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躺在长椅上。”

治安法官约翰,菲尔丁一边用晚餐,一边听取安的报告。安也同样坐在餐桌旁一起用餐。

“脖子上紧缠着白色丝稠领巾,应该是勒毙。为了我们的食欲着想,不是砍杀真是幸运。”

法官听见安切割牛排的刀子碰撞盘子的声音。

法官雇了一个在法国磨练过厨艺的厨子。这厨子调出来的酱料,即使邀请法国人来做客,也不必担心被嘲笑英国人吃的是鹦鹉饲料。

可是,此时的酱料却令法官觉得有些乏味,他发现是鼻塞的缘故。现在是夏天,自己却感冒了吗?他出声擤鼻涕,却依然不舒爽。

“应该是他自己的领巾。”安继续说。

“室内没看到罗伯特的人影是吧?”

“是的。只有一具遭勒毙的尸体。”

“有没有可供躲藏的地点?把当时的房间情况详述给我听。”

“门从室内锁上,钥匙插在锁孔里,所以坦尼斯把门踹破了。从入口望去,中间隔着桌子,左侧墙边有长椅,右侧有两把扶手椅。还有一把椅子放在入口对侧的窗边,被推到左边,椅子上绑着长布条,垂到窗外。”

“也就是说,罗伯特是从窗户逃脱了?”

“应该是。我们把布拉起来检查,即使对角使用,也只有两码长左右。若是利用布当绳索滑下去,会吊在距离地面还有七码的半空中。如果说罗伯特跳下去了,虽然也不是不可能,但相当危险,罗伯特的脚很有可能因此受伤。窗户面对无人通行的狭窄小巷,我们还没有调查是否有目击者。若要更进一步描违室内的情形,右墙有凹室,有供人上床用的床铺,床铺周围的帘子是拉上的。我们当然检查过了,没有使用的痕迹,是空的。”

“有没有可供躲藏的地方?”

“没有。虽然有展示柜,但无法躲人。桌上有葡萄酒瓶和杯子。酒瓶是开的,玻璃杯有人用过。盘子上有一串葡萄,有人吃了三颗左右。老板说,葡萄酒是艾凡斯交代他,准备一整瓶在那里的。葡萄也是老板放的。艾凡斯是贵宾,所以老板会适当准备一些艾凡斯喜欢的餐饮,这些钱都包括在房间租金里面。葡萄酒瓶里面是否掺入毒药、剩余的葡萄是否注入毒药,我已经附上委托检验的信件交给奥斯本医师了。

“‘汤姆·奎恩亭’的老板说,死者名叫约翰·史密斯。老板没听说过盖伊·艾凡斯这个人,也不知道罗伯特·巴顿。约翰·史密斯约莫半年前就和老板签下契约,每星期一和三的五点到八点包下那个房间。我和坦尼斯都不认识艾凡斯,但从状况来看,不可能是别人。艾凡斯应该是用假名租的,我想是他在商谈连在‘乔纳森’也不能谈的危险内容时使用。老板虽然没听过罗伯特这个名字,但他认得一个经常与史密斯使用那个房间的客人。我猜艾凡斯应该还租了几个密会用的地点。因为如果只使用一个地点,会引人注意。我命令店里的人买了最便宜的棺材,附上委托验尸的信件,雇了出租马车途到奥斯本医师那里了。

“然后我要坦尼斯赶去艾凡斯的住处。如果艾凡斯是罗伯特杀的,罗伯特应该会首先去销毁艾凡斯手中的借据才对。我派了几名回到法官官邸的治安队员去协助逮捕,然后又派了几名去罗伯特宅邸,如果他一回家就逮捕他。我并且派人去坦普尔银行找休姆先生,请他到奥斯本医师那里认尸,确定死者是否为艾凡斯。请原谅我在报告约翰阁下之前就擅自如此安排,因为我认为事态紧急。”

“安,你处置得很妥当。罗伯特发现你和坦尼斯在跟踪他吗?”

“我认为他应该没有发现。”

“那么他应该会直接开门出来,用不着从窗户逃跑吧?”

“说的也是……或许被他发现了。或是他不想被斗鸡的观众看到自己气急败坏的样子?”

