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玉生烟带沈峤出门的时候,并未与他说明此行的目的。

抚宁县离齐都邺城并不算,原本以玉生烟的脚程,三五日便可抵达,但顾虑到沈峤的身体状况,特地放慢了速度,七日后方才到达邺城。

然而即便行程再慢,以沈峤目前的身体而言,依旧不适合长途跋涉,刚到邺城便病倒了,发起低烧。

浣月宗门下弟子不多,却不缺钱,在邺城也有宅子,玉生烟与沈峤二人在那里落脚,宅子的主人是晏无师,仆从们见了玉生烟和沈峤,自然口称少主人,安排得妥妥帖帖,无微不至。

沈峤一路上话不多,玉生烟让走就走,让停就停,连生病的事情也没说,还是玉生烟主动发现的,询问起来,沈峤便笑道:“我知师兄此行出门,是要完成师尊交代的差事,我如今一介残废之躯,帮不上忙已经十分愧疚,又怎能再给师兄添麻烦?”

说这话的时候,他面色冷白,偏还带着温和的笑容,看上去颇有几分可怜可爱。

玉生烟毕竟还不是晏无师,难得升起一丝不忍。

“你身体有恙但说无妨,我也不是不通情理的人,不过师尊交代的任务还须完成,他让我们去做的事,我已经打听过了,严之问虽为合欢宗门人,家中妻儿却不谙武功,他本人在门中也只能算二流高手,严家没有防备,单凭我一个人便可轻而易举达成,但既然师尊要求灭他满门,届时我带你一并过去,等我杀了严之问,再抓个妇孺给你下手便罢了。”

沈峤显然还是头一回知道晏无师交代的任务竟然是这样的内容,他面露意外:“敢问师兄,合欢宗是什么来历,我们与严之问又有何仇怨?”

玉生烟想起他现在还一无所知,便给他解释:“我们浣月宗,还有合欢宗,法镜宗,皆出自凤麟洲日月宗。后来日月宗分崩离析,便分裂为这三支。照理说,我们同出一源,本该一致对外才是,但谁都想统一圣门,尤其是合欢宗,他们宗主叫元秀秀,门下弟子与她一样,向来喜欢利用美貌来达到目的,但这些人武功不弱,你以后碰上了,最好离远点。”

“这元秀秀还有个姘夫,叫桑景行,曾是崔由妄的徒弟,这对狗男女狼狈为奸,勾搭在一块,成日算计这算计那,还趁着师尊闭关十年,屡屡想要将咱们浣月宗吞并。”

沈峤点点头:“不过严之问既然只是合欢宗的二流高手,又有齐国官员的身份在,想必从前没找过浣月宗的麻烦,师尊为何还要对他下手?”

玉生烟似笑非笑:“师弟,你这一受伤,简直与小白兔一样了!严之问身份特殊,先前以齐国官员的身份作掩护,很少有人知道他是合欢宗的人,若是杀了他,一来可以杀鸡儆猴,震慑敌人,二来合欢宗知道我们对他们知之甚详,必然不敢再轻举妄动,三来他们趁着师尊不在,屡屡找我们的麻烦,如今师尊出山,若不还以颜色,岂非人人都以为浣月宗好欺负了?当年崔由妄死后,浣月宗原本便是日月三宗里实力最强的,也是最有希望统一圣门的,只是后来师尊受了伤,方才不得不遁世闭关,给了合欢宗可趁之机。”

沈峤:“那法镜宗呢,他们没找过我们的麻烦吗?”

玉生烟:“其实这三宗之中,除了合欢宗人多势众之外,法镜宗与浣月宗一样,门下子弟分散各地,各行其是,平日里一般不会凑在一起,师尊出关之后,只通知了我一人,我方才会赶过来。至于你,”他轻咳一声,“你自然是因为受了伤的缘故。所以,总的来说,三宗虽然彼此并不和睦,但也只有合欢宗屡屡挑事,最为过分。”

沈峤叹道:“冤有头,债有主,合欢宗既然以元秀秀为首,师尊为何不直接找元秀秀?即便找上严之问,他的妻儿既非江湖中人,又何必将他们牵涉进来?”

