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深雾隐间,寺庙的晚钟声变得杳渺。

菩提树下,一道青色人影安静站立。

“沙沙沙——”

有人走过来了。

男人缓缓睁开了眼。

灰色僧衣的小沙弥双手合十。

“韩施主,米饭已经蒸熟了,快来舀了吃。”

“多谢小师傅。”他温声道谢,一身气度风华叫人心折,几名经过的女客都不住回头看了好几眼。

昭觉寺的住持方丈同他一块儿用膳。

清汤寡菜的素食,他却如同品尝无上美味一般,一举一动都如同清风朗月,眼神纯澈而干净。

像初生的稚子。

“林良,你真的不打算入我佛门?”方丈叹息着说。

一年前,他云游四海,辗转到了无双城,忽见城主府走水了,在塌下的一角里,他隐约瞧见了个人影埋在下面,当即徒手挖了出来。怀里的女尸早就失去了生息,救不活了,幸好男人还吊着一口气,方丈从阎罗王手里夺回了他的命。

好不容易等人醒过来,却把一切都忘光了。

方丈看他那茫然的眼,动了动嘴唇,还是没有将那具无名女尸的存在说出来。

第二天,无双城就换了新主人。

方丈不愿深究这期间的曲折,便把这个失去记忆的男人带回了昭觉寺,并把自己俗家韩姓给了他。

男人忘记了一切,有一个名字始终记得很牢。

在昏迷期间一直念着。

方丈有点耳背,听不清,只能凭着他的嘴唇拼出字眼。

林……良?

方丈索性就叫他韩林良了。

把人带回来之后,方丈越来越觉得自己是捡到宝了,男人悟性极高,对于经义的理解比一些老僧人还要通透,是佛家所说的“有缘人”。方丈恨不得立马将他收为真传弟子,好继承他的衣钵。

结果对方总是一而再、再而三拒绝。

这次也不例外。

男人含笑摇头,“方丈真是的,林良红尘未了,怎能遁入佛门呢?怕是会污了这方净地。”

方丈捻了捻佛珠,没有继续开口。

红尘孽障,最是缠人。

就算他什么都记不得了,那一股执念也还在蠢蠢欲动。

他想要找那个人。

琳琅。

男人默念着。

不知道为什么,一念这个名字的时候,心里便好欢喜好欢喜,仿佛开出花儿来。

这似乎是女孩子的名字。

所以……这会是他的意中人么?

一袭云烟般的长裙,青丝半挽,别着一支金丝凤尾,耳畔的流苏在风中徐缓荡开,弯着腰轻折花枝。

好像察觉到有人看她,女人想要转过身来。

他紧张揪住了衣角。

梦醒了。

他有些懊恼捶了捶床板,明明就差那么一点点,他就可以见到那个令他朝思暮想的人啊。

在窗户边,夜色清冷,隐约传来几分嬉笑之声。

他耳力一向极佳,轻而易举听清楚了旁人的谈话。

今天……是上元节?

自来到昭觉寺后,男人一贯睡得很早,这般惊醒过来,也没了睡意,便穿了鞋,打算出去走走。

不知不觉就来到了人流拥挤的大街上。

“公子,您眼光真好,俺家的灯可是这街上最漂亮的,要不要给您妻子买一个?”摊主热情介绍道。

男人修长的手指轻轻触摸着那走马灯里的人。明月之下,美人素手轻执鲜红宫灯,微微仰着脸,像是同谁在说话。

上面提了一诗。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真美的意境呀。

他想着,正要取了银两买下来,另一只手突然横伸过来,把走马灯给拿走了。

男人微微一愣。

视线之中,出现了一对夫妻。

玄色锦袍的男人面无表情将灯递给了女人,“送你。”

表面虽然是不在意,耳根子却偷偷红了。

女人眉眼弯弯,像是月牙儿一般漂亮,故意逗他,“真是没诚意呀,你看看别人,都是猜了灯谜赢回来的,你倒好,直接买给我,好敷衍呢。”她委屈撅着那嫣润的嘴唇。

“……”

他这脑子只会算账、管家,要他文绉绉的猜灯谜?

跟要了老命差不多了!

算了,看她可怜巴巴的模样,当然是选择原谅她了。

管家眼一闭,心一横,视死如归往猜灯谜的地方走回去。

丢脸就丢脸,大丈夫没有什么过不去的槛儿!