“罗伯特为什么要杀害艾凡斯?”

“他遭到约翰阁下诘问,知道自己蒙上嫌疑,想要堵住艾凡斯的嘴吧。”

“艾凡斯在那种状况横死,罗伯特绝对会成为头号嫌犯。”

“两人商量着,演变成若是让艾凡斯活着,罗伯特将自身难保的局面……”安强调说:“除了他以外,没有别人进那个房间了。”

“有没有可能他进房时,艾凡斯已经死了?”

“也不无可能……但那种情况,表示凶手没有锁门就离开了呢。因为罗伯特没有开锁的样子,他敲门后也不等回应就进房了。虽然必须确定是否有人在罗伯特之前离开那个房间,但在场的人都为赌博而狂热,很有可能没有任何人留意到。罗伯特走进房间,发现艾凡斯死在里面,为这意想不到的状况错愕,由于害怕自己蒙上嫌疑,便上了锁,从窗户逃脱……”

“他用来逃脱的布是从哪里弄来的?不可能是事先准备的。”

“我忘了调查。”

“把休假中的队员叫来,派他们去‘汤姆·奎恩亭’,调查布的来源。安,你跟我一起出门。”

法官与安搭乘马车去找奥斯本医师。

休姆已经先一步到了,“就是盖伊·艾凡斯没错。”他以兴奋的声音说道。“他的死状凄惨,只看一眼我没认出来,但我鼓起勇气仔细端详了一下,错不了,就是艾凡斯。究竟是怎么回事?是谁……”

“有劳你了,不好意思把你请来,你可以请回了。”

“不能告诉我状况吗?”

“一定会通知您的。”安安抚说。“我们现在要展开各种调查,这件事还请您先不要张扬。”

送走一脸不满的休姆后,奥斯本医师请法官和安到诊察室。“尸体安置在病患用的床上。”安说明。

“这就是盖伊·艾凡斯吗?”

法官伸手触摸死者的脸。虽然已经开始失去体温,但还不到甚至让触摸的人心底发凉的冰冷。

周围好像插了蜡烛。法官感觉到火焰的热度。

“死因是勒毙,没有错。”

奥斯本医师断定说,把法官的手引导到死者的颈脖处。“先前脖子上紧紧地绑着领巾。”

奥斯本也说了与安的报告相同的内容。

“死者未曾抵抗吗?”

“没有抵抗的痕迹。应该是先让死者失去意识,再动手行凶。与棺木一起送来的葡萄酒里面掺了鸦片酊。”

“一般人会随身携带鸦片酊吗?”

“如果有什么会疼痛的宿疾,或许会随身携带具有镇痛作用的鸦片吧。像是牙痛或胃痛。”

“医师的话,即使没有宿疾,也会随身带着鸦片酊吗?奥斯本医师,你怎么样呢?”

“如果是出诊,我一定会携带,但外出办私事时……嗯,不会带呢。幸而我没有牙疼的毛病。还有,葡萄没有问题。尸体看不出被下毒的迹象。我也吃了几颗剩下的葡萄,不太新鲜就是了。”

“可以正确推定出死亡的时刻吗?”

“没办法正确推断呢。”奥斯本医师当下回答。“尸体僵硬还没有扩及全身,所以死后还不到半天。只能看出这种程度。”

安没有确认罗伯特进入密谈房间的时刻。她下决心开门是晚上七点十三分,这个时间她看表确认过。她说过了约一小时,但只是这么感觉。然后她命令老板开锁前,又过了几分钟。

“是晚上六点前还是六点后,这也没有办法判断出来吗?”

“很困难呐。”

奥斯本医师以不悦的声音应道。

但总比为了保住医师的颜面,胡乱回答要来得好。

法官认识奥斯本医师很久了。从法官失明以前,奥斯本医师就是菲尔丁家的主治医师。他虽然也懂外科,但以内科医师的身分执业。负责治疗法官妻子的也是奥斯本医师。他从以前就是个直话直说的人。法官记得他黑发浓密的外貌,但据安说,医师现在已是个稀疏的发问透出头皮的白发老人了。

“死因是勒毙。死亡时刻不明。就是这样吧?”

“没错。”奥斯本医师严肃地答道。

“如果解剖,可以看出时间吗?”