玉生烟拨弄了一下床前的流苏,不以为意:“师尊既然有命,你我遵从便是,何必问那么多?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若不杀严之问妻儿,难不成是等着他们日后来寻仇么?”

他说罢起身:“好了,这事也不急,离初七还有几天,这两日你且好生歇息,待你病愈了,我让人带你在这邺城四处走走,在我看来,当今天下都城里边,邺城奢华不逊建康,又比建康多了几分豪迈高阔之意,值得一逛,尤其是城中的烟花之地……”

玉生烟虽然不过二十出头,却是个风流之士,他隐匿身份在南陈论诗谈词,结交名士,也有不小的名气,此时兴致勃勃正待说下去,忽然思及沈峤现在的状况,纵是有心估计也无力,便及时住口,意味深长笑了一下:“你眼下得了失魂症,忘记前尘过往也无妨,总而言之,我浣月宗门下多是风流倜傥,随心所欲之人,以后有的是机会能慢慢体会。”

晏无师在外行走,用的身份是谢姓富贾,这座宅子挂的便是谢宅。

玉生烟经常不在,只留下个沈峤,待人和气,偏又体弱多病,令府中下人不免同情几分。

尤其是那几个近身服侍的婢女,几日下来,对沈峤已经亲近许多,更将这齐国京城,谢宅附近的风物人情都细细说来给他解闷。

身体好些,闲来无事时,沈峤也请他们带自己出门走了几趟,发现邺城果然如玉生烟所说,白玉为道,琉璃雕瓦,齐国高氏乃汉化鲜卑人,城墙建筑,服饰风情,自然也保留了许多鲜卑族的遗风,比起南边的精致典雅,又多了几分疏阔豪迈,据说同样的酒,在邺城酒肆里卖的,比在建康城里的还要浓郁醇厚一些。

宽袍大袖,襟飘带舞,云鬓花颜,宝马香车,便是沈峤目不能视,也能从邺城大街小巷带着暖香的气息中感受到这座都城的繁丽荣华。

婢女扶着他进了药堂,在偏堂坐下歇息,前者则拿着方子去抓药。

药是给沈峤抓的,他现在几乎成了药罐子,每日起码都要灌下一大碗药汤,晏无师虽然无意好心为他恢复武功,不过也没有放任沈峤继续半死不活下去,他现在喝的药,主要是调理气血经脉,壮骨温阳的。

沈峤如今的情形,内息空荡荡的半分也无,加上记性全失,武功一时半会是不用指望了,不过他眼下能行走无碍,活动自如,还是拜这几个月的调养所赐。

今日婢女出来抓药,他便也跟着出来透透气,殊不知虽然眼睛看不见,看着又病怏怏,但人在药铺里坐着,也吸引了不少目光。

沈峤这张脸原就生得好看,现在虽然消瘦一些,也无损容止风仪,一身普普通通的竹叶青袍服,发不戴冠,只以木簪固定,安然闲坐,静静不语,听婢女与药铺掌柜说话,嘴角泛起细微的笑意。

晏无师似乎并不担心沈峤出门在外被认出来,直接就让他在外头露面,也未吩咐玉生烟遮掩其容貌。

因为无论接掌玄都山前后,沈峤都很少下山在外露面,据说连玄都山门下弟子,也未必个个都认得这位新掌教,在那之前,玄都山广为外人熟知的几名弟子,最后却都没有接任掌教之位,反而由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沈峤当了掌教,个中缘由,也许只有已经仙逝的祁凤阁本人才知道了。

二来那天昆邪约战沈峤,半步峰上地方不大,只容得下两人而已,余者观战人等,都在对面的应悔峰。相隔一段距离,旁人未必能将沈峤的形容牢记于心,而且现在大病一场之后,沈峤神态精神也大不如前。

不过这些缘故,都只是玉生烟自己猜的。

玉生烟私下甚至觉得,以师尊那性子,沈峤之于他,估计只是个心血来潮,可以被调教玩弄的对象而已。

“郎君,药抓好了,我们走罢?”

