分刚刚好。

李宜人说道:“你就安心在这住下,我们家老爷说要你这几天别出门。男人又不是闺阁小姐,在家闷不住。你想要玩什么、吃什么,尽管跟伺候的小厮说,他们会给你买回来。若伺候的人不尽心,你就跟我说,我来教训他们。”

汪大夏忙道:“他们都挺好的,晚辈这段时间要叨扰宜人了。”

李宜人笑道:“多双筷子的事,你就放心住,把伤养好。哎哟你看这脸,长的这般标致,却划了好几个血口子,万一留下疤就不好了,这是宫里的秘方膏药,记得要小厮至少一天三次的给你抹上,保管不留疤痕。”

我家四姑娘眼光高,你要是破了相,怕她不愿意。

汪大夏双手接过,忙不迭的感谢。对李宜人自是要以礼相待,不得半点怠慢,否则会被陆缨打的,我本来就打不过她,现在知道她是女人,我都不好意思还手了。

看着传闻中的北城四害汪衙内这样谦虚有礼,李宜人心道,真是浪子回头啊,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分明是个不错的孩子。

陆府内宅,陆缨正在洗澡,她泡在浴桶里,她今天几乎打了半天群架,浑身酸疼,身上好几处清淤,泡在热水里有利于她放松肌肉。

陆缨洗澡,浴桶里没有花瓣之类的香氛玩意儿,桶里有一包包活血化瘀的药材,是药浴。

五妹陆小妹闻讯,迫不及待的来找她,“四姐姐,我听说你带个男人回家了?连母亲都去前院相看他去了。”

陆小妹年纪最小,娇憨可爱,她已经熟悉了四姐姐浴房里的药味,搬了个小杌子在浴桶边坐下,熟练的给陆缨捏肩按摩。

陆小妹待字闺中,不好去外院围观外男,只好来找姐姐直接问。

“用点力,”陆缨闭着眼睛,靠在浴桶边缘,“汪大夏,北城四害听说过吧。”

陆小妹乖巧的点头,“听过,北城第一纨绔,北城未婚少女们的噩梦嘛。”

陆缨说道:“就是他,我把他带回家了。”

“什么?”陆小妹双手一滞,“四姐姐,婚姻大事,是一辈子的事情,你千万不要被母亲和姐姐们逼得随便找个男人嫁了啊。”

陆缨沉默,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承认她就得出嫁,不承认汪大夏会死的,所以干脆不说话。

陆小妹不知道内情啊,短暂的惊讶之后,说道:“四姐姐是脂粉堆里的英雄,打小就与众不同,我相信四姐姐的眼光,如果汪大夏真的是个一无是处的纨绔,他也不会那么快升百户的。姐姐喜欢他,还直接把他带回家,他必定有过人之处,不过——”

为了帮助四姐姐有情人终成眷属,陆小妹连压箱底的秘密都抖露出来了,“四姐姐下手一定要快。我前些日子偷听母亲和大姐、二姐、三姐商议你的婚事,说是实在不行,就干脆先斩后奏,给你和南京南京礼部尚书孙升的幼子孙镶把婚事订上。”

“孙家满门进士,是大明最会考科举的人家,家学渊源深厚,满门清贵,听说还长的斯文俊秀。以母亲和姐姐们的眼光,他们肯定觉得孙镶比汪大夏强一百倍,四姐姐若喜欢汪大夏,一定要早做谋算啊。”

还有这种乱点鸳鸯、逼上花轿的事情?

陆缨睁开双眼,拍了拍五妹的手,”谢谢小妹告知,我知道怎么做了。”

陆小妹点点头,说道:“四姐姐可以去求父亲成全,父亲最疼你了,又是一家之主,只要他一开口,母亲和姐姐们都得听父亲的。”

陆缨洗了澡,已经二更天了,九月的秋天夜里已经有了露水,陆缨换了衣服——这次是女装,去了外院。

汪大夏吃饱喝足,正要上床睡觉,服侍他的小厮神情诡异的说道:“汪百户,我们家四小姐请你去邀月台。”

不得了了!四小姐居然穿了女装见一个外男!

汪大夏心道:不会吧,我都伤成这样,晚上还要监督我练武?你是什么魔鬼吗?

汪大夏没得办法,如今寄人篱下,只能听主人家吩咐。

汪大夏疲倦的拖着一根长棍去和陆缨对招。

小厮看着棍子惊呆了,“这个……不合适吧。”那有带着长棍去约会的?

汪大夏以为带的兵器不够,哦了一声,将绣春刀也带上了,练了棍法还要练习刀法,这怕是要练到三更半夜。

汪大夏就这样腰挎长刀,肩背长棍去了邀月台。

他看见一个身形婀娜的美人站在高台上,秋风吹拂着她的长发,腰间的环佩叮咚作响。

汪大夏:“劳烦姑娘去通报你们家四小姐,汪大夏已经来了。”

美人转身回头。

汪大夏当场就像坠入冰窟般冻住了,手里的长棍落地,砸在脚背上都不晓得疼。

陆缨说道:“有件事需要你配合一下,我们两个算是各取所需。你可以保住性命,我也不用被逼嫁入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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