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全新的事物很少,就算最伟大的演讲家,也要借助于阅读和书本的资料来获取灵感。要扩大文字储量,必须让自己的头脑常常接受文字的洗礼。

英国一位失业的穷人,走在费城的街道上找工作。他走进大商人保罗·吉彭斯的办公室,要求和吉彭斯先生见面。吉彭斯先生用不信任的眼光看着这位陌生人。他的衣衫褴褛,衣袖底部全磨光,全身上下到处透露寒酸气。吉彭斯先生一半出于好奇,一半出于同情,答应接见他。吉彭斯只打算听对方说几秒钟,但随即几秒钟却变成几分钟,几分钟又变成一个小时,而谈话依旧进行。谈话结束后,吉彭斯先生打电话给费城的大资本家之一的狄龙出版公司的经理罗兰·泰勒先生,邀请他和这位陌生人共进午餐,然后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工作。这个外表穷困潦倒的男子,怎么能在这样短的时间里影响两位重要人物?

他的秘诀就是:出色的英语表达能力。事实上,这个人是牛津大学的毕业生,到美国从事一项商业任务。不幸这项任务失败,他就被困在美国,有家回不了——既没有钱,也没有朋友。英语是他的母语,所以他能说得准确又漂亮,听他说话的人立即忘掉了他那双沾满泥土的皮鞋、褴褛的外衣和那不修边幅的脸孔。他的辞藻成为他进入最高级商界的护照。

这名男子的故事虽然有点与众不同,但它说明了一个真理:我们的言谈,随时会被别人作为评价我们的依据。我们说的话,显示我们的修养程度,它能让听者知道我们怎样的出身,它们是教育和文化的证明。

前面提过,我们——包括你和我——接触世界的方式只有四种。旁人是根据四件事情来评估我们,并把我们进行分类:我们做什么,我们看起来什么样子,我们说些什么,我们怎么说。然而,很多人稀里糊涂地过了一生,离开学校后,不知道要努力增加自己的词汇,不去掌握各种字义,不能准确而肯定地说话。他习惯了使用那些已在街头和办公室过度使用的、意义虚幻的词句,就难怪他的谈话缺乏明确性和个性特点了,也难怪他经常发音错误、弄错文法了。我甚至听到很多大学毕业生常常脱口而出市井流氓的口头禅——连大学毕业生也犯这种错误,我们怎能期望那些因经济能力不足而缺少教育机会的人不这样呢?

几年前的一个下午,我站在罗马的古竞技场里思绪万千。一位陌生人向我走来——是位来自英国殖民地的游客。他先自我介绍一番,然后大谈在这个“永恒之城”的游历经验。不到三分钟,“Youwas”“Idone”就纷纷脱口而出。那天早晨出门时,他特意擦亮了皮鞋,穿上一尘不染的漂亮衣服,企图维护自己的自尊,可是他忘了装饰他的词汇,以便能够说出优美的句子。他向女士搭讪时,如果未脱下帽子,他会感到很惭愧;但却不会惭愧——他甚至连想都没有想到——弄错了文法,也会冒犯别人的耳朵。他的话,整个儿地把自己暴露出来,等待旁人的评断和分类。他用英语遣词造句的能力实在差劲极了,就像不断地向这个世界宣告,他是一个多么没有文化的人。

艾略特博士在哈佛大学担任校长三分之一个世纪后宣称:“我认为,在淑女或绅士的教育中,只有一堂必修课,就是能准确、优雅地使用他本国语言。”这句话意义深远,值得我们良久深思。

那我们怎样才能和语言产生亲密的关系,可以用优雅、准确的方式来表达呢?幸运的是我们的方法一点都不神秘,非常的清楚。它是个公开的秘密——林肯使用它,就获得了惊人的成就。除他之外,没有任何一位美国人能把语言编织成如此美丽的形式,或能说出如此无与伦比、富有音乐节奏的语句:“怨恨无人,博爱众生。”难道一位懒惰又不识字的木匠,和一个没有特殊学识及技能的平凡女子结合而生下的儿子——林肯——特别得到老天厚爱,天生就具有运用语言的天赋?可没有什么能证明这一点的。当他当选为国会议员后,他在华府的官方记录中有一个形容词来描述他接受的教育:“不完全。”他一生中,接受学校教育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那么谁是他的良师呢?肯塔基森林内的萨加林·伯尼和卡里伯·哈吉尔,印第安纳州鸽子河沿岸的亚吉尔·都赛和德鲁·克诺福——这些巡回小学教师,他们从这个拓荒者的屯垦区流浪到另一个屯垦区,只要当地的拓荒者愿意用火腿和玉米来交换,他们就留下来教导小孩子们“读、写、算”。林肯只是从他们那里获得了很少的文化教育和思想启蒙,他所在的生活环境对他语言才能的助力也不多。