“即便解剖也看不出时间。死因很明确,用不着解剖。”奥斯本医师断定,接着说道:“约翰阁下,阁下应该没必要亲自查办每一宗命案吧?查明死因、确认死亡时刻,这些事就交给部下,您只需要在最后做出综合性的判断就行了。一发现尸体,阁下甚至会同验尸,这样您的身子会负荷不了的。”

“你的忠告我很感激,但这宗案子异于单纯的强盗杀人、无赖纠纷。请你命令仆役将尸体装回棺木,放上我派在门前等候的马车。然后再叫一辆马车。”

法官与安搭乘的马车,领着载有棺木的马车前往柯芬园。

法官触摸着从死者脖子取下的领巾。是柔滑的丝稠触感,但留有用力拉扯过的皱褶痕迹。有些地方摸起来硬硬的。

可能是注意到法官的手指动作,“是血迹,”安说。“死者流了鼻血,应该是溅上去的鼻血。或是凶手受了伤吗?”

“死者没有抵抗的痕迹,所以凶手没有受伤吧。安,把这条领巾绑到我的脖子上。”

“这可是凶案死者脖子上的领巾呢,约翰阁下。”

“没关系。”法官抚摸着绑到脖子上的领巾垂下的两端。然后他解下领巾,摊在膝上,仔细地抚摸。

面对莱斯特广场的罗伯特宅邸的玄关旁,有几名弓街探员监视着。“人不在宅邸内。还没有现身。”

“也派几个队员去位于马洛的罗伯特夫人娘家。他说七月三日到八日都住在那里,但他为了杀害哈灵顿,曾经回来过伦敦一趟。他应该离开过马洛,仔细调查这一点。马洛教区的治安法官与夫人的娘家一定有亲交,而教区内的上流阶级关系极为紧密,千万不能被看出罗伯特蒙上了杀人嫌疑。外人容易受到提防,我来写封信给当地的治安法官吧。万一被治安单位怀疑,可能遭到逮捕,就出示这封信给治安法官看。还有,派个人跟我的马车一起过来。”

法官又加派马车到莱斯特广场,在丹尼尔宅邸的门前停下。队员留在棺木旁,向门房告知来意。

“约翰阁下,欢迎光临。”听到丹尼尔的声音,法官伸手与他握手。

安轻笑了一下。

“怎么了?”

“我可以说吗?丹尼尔医师。”

“什么?”丹尼尔以诧异的声音应道。“怎么了吗?”

“看来丹尼尔医师正在用餐,脖子上挂着餐巾,上面沾了肉汁。丹尼尔医师,请您谅解,我做为约翰阁下的眼睛,有责任将所见的情景描述给阁下知道。约翰阁下,丹尼尔医师正匆忙解下餐巾,顺带擦拭嘴巴周围。”

“听说艾凡斯被杀了?”

“你已经知道了?”

“方才休姆先生来访,他还在这里。”

“休姆先生正从屋里走出来。”

“我听到脚步声了。”

“虽然阁下吩咐不可张扬,”接着是休姆尴尬的声音。“但丹尼尔医师是这宗案子的当事人,我想告诉他也无妨。”

“我就不追究吧,但接下来可以请你回避吗?”

“我会的,我正准备要回去。告辞了。”

“休姆先生回去了。”安说。

“约翰阁下,请进屋里。”

“安,命令队员和车夫搬下棺木。医师,我想把棺木搬到可以让尸体‘增殖’的壁炉的房间。”

“棺木里面装的是艾凡斯吗?可以让我们验尸吗?”丹尼尔以怀着期待的声音说:“艾凡斯是什么时候、在哪里被谁杀的?”

“在哪里我可以回答,至于何时,希望医师能检验出来。待结果出来,才能知道遭谁所害。”

安牵着法官进屋里。

“应该得花点时间,等医师用餐结束之后再进行就行了。”

“我差不多用完了。我可以进行解剖吗?”

“如果解剖能够更正确地查明时间,就请你解剖吧。不,拜托你了。”

“托比!”丹尼尔叫来门房。“把弟子们都叫过来。”

棺木被搬到丹尼尔的私人解剖室,里面的尸体被仰放到解剖台上,棺木则搬回马车。

“这就是盖伊·艾凡斯吗?”

