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须告诉你。他走出了机场,一个小时前在墨西哥城市中心被人发现。”

“不,”林肯·莱姆叹息道,闭上眼,“不……”

艾米莉亚·萨克斯坐在莱姆的红色风暴箭头牌轮椅旁,身体前倾,对着电话机的话筒说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她一边通话,一边还拉直自己的一头红色长发,打理成马尾辫。

“等我们收到伦敦发来的航班信息时,飞机早就着陆了。”电话那头的女人用公事公办的口吻说道,“看起来他藏匿了一辆运货卡车,偷偷摸摸地从机场服务区出人口开走了。我会给你们看我们从墨西哥警方手上拿到的监视录像带。我收到了一条链接。稍等片刻。”女人的声音变小,她在和同事讲话,向他下达有关监视视频的指示。

此刻正午刚过,莱姆和萨克斯坐在林肯家底楼客厅改造成的鉴识实验室里。林肯·莱姆的这栋宅邸位于中央公园西大道,以前是一座哥特风格的维多利亚时代建筑,里面或许还住过一些不怎么古怪的维多利亚时代人士(林肯喜欢抱持这种想法)。比如不认输的生意人,谎话连篇的政客,高明的诈骗犯。也许还有一位清廉刚正、爱爆人头的警察局长。莱姆写过一本有关昔日纽约犯罪活动的经典著作,还尝试过用他掌握的史料来追查这栋宅邸主人的谱系,但却一无所获。

莱姆揣测,和他们交谈的女人会坐在一栋更摩登的楼房里,距离纽约有三千英里的加州调查局蒙特雷分局。加州调查局特工凯瑟琳·丹斯已经与莱姆和萨克斯共事有数年之久,一起调查一宗与眼下他们就快抓捕到的男人有关的案子。他们认为,理查德·洛根是他的真名。然而,林肯·莱姆想到他时,多数时候都用他的外号:钟表匠。

他是个职业罪犯,精确地谋划犯罪,还以同样精确的态度投身于自己的爱好和激情之所在——制造钟表。莱姆和这个杀手打过几回交道;他挫败了杀手的一个阴谋,却未能阻止对方的另一个阴谋。林肯·莱姆依然认为,如果算总分的话,他是输家,因为钟表匠还未落人法网。

莱姆把脑袋靠在轮椅上,想象着洛根的模样。莱姆亲眼见过他,而且是从很近的距离。他身材瘦削,黑色的头发乱蓬蓬的,在被警方审讯时,眼睛里露着笑意,从未透露过他正在谋划的大杀戮的蛛丝马迹。他似乎天生就如此沉着,莱姆觉得,这大概是理查德·洛根身上最让人忧虑的特质了吧。一个人意气用事的话,就会大意而犯错,可还没人指控过理查德·洛根情绪化。

理查德·洛根受雇来实施盗窃、非法军火买卖,或者其他任何需要精心谋划和无情实施的犯罪活动,但他最主要承接的买卖是谋杀——谋杀证人、告密者、政治家、商人。最近的情报揭示,理查德在墨西哥某地接受了一笔谋杀生意。莱姆联系了丹斯,她在美国边境以南人脉极广——几年前,凯瑟琳·丹斯自己也差点被“钟表匠”的一个同伙杀掉。凭借着在墨西哥的人脉,丹斯代表美国政府参与了逮捕和引渡理查德·洛根的行动,与墨西哥联邦警察局的一位高级探员阿图罗·迪亚兹共事,迪亚兹是个工作卖力的年轻警官。

那天早晨,他们得知钟表匠会坐航班到墨西哥城。丹斯打电话给迪亚兹,他又匆忙部署警力,准备截住洛根。然而,从丹斯刚刚传回的消息来看,警察去晚了一步。

“你们准备好接收视频了吗?”丹斯问道。

“发来吧。”莱姆移动右手食指——那是他仅剩下的几根能动弹的手指之一——让电动轮椅靠近屏幕。他是C4级别的四肢瘫痪病人,肩部以下的大部分身体都无法动弹。

实验室里有好几台平板显示器,其中一台屏幕上显示出夜晚机场的模糊图像。机场围栏两旁的地上丢满了各种垃圾、废弃的纸板箱、罐头和油桶。一架私人货机进入视野,飞机刚停下,后舱门就打开了,一名男子跳下飞机。