另一边,他看着这对夫妻说笑着离开了,久久没回过神来。

那个人……他好像见过?

是在哪里见过呢?

他迷迷糊糊想着,提着新买的走马灯走回寺庙。

突然风一吹,灯也被掀跑了。

他想也不想就追过去,灯面被烧了一小半。火光衬映下,他看清楚了另一面的诗句。

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

但见去年人,相识已陌路。

“琳琅……”

唇边不自觉溢出这个名字。

一个念头突然闪过。

他转身就往回跑,拼命扒开拥挤的人群。

“哎,你干嘛呢,有病啊!”

他记起来了。

全都记起来了。

他是未央,他有一个妹妹妻子,叫琳琅。

“呼呼呼——”

他死死忍住喉咙的异样,心肺好像快要被挤压爆了,可他不敢停下来。

终于,在一个较为僻静的巷子边,停着一辆藏青色帷幕的马车。

未央怔住了。

两人正朝着马车走去。

一道小身影摇摇晃晃扑到了女人的怀里,开心嚷着,“凉凉!”

琳琅捏了捏他胖嘟嘟的小脸蛋儿,轻轻嘘了一声,“弟弟还在睡觉呢,哥哥乖,咱们小声点,好不好?”

粉雕玉琢的小男孩似懂非懂点头,“弟弟身体不好,愿儿是哥哥,要照顾小福儿!”

琳琅摸了摸他的小脑袋怪,让自家的夫君把这个小胖墩搬回车上。

眼瞅着孩子们在车上,趁人不备,某人突然偷袭,狠狠亲了她嘴唇一口,又当作没事人一样把她抱回车上。

琳琅看他板着一张正经到不能再正经的面孔,居然干出这样流氓无赖的事来,忍不住又调戏他来。

管家红了一张俊脸,“别闹,孩子都还在呢。”

起码、起码给他留点面子呀。

不然以后还怎么管那只小皮猴?

琳琅笑得很厉害。

她回到车上,一只小手软软扯着她的衣袖,揉着眼,“娘,你回来了。”相比起活泼的哥哥,体弱多病的弟弟更加害羞,一见到生人,只会怯怯躲在娘亲身后,埋着头,谁也不理的。

“吵醒你了?”琳琅放缓了声音。

他晃了晃小脑袋,伸手要抱。

琳琅含笑搂住了这个小宝贝。

谁说逼疯女主,就一定要牺牲一个小孩当祭品?

在走这一步棋之前,她已经收买了男主身边的阿福。

祝锦瑟收到的纸箱婴儿,是死的。

至于心头肉能救人的这个梗,琳琅向来是嗤之以鼻的。在原剧情中,祝锦瑟之所以能活,不过是那道士的话给了她一番希望,以为吃了以后就真的能痊愈。

溺水的人拼命抓住这根稻草。

其实吃与不吃,完全没有效果,都是心理作怪,这也是所谓的积极暗示与消极暗示。

听说女主半年前就疯掉了,被爱好脸面的丈夫拘禁在地下室里,能不能出来还是个问题呢。

就让她一辈子活在恐惧与愧疚之中吧。

琳琅微微撩开窗纱一角,巷子的拐角有一截衣角露出来,似是颤抖着。

她笑了起来。

这样的结局,不是很完美吗?

相识陌路。

相忘天涯。

她对男主可算够仁慈了呢。

琳琅支着下巴想着,是不是生了孩子之后,女人都会变得特别心软呢?反正她觉得自己的手段都温和了许多呢。

琳琅很不要脸给自己贴上“善良”的标签。

“驾——”

男人在外头赶着车。

后头隐隐传来压抑沉闷的哭声。

她,装听不到。

他,心若死灰。

“你,可真的想清楚了?”方丈缓缓地说。

未央垂下了眉眼。

“方丈,可以开始了。”

一缕青丝落下。

他闭上了眼睛。

“未央。”

“什么?”

“我说,以后你便叫未央吧。”

“盎盎春欲动,潋潋夜未央。春生,夜长,周而复始,永不灭亡。你觉得这名字如何?”

骗人。

全是骗人的。

你的未央,要死了呢。

皈依佛。

皈依法。

皈依……皈依……

皈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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