“丹尼尔医师正一手拿着烛台,仔细地观察尸体。房里有许多烛台,蜡烛全部点亮了。”

“安小姐,你真不愧是弓街探员的一员、约翰阁下的助手。”丹尼尔的声音听不出嘲讽,他似乎是打从心底叹服。“一般来说,妇人只要看上一眼被勒死的尸体,就会吓得当场昏倒。”

“与颜面被捣得稀烂的哈灵顿的遗体相比,这要好得多了。”安应道。

“涅莉,去二楼叫奈吉下来。要他带着素描工具。”丹尼尔吩咐说。“好的。”涅莉的声音从厨房传来。

一会儿后,奈吉走

下楼梯的脚步声传来,但法官感到疑惑。

“安,涅莉是怎么去叫奈吉的?我没听到她上楼的声音,是有叫人铃吗?”

“厨房有楼梯可以经二楼上去阁楼。”丹尼尔说明。“梯子很陡,除了涅莉以外,很少有人会走。”

有酒味飘来。

虽说因鼻塞嗅觉迟钝了一些,但法官还是闻出来了。看来味道强烈得其他人也闻得一清二楚,“你在喝酒?”丹尼尔问。

“没喝到。”奈吉应道。“我要拿架上的酒瓶,结果没拿好,打破了酒瓶,人没喝到葡萄酒,倒是衣服喝到了。”

“奈吉先生的衬衫、马裤和袜子都被红葡萄酒淋湿了。”安说明。“还有头发,简直像洗过葡萄酒浴。”

“你们的房间有那么高的架子吗?”丹尼尔讶异地问。“是摆在衣柜上面吗?……不对,衣柜跟天花板之间没有空间可以放酒瓶。”

奈吉支吾其词,“爱德发脾气……”他小声说。“因为烧一直不退,他很不舒服,我想要一个人喝葡萄酒,结果惹他生气……他抢走酒瓶要丢我,把酒瓶打破了……都是因为发烧的关系,爱德平常不会这样的。恕我现在才问候您,约翰阁下。”

法官坐在椅子伸出手去握手。“爱德还没有恢复吗?”

“如果只论伤口本身,伤势本身并不严重,可是因为化脓而恶化了。”

“这个房间必须更清洁一点。”丹尼尔自责地呢喃说,“奈吉,麻烦你素描。这就是咱们的话题人物盖伊·艾凡斯。”他接着说。“解剖等亚伯他们到齐了再开始,你先精密地画下外观吧。”

“奈吉。”法官问道。“你看得出这具尸体的死因吗?”

“不解剖无法正确断定,但从外观来看,是窒息死亡。眼球凸出,舌尖外露,颜面严重郁血,皮肤、眼皮、眼球结膜、口腔黏膜都有溢血点。鼻孔残留有鼻出血的痕迹。有人把血擦掉了吗?”

“哦,是奥斯本医师……”安说到一半,法官抬起手指制止。

“虽然没有缢沟、勒沟,但颈部有一条苍白带,几乎呈水平。这显示索状物是宽幅柔软之物。因为还没有解剖,这只是依观察猜测,不过甲状软骨似乎折断了。也就是说,死者是遭勒颈而死。勒颈异于自缢,非常难以自我施行,因此十之八、九是他杀。若是抵抗,死者的指甲会有皮层残留,但看不出这样的痕迹。应是杀人犯事先剥夺了死者的意识,再加以勒毙。没有殴打的痕迹。挥发性的乙醚类,未经对方的同意,很难让对方嗅闻。如果对象孱弱无力,或许有可能强迫对方嗅闻,但要强迫像这具尸体的成年男性嗅闻,难度很高。所以推测应该是在饮料中掺入鸦片酊等使其服下。”

“太精彩了。”法官慢慢地拍手。

“我的弟子都非常优秀。”

“丹尼尔医师非常高兴地轻拍奈吉先生的肩膀。”

“奈吉,你总是内向寡言,但原来一个人的时候也可以侃侃而谈呢。你的思路清晰敏捷,丝毫不逊于爱德。”

“您过奖了。”奈吉说,声音又变回了平常熟悉的那种怯懦的小声。

“这让我想试试你的观察力和推理力了。你看看这个。”

法官递出领巾。

“上面沾了血。”

“血迹似乎是鼻血。这是勒毙艾凡斯的凶器。”

“上面有明显的横向皱褶,就是这个缘故吗?”