“那是他。”丹斯和声细语地说。

“我看不太清楚。”莱姆说。

“肯定是洛根。”丹斯再次保证,“墨西哥警方获取了他部分指纹——你很快就会看到的。”

那名男子伸了个懒腰,然后确定了自己的方位。他把一个包甩到肩头,弯下腰,向一座小棚子跑去,然后躲在后面。几分钟后,一名工人走过,手里拿着一个如同两只鞋盒大小的包裹。洛根向他打了招呼,用一枚信封交换了工人手上的包裹,那名工人环顾四周后,马上离开了。一辆工程卡车停了下来。洛根爬进后车厢,藏在油布下面。卡车随后消失在视野外。

“飞机呢?”莱姆问道。

“继续向南美洲飞去,用的是公司牌照。正副驾驶员都宣称自己不知道什么偷渡者。他们当然是在撒谎。但我们没有审讯他们的权限。”

“那名工人呢?”萨克斯问道。

“墨西哥联邦警察把他带走了。他只是个拿最低工资的机场雇员,宣称有个他不认识的人告诉他,他只要递送一个盒子,就能拿到两百美元。钱就放在信封里。墨西哥警方正是从信封上提取到部分指纹的。”

“包裹盒里有什么?”莱姆问道。

“工人说他也不知道,但他是在撒谎——我看过审讯视频。美国缉毒署的探员正在审讯他。我想亲自试试从他口中获取一些情报,但想获得许可的话,还要等很久。”

莱姆和萨克斯对视了一眼。丹斯说“获得”有点儿轻描淡写。凯瑟琳·丹斯是个身姿学专家——“身姿”就是身体语言——也是国内最顶尖的审讯专家之一。然而,鉴于美墨这两个主权国家的不稳定关系,丹斯要进入墨西哥进行正式审讯的话,加利福尼亚警局有数不清的文书需要处理,同时,美国缉毒署已经获准在墨西哥派驻机构。

莱姆问道:“洛根出现在墨西哥城的哪个区域?”

“商务区。他去了一家酒店,但没有人住。迪亚兹的手下认为,洛根去那儿是要与人会晤。等到警方部署好监视网后,洛根已经不见了踪影。但就在这会儿,所有的执法机构和旅馆都拿到了他的画像。”丹斯还说,迪亚兹的上级,一位位高权重的警官将接管此案,“墨西哥警方认真对待此案,这是个鼓舞人心的消息。”

是的,鼓舞人心,莱姆心想。可他也感到了气馁。距离抓到洛根只差一步,而且他们对案子毫无控制权……他发觉自己的呼吸更加急促。他回想起上一次和钟表匠交手的经历。莱姆手头掌握了所有的证据,本可以推敲出洛根的阴谋。然而他完全误读了洛根的计划。

“顺便问一句,”莱姆听见萨克斯问起凯瑟琳·丹斯,“那次浪漫的周末休假过得怎么样?”看起来,这回是和丹斯的交往对象有关。丹斯是个单身母亲,有两个小孩,已经守寡好几年。

“我们过得很愉快。”凯瑟琳·丹斯汇报说。

“你们去了哪儿?”