他在伊利诺伊州第八司法区结识的那些农夫、商人和诉讼当事人,没有一个拥有特殊或神奇的语言才华。但林肯没有——你必须记住这个重要的事实——没有把他的时间全部浪费在这些才能和自己差不多或者更低的同伴身上。他和一些头脑灵活的人物——各个时代最著名的歌手、诗人等等——成好朋友。他可以把柏恩斯、拜伦、布朗宁的诗集整本整本背诵,写过评论柏恩斯的演讲稿。他的办公室放着一本拜伦的诗集,家里也放上一本。办公室的那本,由于经常翻阅,只要一拿起来,就会自动翻到《唐璜》那一页。他进入白宫后,内战的悲剧吞食了他的精力,在他的脸上刻下深深皱纹,但他仍然抓住一点时间拿本英国诗人胡德的诗集躺在床上翻阅一下。有时候他深夜醒来,随手翻开诗集,会凑巧看到有特别启示或令他感到高兴的诗。他就会立刻起床,穿着睡衣、拖鞋,悄悄到白宫各个房间寻找他的秘书,然后将一首又一首的诗读给秘书听。他也会抽空复习他早已背熟的莎士比亚名著,也会批评一些演员对莎剧的理解,提出自己独特的见解——他曾写信给莎剧名演员哈吉特说:“我已经读过莎士比亚的这些剧本。和任何一个非专业的读者阅读的次数一样多。李尔王、理查三世、亨利八世、哈姆雷特,特别是麦克白。我认为,没有一本剧本比得上麦克白,写得太好了!”

林肯热爱诗歌。他不仅在私底下背诵朗读,也公开进行背诵和朗读,甚至还试着写诗。他在妹妹的婚礼上就朗诵过他的一首长诗。到他中年,他已经把自己的作品写满了整本笔记簿——虽然他对这些创作没有信心,甚至不允许最好的朋友去翻阅。

罗宾森在他的著作《林肯的文学修养》中写道:“这位自学成功的人,用真正的文化素材把思想装点起来,可以称之为天才。他的成就过程,和艾默顿教授描述文艺复兴运动领导者之一的伊拉斯莫斯的教育情形一样:离开了学校,只能用唯一的教育方法来自我教育,直至成功。这个方法就是永不停息地学习和练习。”

林肯这位举止笨拙的拓荒者,年轻的时候经常在印第安纳州鸽子河的农场里剥玉米叶子和杀猪,赚取一天三角一分钱的微薄工资。但后来却在盖茨堡发表了人类有史以来最精彩的演讲。在盖茨堡战役中共有10万大军参战,有7000人阵亡。著名演讲家索姆奈在林肯死后不久说,当这次战斗的记忆从人们的头脑里消失之后,林肯的演讲却仍然烙在人们心里。如果这次战斗再度被人们记起,最主要的原因一定是人们想起了林肯的演讲。谁能否认这预言的准确性呢?

著名政治家艾维莱特在盖茨堡一口气演讲了两个小时,但他说的话早被人遗忘。林肯的演讲虽然不到两分钟——一位摄影师想拍下他发表演讲的情景,但还没有来得及架起那款原始的照相机对准焦距,林肯的演讲已经结束了。

林肯在盖茨堡演讲的全文被刻在一块不会腐朽的铜板上,陈列在牛津大学的图书馆,作为英语文字的典范:学习演讲的每一个人,都应该背诵过:

87年前,我们的祖先在这大陆建设了一个新的国家,孕育了自由,并且献身给一种信仰:所有人类一生下来都是平等的。现在,我们正进行一次伟大的内战。我们在试验,究竟这个国家,或者任何一个有这个主张和信仰的国家,能不能长久地存在。我们在这场战争的伟大的战场上集会。我们奉献出这个战场上的一部分土地,作为那些在此为国家的生存而牺牲了生命的人永久安息的地方。我们这样做,是非常适合和正当的。可是,从更广泛的角度来说,我们不能奉献这片土地——我们不能使之神圣,我们也不能使之有尊严。那些在这里奋斗的勇敢的人们,活着的和死去的,已经使得这块土地神圣,这不是我们能有所增减的。世界上的人们不会注意,更不会长久地记得我们在这里的讲话。他们却将永远不能忘记这些人在这里做的事。相反,我们活着的人应该献身于在这里作战的人们曾经如此英勇地推进但还没有完成的工作——由于他们的光荣牺牲,我们更坚定地致力于完成他们曾经奉献全部的事业——我们在此坚决地拿定主意,要让他们不会白白地死去——要让这个国家在上帝的庇佑下,得到自由的新生——要让那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不致从地球上消灭。

