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5月4日,公诉方宣布听证结束。

被告方的听证只用了一天,因为他们只有一个证人——笔迹鉴定专家马克·丹彼克斯。他的证词,总的来说,只是反驳公诉方证人、笔迹鉴定专家约翰·奥斯波恩的某些观点。马克认为,笔迹鉴定、严格地讲,并不是一门科学,因为它没有确切的依据,其基本方法只是比较对照,所以没有人能肯定地说,娴泰或肯尼就一定是那十几本笔记的作者。至于约翰·奥斯波恩所证明的,在转让契约和委托授权书等文件上,伊琳·苏尔曼的签名并非真迹,马克未加任何评论。

被告方律师正要起身告诉法官和陪审团听证结束,娴泰突然插言说,她要到证人席上作证。“只有我才能向陪审团证明我们的无辜和清白。”被告方请求暂时休庭,让他们与娴泰谈谈。

律师们知道娴泰准备要说什么,她已事先写好了约2000字的稿子,又是一篇故事新编。说她早就与伊琳·苏尔曼相识。1997年,伊琳私下里对她说钱快花光了,想卖掉这幢公寓后躲到什么地方去隐居养老享清闲,托娴泰替她寻找买主。由于某种原因,伊琳不希望这桩买卖公开。娴泰的朋友和会计师亚伦·卢梭表示对苏尔曼大厦有兴趣,请娴泰出面帮助他调查产权等资料,并派她来纽约与伊琳秘密接洽。亚伦用朋友墨尼·盖林的名字为娴泰租下了1B房间,伊琳经常趁早晨或晚上无人之时来1B与娴泰商谈有关事宜。两位公证人在1B房间见到的确实是伊琳·苏尔曼本人。转让契约办好后,伊琳把一些东西,包括证件、钥匙等等交给了娴泰,然后携巨款隐居而去。没有人加害于她,也没有人知道她的去向。思坦利·帕得逊是亚伦·卢梭派来接手苏尔曼大厦的。伊琳·苏尔曼失踪后,警方破案无门便栽赃娴泰母子,所有的证据都是警方安排的,100多个证人全是假的。

被告律师与他们的委托人在一间会议室里商谈了两个多小时。娴泰固执己见,对律师们的劝告充耳不闻,坚信她那篇破绽百出的故事能够打动说服陪审团。肯尼急了,他流着眼泪恳求母亲说:“他们说的对,妈妈,如果你出庭作证我们就死定了。我们会输得很难看,我这一辈子就算彻底毁了。”这位二十几岁的毛孩子仍天真地相信,没有尸体就判不了他们的罪。但娴泰不为所动:“宝贝儿,我知道该怎么办。”

律师们只得再换一个角度。麦可·哈迪语重心长地对娴泰说:“你知道,一旦站到了证人席上,你就是孤军奋战,我们谁也帮不了你。你觉得你有把握自己对付公诉方那些交叉取证的问题吗?”

娴泰不语。

霍赛·慕尼茨插话道:“这是一场旁证审理,他们可以向你提任何问题。你想没想过,假如他们提到十年前那桩奴役案会是什么结果?别忘了,陪审团里只有三位白人,其他全是黑人和南美人。”

麦可继续说:“要不我们演习一下交叉取证试试。我们每个人问你一个问题。”

霍赛第一个提问。娴泰听了他的问题就傻了,嗫嚅半晌,然后转向其他律师说:“我该怎么回答?”

下午2点20分,当被告一行回到法庭时,肯尼的脸上带着微笑。霍赛·慕尼茨起身道:“法官大人,我们的委托人请求讲几句话。”

“她决定不再作证,是吗?”冉娜·乌维勒法官问。

“我不是很清楚。”霍赛耸耸肩。

“法官大人,我只是想……我希望我有权问一个问题。”娴泰开始说。

“你可以问,但我不一定回答。”

“这是一起冤案。我请求您允许电视直播,让全国人民都知道真相。”

“你的律师曾经提过类似的请求,但已被否决了。”

“那我请求向媒体发表讲话。”

“你得通过律师提出正式申请。”

娴泰还是不依不饶地继续纠缠。法官冉娜制止她说:“谢谢你,凯梅斯女士,你可以坐下了。”

“不!我不会坐下,我要作证。我是这个孩子的母亲。我们是冤枉的。让我到证人席上作证!”