莱姆不禁纳闷,萨克斯到底为何要询问丹斯的社交生活。萨克斯没有理会林肯·莱姆不耐烦的眼神。

“圣巴巴拉。路上还顺道参观了赫斯特城堡……听着,我仍然在等你俩到加州来玩。两个孩子都很想见见你们。魏斯在学校里写了篇关于刑事鉴识学的论文,提到了你的名字,林肯。他的老师以前住在纽约,读过所有关于你的报道。”

“嗯,那很妙。”莱姆说话的同时,心思全放在了墨西哥城上。

萨克斯觉察到莱姆声音里的不耐烦,莞尔一笑,跟丹斯说他们得下线了。

断开联线后,萨克斯从莱姆的前额擦去一些汗水——他肯定还没察觉到呢——然后两人静坐了片刻,远望窗外,一只远道飞来的苍鹰进入视野。那只鹰转头向上,飞到莱姆家二楼的鸟巢里。尽管老鹰在大城市并非很难见到——大城市有众多又肥又美味的鸽子作为老鹰的美餐——但这些空中捕食者通常都筑巢在更高的地方。然而,由于某种原因,已经有好几代老鹰筑巢在莱姆的这栋古宅里。他喜欢与这些鸟做伴。它们很聪明,会让林肯观察得入迷,它们还是完美的访客,从不会向他索取什么。

突然冒出一个男性的嗓音:“那么,你逮到他了?”

“谁?”莱姆大声说,“‘逮到’是一个如此多变的单词。”

林肯·莱姆的家政护理员汤姆·雷斯顿说:“钟表匠啊。”

“没抓到。”莱姆咕哝道。

“但就差一步了,对吧?”汤姆·雷斯顿问道。他装束整洁,穿着一件生意人常穿的浆洗过的黄衬衫,打了花卉图案的领带,下身是黑色长裤。

“哦,就快了,”莱姆嘟囔着,“就差一步。这种说法很令人宽慰。汤姆,下次你被一头美洲狮袭击时,如果护林员差一点就能射中,你会作何想?与之相反,假如说护林员一枪射中了,你又会怎么想?”

“美洲狮难道不是濒危动物吗?”汤姆问道,嗓音里甚至连一点讽刺的语调都没有。莱姆的刻薄语气对他毫无影响。他已经为林肯·莱姆这位鉴识警探工作多年,比许多夫妇的结婚时间都要久。作为护理员,他经验丰富,和久经婚姻考验的配偶一模一样。

“哈,真风趣。美洲狮确实濒临灭绝。”

这时,萨克斯绕到莱姆的轮椅后面,握住他的肩膀,即兴地按摩起来。萨克斯是个高个子,体型优过纽约警局里与她年龄相仿的大多数警探,尽管关节炎时常会折磨她的膝盖和下肢,但她的胳膊和双手依旧强健,很少受到病痛困扰。

莱姆和萨克斯都身着工作装:莱姆下身穿黑色运动长裤,上身是深绿色的针织衫。萨克斯已经脱下了海军蓝的夹克,仍然穿着同一颜色的长裤和一件白色的棉短衫,领口解开了一颗纽扣,露出珍珠项链。她的格洛克手枪插在臀部位置的枪套里,枪套属于聚合物材质,可以极快地拔枪出来,两副弹夹并排地放在弹夹套里,此外还有一把泰瑟电击枪。

莱姆能感觉到萨克斯手指的挤压。多年前,林肯·莱姆遭受过一次差点要了他命的脊椎骨碎裂伤,受伤部位在第四颈椎骨,在这块脊椎骨以上,他的感觉功能都完好。尽管莱姆也曾考虑过进行一次风险极大的手术,以求改善他的瘫痪状况,但他后来还是选择了另一种康复治疗的方式。通过艰苦的锻炼和治疗,他已经能重新控制几根手指和一只手。他也能使用左手的无名指,在地铁横梁砸到他的脖子后,这根手指不知为何未受影响。

他喜欢手指按摩肌体的感觉。仿佛自己的躯体仅剩的一丁点知觉得到了增强。他低头注视自己毫无感觉的双腿,闭上了眼睛。

汤姆此刻仔细地打量着林肯·莱姆,“你没事吧,林肯?”

“没事。我搜寻多年的罪犯逃脱了我们的抓捕,现在躲藏在西半球第二大城市,除此以外,我再好不过了。”

“我不是说你的心情,你的脸色看上去不是太好。”

“你说对了。事实上,我确实要吃点药。”

“药?”