很多人认为,这篇演讲稿结尾的那个不朽的句子是由林肯创作出来的。但是,事实真是这样吗?在盖茨堡演讲的几年前,林肯的律师伙伴贺恩登曾送了一本巴克尔的演讲全集给林肯。林肯读完了全书,记下了书中的这句话:“民主就是直接自治,由全民管理,权利属于全体人民,由全体人民分享。”而巴克尔的这话又可能借鉴韦伯斯特,因为韦氏在四年前给海尼的复函中说:“民主政府是为人民而设立的,由人民组成的,对人民负责。”韦伯斯特则可能借鉴门罗总统,门罗总统早在韦氏的三分之一个世纪前表达过相同的看法。而门罗总统又该感谢谁呢?在门罗出生的500年前,英国宗教改革家威克利夫在《圣经》的英译本序中说:“这本《圣经》是为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所翻译的。”再在威克利夫之前,耶稣基督诞生的400多年前,克莱翁向雅典市民发表演讲时,也就谈到一位统治者是“民有、民治及民享”。而克莱翁究竟是从哪位祖先那儿获得这个观念,那已是不能再考证的古老往事了。

世界上全新的事物实在太少了,最伟大的演讲家,也要借助于阅读和书本的资料来获取灵感。

读书!这就是成功的秘诀。想扩大文字储量,必须让自己的头脑常常接受文学的洗礼。约翰·布莱特说:“我到图书馆去,只会感到一种悲哀:生命太短暂了,我根本不可能充分享受呈现在我面前的丰盛美餐。”布莱特15岁离开学校,到棉花工厂工作,从此再也没有机会上学。然而,他却成为他那个时代最辉煌的演讲家,以善于运用英语语言闻名。他阅读、学习、做笔记,背诵拜伦、密尔顿、华兹华斯、惠特尔、莎士比亚、雪莱等著名诗人的长篇诗歌。他每年都把《失乐园》从头到尾看一遍,来增加他的词汇及文学素材。

英国演讲家福克斯通过大声朗诵莎士比亚的作品,来完善他的演讲风格。格雷史东把自己的书房称为“和平庙堂”,有15000册藏书——他承认因为阅读圣奥古斯丁、巴特勒主教、但丁、亚里士多德和荷马等人的作品而获益匪浅。荷马的希腊史诗《伊里亚特》和《奥德赛》使他很着迷,他写下了六本评论荷马史诗和他的时代背景的书。

英国著名政治家、演讲家庇特年轻的时候,经常阅读一两页希腊文或拉丁文作品,然后把它翻译成英文。他十年如一日地这样做,因此“他获得了无人能比的能力:在不需事前思考的情况下,就能把自己的思想化成最精简、最佳排列的语言”。

古希腊著名演讲家、政治家狄摩西尼斯八次抄写历史学家修西得底斯的历史著作,希望学会这位历史学家华丽高贵又感人的措辞。然而两千年后,威尔逊总统为了改善自己的演讲风格,要去潜心学习狄摩西尼斯的作品。英国著名演讲家阿斯奎斯发现,阅读大哲学家伯克来主教的著作,是对自己演讲风格最好的训练。

英国桂冠诗人但尼生每天都研究《圣经》,大文豪托尔斯泰把《新约福音》读了又读,最后竟然背诵下来。罗斯金的母亲每天逼他背诵《圣经》的章节,又规定每年要把整本《圣经》大声地朗读一遍,“每个音节,一词一句,从创世纪到启示录”一点也不能少。最后罗斯金把自己的文学成就归功于这些严格的训练。

RIS被公认为英国文字中最受人喜爱的姓名缩写,因为它代表了苏格兰著名作家史蒂文生,他可以被称为作家中的作家。他是怎样获得让他闻名于世的迷人风格的呢?很幸运他亲自告诉了我他的故事:

“每当我读到令我感到非常愉快的一本书或一篇文章的时候——这书或文章很恰当地讲述了一件事,提出了某种印象,或者它们含有显而易见的力量,或者在风格上表现出愉快的特征——我一定要马上坐下来,模仿这些特点。往往第一次不会成功,那我就再试一次。通常连续几次都不会成功,但我至少从失败的尝试里,对文章的韵律、各部分的和谐与构造等方面进行了练习。

“我用这种勤奋的方法模仿过海斯利特、兰姆、华兹华斯、布朗爵士、狄福·霍桑及蒙田。

“不管喜不喜欢,这就是学习写作的方法。不管我有没有从中获得收获,这就是我的方法。大诗人济慈也是用这种方法学习,而在英国文学上再也没有比济慈更优美的诗人了。

“这种模仿方法最重要的一点是:模仿的对象,总有你无法完全模仿的特点。去试试看,一定会失败的。而‘失败是成功之母’的确是一句古老又十分准确的格言。”

我们已经举出很多的成功人物的例子,这个秘诀已经完全公开。林肯给一位渴望成为名律师的年轻人的信上说:“成功的秘诀就是拿起书本,仔细阅读及学习。工作,工作,工作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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