“你可以作证。”

“但是我害怕。害怕你,害怕这个司法系统,害怕流言蜚语,害怕媒介灌输给公众的那些谎言。”娴泰的声音越来越高。

“请你坐下!”乌维勒法官厉声道。

娴泰已变得歇斯底里。她转向挤得水泄不通的旁听席:“这是一个公正的所在吗?我们没有罪,我们是无辜的。看在上帝的份上,救救我们吧!”她抽泣着,声音哽咽。一名法警过来将她按在座位上。

“凯梅斯女士,”法官冉娜·乌维勒正色道,“请你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不然我将把你逐出本庭。你必须和这里所有的人一样遵守本庭的规章。所以请你听好了,如果再发生如此咆哮公堂的事件,你将会被驱逐出庭,而本案将在你缺席的情况下继续审理。”

从5月8日到12日,双方的收场白或总结性发言持续了整整一周。代表娴泰的麦可·哈迪在发言中重申了他的“替罪羊”理论,指责警方没有做彻底的调查,没有追查其他可能的作案人,特别是苏尔曼大厦的员工和科比基金会。科比基金会是伊琳·苏尔曼为纪念她的母亲而设立的,其宗旨是挽救和弘扬濒于绝迹的手工针线和刺绣艺术。伊琳·苏尔曼在其遗嘱中将她财产的大部分捐赠给该基金会。麦可还从被告方的角度重新审视了警方在林肯轿车、1B房间和黑色提包里收集到的物证,“无非是些日常用品”。至于枪支,麦可说,在这个国家,携带枪支的人比比皆是,但你并不能因此就指控他们是杀人犯。“我相信,你们在思坦利·帕得逊的家里会看到更多的枪支。”麦可·哈迪最后提醒陪审团成员,不可让对伊琳·苏尔曼的同情左右了本案的裁决。

迈尔·沙其则侧重于质疑某些证人的可信度。他再次提到“筑室沙上”的比喻。最后委婉地为他的委托人肯尼讲了一句话:“请对这位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公平一点。毕竟在他的生活中,他很难作出自己的选择和决定。”由于娴泰不顾律师们的多次提议,一定要把肯尼与自己绑在一起作为“联合被告”受审,所以迈尔在发言中不便过多地指责娴泰,从而为肯尼争取较好的结果。

公诉方的两名女将,安娜·冬妮立和康妮·佛南达,利用这最后的机会重新浏览和回顾了所有的物证和证词,告诉陪审团要相信自己的眼睛,自己的心,从这些如山的铁证中作出自己的裁决。最后,康妮复述了一遍警方和公诉方重组的案情经过:“他们扼住她的脖子,使她窒息而死。他们包裹好尸体,塞进林肯车的后厢,然后运到一个神不知鬼不觉的地方扔掉。他们夺走了如同她身体一部分的私人钥匙,洗劫了她的房间,抢走了她的个人物品。当娴泰和肯尼被捕时,这些属于伊琳·苏尔曼的东西就在他们身上,而几小时之前,有人还看见伊琳活着……不要因为没有尸体就让这两个被告溜之大吉逃之夭夭。正因为没人能找到被害者的尸骨,更说明了作案人的凶险狡诈诡计多端。对他们来讲,伊琳·苏尔曼不过是件东西,一个必须拔掉的眼中钉,一块必须搬掉的绊脚石。但是对她的朋友们而言,就在她失踪的前一天,7月4日晚上,伊琳·苏尔曼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5月15日,星期一,12名陪审员逐一经过被告席走进审议室,在他们的身后大门关上了。40分钟后,陪审长送出第一张给法官的条子,陪审团成员需要一张苏尔曼大厦一楼的平面图,以确定伊琳·苏尔曼的1A办公套房和肯尼租住的1B房间的相关位置。在以后的几天里,条子源源不断地送出。陪审团还索取了伪造的契约,笔记本,以及警方在苏尔曼大厦内拍摄的照片等等。在讨论窃听罪时,两名陪审员要求法庭证明娴泰和肯尼确实拥有窃听装置,而且那些窃听磁带确实存在,尽管在法庭上播放过某些段落。陪审员们承认,有的要求只是出于好奇,“一直听人说起,所以总想看看。”他们还多次要求冉娜·乌维勒法官向他们详细解释有关法律条款,或请法庭文书重念某段证词。

就肯尼到底算不算他母亲的受害者这个问题,陪审团作了长时间的讨论。“他这么年轻,生活才刚刚开始。他有一个非常霸道的母亲。”但另一方面,尽管并非主谋,肯尼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位年轻的陪审员指出:“我和他同龄,我对他的处境深表同情。但他毕竟不是孩子,应该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在整个庭审的过程中,肯尼的脸上总是一副无辜的表情。但当有人切中他们的要害时,几位陪审员注意到,肯尼会用充满仇恨的目光恶狠狠地盯着证人。“他的眼神告诉我,他完全有可能杀人。”一位陪审员说。