“没错。其他你还注意到什么吗?”

“没有……”

“我都能靠触觉发现了,可以看得一清二楚的你不可能没注意到。”

“有异于横向皱褶的痕迹。看起来像是用力握住的痕迹。一边是距离边缘十英寸左右,另一边在距离边缘三英寸左右。是缠绕在脖子上,双手握住边缘……不,不是呢。一边——约三英寸的那一边的皱褶,比握住形成的皱褶范围更大更复杂。如果是用双手握住,应该会形成几乎相同的皱褶才对。”

奈吉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

“我想这一端应该是绑在某个地方……比方说椅子的靠肘或桌子上。这皱褶是打结的痕迹。然后利用绑住的东西,握住缠绕脖子的绳带另一端,使劲拉扯。”

法官用力点头:“我也这么认为。真想雇你为助手。安,你别恼火,我并没有低估了你的能力。”

“我看到的时候,领巾的两端都未绑在任何地方。”

“当然是凶手在逃走之前解下了吧。”

“为何要特地解下?”安提出疑问。

“奈吉,你有什么想法?”

“我想想,”停顿了几秒后,奈吉小声地说:“会不会是如果让领巾绑着,可能会被人由此推测出凶手……比方说凶手是力气小的人……或者是女性……”

“啊!”安倒吞了一口气,然后说:“罗伯特的右手受伤了。”

“罗伯特!”是丹尼尔的叫声。“难道家兄连艾凡斯都……不,他会想杀掉艾凡斯是当然的……”

“罗伯特的手受伤了?报告中没有提到。”

“因为是小事,所以我忘了。‘汤姆·奎恩亭’里上二楼的阶梯非常陡,用一条绳索代替扶手,以许多钉子固定在墙上。罗伯特上楼梯的时候,差点撞到下楼来的妓女,他伸手扶墙支撑,当时右掌被钉子头刺伤了。因为右手无法完全使力,所以……”

“约翰阁下,家兄真的连艾凡斯都杀了?”丹尼尔又插嘴。“这不是不可能的事……”他声音消沉地接着说。“如果艾凡斯真的用一笔勾销债款为条件,逼家兄杀了两个碍事者的话……然后家兄杀了两个人,艾凡斯却不守信用,不肯销毁借据的话……”

呜哇呼——这怪声应该是唉声叹气吧。

“阁下把罗伯特叫去法官官邸,问了许多问题。”安向丹尼尔说明。“罗伯特离开后,坦尼斯和我尾随他的行踪。罗伯特在一家叫‘乔纳森’的咖啡馆写信,派人连络艾凡斯,然后罗伯特接到艾凡斯的指示,前往一家叫‘汤姆·奎恩亭’的酒吧。罗伯特进了酒吧二楼的一个房间。我和坦尼斯在门外守着,但过了约莫一个小时,依然没有动静,于是我们闯了进去,结果发现房里只有艾凡斯的尸体。从状况来看,凶手是从窗户逃走了。”

“可是也有可能罗伯特进房的时候,艾凡斯已经死了。所以就像刚才说的,我想知道正确的死亡时刻。”

“目前还没有正确观察尸体死后变化的纪录。依气候、死亡地点等条件,腐败情形也会有所不同。因此我们需要更多的……”

丹尼尔又要抒发他的一贯主张,法官举手制止他:

“只要目前可以知道的程度就好。”

“丹尼尔医师在触摸尸体的全身。”

“安小姐,你进入房间发现尸体时,尸体僵硬的情况如何?”丹尼尔问:“尤其是颚关节。”

“死者脖子上缠着领巾,所以不清楚。我认为验尸之前最好不要乱动……”

“真是遗憾呢。尸体在死后约两小时左右,僵硬会最先显现在颚关节上。”

“约两小时吗?人可能是在罗伯特进房间相当久以前被杀的。那的确是一个判定的线索呢。真是可惜。”法官叹道。

安没有应声。法官察觉她是在呕气。

不过说到安与坦尼斯发现尸体的两小时前,艾凡斯还没有接到罗伯特的连络。

“丹尼尔医师正以眼神指示奈吉先生检查尸体。”安声音冷漠地报告说。

“现在僵硬已经扩及到上肢。”奈吉的声音接着说。“应该是死后经过三到五小时。僵硬尚未扩及……”

语尾模糊了。

“奈吉!”