沈峤点点头,婢女扶着他往外走,二人刚走到药铺门口,便听见有人道:“这位郎君丰姿神秀,我竟未曾见过,敢问高姓大名?”

声音不掩惊艳,婢女的脚步一顿,沈峤便知道对方这是在与自己说的。

“在下沈峤。”

“原来是沈郎君。”女子的嗓音清脆悦耳,活泼跳跃。“沈郎君可是在京人士,又或者出自哪家世族?”

婢女附于沈峤耳边悄声道:“这位是韩总管家的女郎韩娥英。”

韩总管不是谁家的总管,而是齐国侍中韩凤,此人在齐国甚为显赫,其子娶了公主,又与穆提婆、高阿那肱并称齐国三贵,权倾朝野,作为韩家的女儿,韩娥英自然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沈峤含笑道:“早就听闻韩娘子大名,只是如今沈某身患眼疾,未能一睹韩娘子风采,万望见谅,等改日沈某病愈,再登门拜访。”

韩娥英也注意到他目无神采的模样,不由有些惋惜,心道好端端一个美郎君却是个瞎子,便意兴阑珊道:“也罢,那你好生养病罢,小怜,你去跟掌柜的说一声,让他拿些人参过来,给沈郎君带上,都算在我账上!”

沈峤:“多谢韩娘子,来而不往非礼也,沈某也有回礼,还请笑纳。”

韩娥英来了点兴趣:“噢?是什么?”

沈峤:“阿妙,你将车上那个匣子拿过来。”

婢女应了一声,赶忙跑去将沈峤所说的匣子取过来。

沈峤虽然目不能视,但他说话温文,谈吐含章,自有一股能让人生出好感的气质,连韩娥英这样骄纵任性,会在大街上随意拦下美男子调戏的娇娇千金,对着他也不禁放轻了语调。

婢女取了匣子回来,沈峤与韩娥英也正好结束了寥寥几句话题,彼此告辞,韩娥英问了沈峤的住址,还说改日要登门拜访,这才上马告辞离去。

回到谢宅,玉生烟知道了此事,不由啧啧称奇:“你倒是能耐,出门一趟,便能结识一个韩娥英,此女是泰山碧霞宗赵持盈的师侄,武功不咋的,却亏得有个好爹和好师门,让她能在这都城里横行霸道。”

沈峤笑道:“我瞧着她也还好,不算如何霸道。”

玉生烟哈哈一笑:“她倒是个美人,可惜性子令人没法消受,这齐国都城里没一个人不这么觉得,也就只有你会说还好了!”

沈峤笑而不语。

作者有话要说:

这文有历史背景,又是武侠文,难以避免出场人物比较多,不过想看主角互动的话,记住两主角名字应该也足够了,想看剧情的萌萌也可以看剧情,并不妨碍的~

有盆友让我给沈峤定个性,大王喵想了想,觉得软萌傻白甜之类的都不合适,沈掌教脾气肯定是很好的,但他也有逆鳞,平时有软萌的一面,也不一定是傻子,所以暂时还很难定义,老晏就很好定义啦,神经病,3个字精华总结!

【晏无师:……对待你笔下难得不是背景板的本座就这么敷衍吗?!啊?!】

第5章

这段小插曲过了约莫三天,正是玉生烟预定动手的日子。

齐国京城邺城内外因正月刚过没多久,元宵又未至,城中俱是一派喜气洋洋。

严之问的官阶并不高,合欢宗将他安插在这个位置上,想必也只是为了多一层朝中耳目。他本人武功不高,又毫无防备,单凭玉生烟现在的身手,只怕比喝一杯水也麻烦不到哪里去。

不过既然晏无师有所吩咐,玉生烟还是带上沈峤,又让他在严宅门外等着,自己直接跃上严宅屋顶,悄无声息摸向严之问的书房。

第一时间更新《千秋》最新章节。

相关阅读

庄子

庄周

花叶死亡之日

陈舜臣

婚姻与道德

伯特兰·罗素

人民的名义

周梅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