至于1998年7月5日,从上午11点26分到下午2点24分,即娴泰的手机关机的那三个小时空隙,陪审团认为,娴泰和肯尼完全有可能在这段时间里杀了伊琳·苏尔曼,收拾现场,开车到新泽西州某处扔掉尸体,再返回曼哈顿。他们还认为,如果那天阿兰赛丽·列微拉碰巧在不合适的时候来到一楼,或被娴泰和肯尼撞见,她也有可能会惨遭毒手。这一点,与纽约警署专案组的约瑟夫·雷兹尼克在办案过程中得出的结论不谋而合。

陪审团在审议开始之前一致同意,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对起诉书上列举的罪行逐项进行裁决。娴泰被指控的罪行包括:杀人罪3项、非法持枪罪4项、伪造罪16项、窃听罪29项,还有抢劫罪、盗窃罪、策划阴谋罪、非法侵占巨额财产未遂罪、非法拥有盗窃物品罪和非法拥有伪造文件罪各1项,共计58款。肯尼被指控的罪行与娴泰相似,但有17项伪造罪和2项非法拥有伪造文件罪,共计60款。每次表决之前总有人问:“这次是谁?”如果是娴泰,有的陪审员会高举双手,以示对她应罪加一等,加倍惩罚。

5月18日午后,陪审团终于就起诉书上对娴泰和肯尼的一共118项指控一一作出了裁决。

下午2点,法庭内外已是人山人海。2点45分,当两位凯梅斯被带到被告席上就座时,肯尼尚能保持镇静,娴泰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她的头不时神经质地晃来晃去,焦虑但仍带凶光的眼神就像一只等待着被屠宰的惊恐万状的笼中野兽,她不停地问身边的霍赛·慕尼茨:“我们输定了,是吗?”“他们会裁决我们有罪,是吗?”

2点54分,法警打开审议室的大门,12名陪审团成员鱼贯而出。一时间,法庭内所有的目光全都聚集到了他们身上。众人试图从陪审员们的举止表情猜出两名被告的命运。

待他们在陪审席上坐定,法官冉娜·乌维勒关照了陪审长几句话后,法庭文书问道:“陪审长女士,请问陪审团是否已作出了裁决?”

“是。”

“起诉书第一款,指控被告娴泰·凯梅斯二级(故意)杀人,裁决有罪或无罪?”

“有罪。”

“起诉书第二款,指控被告娴泰·凯梅斯抢劫杀人,裁决有罪或无罪?”

“有罪。”

“起诉书第三款,指控被告娴泰·凯梅斯盗窃杀人,裁决有罪或无罪?”

“有罪。”

“窃听?”“伪造?”“非法持枪?”“非法拥有盗窃物品?”……

“有罪。”“有罪。”“有罪。”“有罪。”……

20分钟里,陪审长一连说了118个“有罪”,娴泰58个,肯尼60个。因为警方没有找到伊琳·苏尔曼的尸体,公诉方不可能以一级或预谋杀人罪起诉两名罪犯。

娴泰完全吓瘫了。她双目紧闭,头靠在霍赛·慕尼茨的肩上。法警来到她身后,她竟半天站不起来。

当肯尼被法警带走时,他平静地对娴泰说:“妈妈,我爱你。别着急,这事还没完。”他是指他们还会上诉。

2000年6月27日,本案的两名被告数罪并罚,娴泰·凯梅斯被判刑127年零8个月,肯尼·凯梅斯被判刑130年。

在宣布判决之前,法官冉娜·乌维勒在法庭上说:“在我多年的法官生涯中,不管被告犯的是什么样的罪,对我来讲,判刑从来都是一项艰难甚至痛苦的职责。但是今天我要说,我不感到痛苦。”

2002年,娴泰和肯尼被引渡到加利福尼亚的洛杉矶,他们将在这里接受达威·卡兹丁谋杀案的审判。

本书收集的案例都曾在美国社会轰动一时。其中不乏犯罪学、法医学和刑侦学的经典,也有为法学界人士广为传颂的法庭辩论的精华,更有奇案、悬案和历时数载乃至数十载的疑难案。

这不是侦探小说,也不是恐怖电影,既没有作者安排的曲折,也没有读者企盼的圆满,其引人入胜之处只在于——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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