“奈吉先生!”

“对不起,我有点头晕。”

“撑下去,奈吉,我必须靠你素描尸体解剖啊。不过你还是先到二楼休息一下比较好吧。”

“请允许我这么做。”

“你一个人能上楼梯吗?”

“可以。”

法官听到脚步声消失在楼上。

“可惜他的体力远不及他的才能。”丹尼尔带着叹息说。

“死后三到五小时,这范围太大了。”

“没办法,我也只能做出相同的推测。”丹尼尔这么回应时,房间突然一下子热闹了起来。是三名弟子闹哄哄地到了。

“这是怎么了?”格外清晰的声音是话匣子克伦,他代表众人似地说:“歪鼻只跟我们说老师命令我们集合。幸好已经吃完晚饭了。看约翰阁下也在这里,是跟犯罪有关罗?”

“是遭人勒毙呢。”这声音是亚伯。

“哦?一眼就可以看出来吗?”

“就外观来看,显然是勒毙。不过还得检查有无其他外伤。”

“我刚才还在佩服奈吉很优秀,但亚伯你也不遑多让呢。”

“约翰阁下,您的听力才更教人惊叹。”亚伯应道。“我们只交谈过几次而已,您却已经记住我的声音了。”

“你们的声音我可以一一分辨出来。”

“那么这具尸体是谁?”

“是盖伊·艾凡斯。”丹尼尔的回答引来好几道“咻”的口啃声。

“凶手呢?”

“正在追查。”

“开始进行解剖,快准备。”

丹尼尔指示,接着是金属碰撞的声音。

“解剖工具都备齐了。”

安为法官说明。

金属碰撞声里掺杂着哼唱,是克伦的声音。

A是Artey(动脉),把蜡给注进

B是Beldam(丑老太婆),懒得剖开一探究竟

班的声音唱和起来。他歌喉出众,如果接受正规训练,几乎可以登台献唱了。

C是Cartilage(软骨),柔软却强劲有力

D是Diaphragm(横隔膜),偶尔痉挛缩紧

嘟啦、啦、啦、啦

“不好意思……这是解剖歌。”丹尼尔惶恐地说。“是弟子们合编的。他们每次一喝醉就会唱。”

看来化为尸体现身的艾凡斯,给了三名年轻人近似酩酊的兴奋。

“好像一直编到Y了。”丹尼尔带着苦笑说。“‘Y是Youall(给大伙),献上我的爱’什么的。最后的Z好像还没有想到。”

“狗在一旁毛躁不安的样子。”安说。“它是察觉到什么异状吗?”

“它总是这样,请别理它。”克伦说,继续唱下去。

……

G是Gaieties(喜庆狂欢),喝吧,欢欣地

H是Head-ache(头痛),老师喝过头哩

连稳重的亚伯也按捺不住似地跟着唱和。他的说话声调很普通,但唱起歌来却五音不全,本人似乎也有音痴的自知之明,才会仗着醉意引吭高歌。

……

M是Muscle(肌肉),又硬又冰冷

N是Nerve(神经),根根纠缠不清

“准备完毕!”克伦有点哑着嗓音叫道。

“等一下,奈吉还没下来。克伦,你去看看。他刚才头晕倒下了。”

“好的,老师。”

O是Opium(鸦片),傻子抽得酩酊

——他哼着跑上楼梯。然后唱着:

P是Pistol(手枪),一枪把你打醒,

嘟啦、啦、啦……

声音愈来愈小,终于消失。

“可以先画切线吗?”亚伯问。“是啊,就从切线开始好了。”丹尼尔允许。“等奈吉来了再动刀。”

一阵冲下楼梯的吵闹脚步响,“老师,爱德他!”克伦嚷嚷道。

“爱德怎么了?”

“爱德发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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