“威士忌。我觉得,喝点威士忌下去,我会感觉好一些。”

“不,你不会的。”

“那好,我们为什么不做一次试验呢。科学。笛卡尔哲学。让理性说话。谁能与之争辩?我晓得自己此刻有何感受。我会喝点威士忌,回头再向你报告。”

“不,现在喝酒还太早。”汤姆一本正经地说。

“都到下午了。”

“还差几分钟。”

“活见鬼。”这句话要搁在往常,就是表示莱姆生气了;可眼下,他实际上是沉湎于萨克斯的按摩呢。萨克斯的几缕红发从马尾辫里逃了出来,垂落下来,与莱姆的脸颊厮磨着。莱姆没有动手拿开那些头发。既然在喝不喝威士忌的论战中败下阵来,他索性对汤姆不理不睬。但护理员的一句“在你通话时,隆恩曾打电话来”,立刻又引起了莱姆的注意。

“他打电话来了?你为何没告诉我?”

“你自己说的,在你和凯瑟琳通话时,不想被人打扰。”

“那么,现在告诉我。”

“他会再打过来的。和一件案子有关。遇上了棘手的难题。”

“真的?”听到这条消息,钟表匠案子的阴影淡去了几分。莱姆明白,造成他坏情绪的,另有一层原因:无聊。他刚刚为一起错综复杂的有组织犯罪案子分析完证据,将要面对好几个星期无所事事的日子。于是,想到又有新案子调查,他仿佛找到了一个救生圈。萨克斯渴望速度,莱姆则需要棘手的难题、挑战、刺激。很少有人注意到,严重残障人士遇到的一大难题便是缺乏新鲜感。总是同一套居室摆设,同一批陪伴人士,同一种活动……还有来自冷漠的医生的同一套陈词滥调、同一句空洞的保证、同一种诊断报告。

在林肯·莱姆脊椎受伤后,拯救了他性命的——因为他曾考虑过协助自杀,所以此处并非譬喻——全赖于林肯试探性地回返他原先的热情所在:用科学来破案。

面对难破的案

件时,你再也不会感到无聊。

汤姆继续说:“你确信自己准备好了?你的脸色有点苍白。”

“脸色苍白是因为近来没去海滩晒太阳,你也知道的。”

“好吧,我只是问你一声。哦,对了,阿伦·科佩斯基稍后要过来。你想要何时见他?”

这个名字听起来有点熟悉,但也在莱姆的嘴里隐约留下一股麻烦到了的味道。“谁?”

“他是伤残人士权利团体的。此行目的和授予你的那个奖项有关。”

“今天吗?”莱姆渐渐记起几个电话。如果和破案无关,莱姆极少对身边的杂音给以关注。

“是你说安排在今天。你还说会和他见面。”

“哦,我果真需要一座奖杯。我该怎么处理那座奖杯呢?拿来做镇纸?你认识的人里面哪个用过镇纸?你有没有听说过有人会用镇纸?”

“林肯,授予那个奖项给你,是因为你激励了那些身体伤残的年轻人。”

“在我年轻时,没人激励过我,我现在不也活得好好的。”其实,说林肯·莱姆年轻时没受过别人的激励并不完全正确,但莱姆每逢有琐事要来打搅自己,就会变得心胸狭隘,尤其是当那些干扰与访客有关。

“就半个小时。”

“我连半个小时空也没有。”

“为时已晚,他已经到纽约了。”

有时候,林肯·莱姆就是敌不过他的护理员。

“到时再说吧。”

“科佩斯基可不打算到达后坐下来干等,就像大臣等待谒见国王那样。”

莱姆喜欢这句比喻。

不过,当莱姆的电话机叮铃铃响起,从来电显示器上看见是隆恩·塞利托警探的来电时,莱姆立刻把所有和奖项、皇室谒见有关的想法都抛到了脑后。

莱姆用一根还能动弹的右手手指摁下接听键,“隆恩。”

“林肯,听着,我遇上麻烦了,”塞利托显得很苦恼,从电话另一头传来的嘈杂声响来看,他分明是正快速驾驶在哪条公路上,“我们也许遇上了一次恐怖分子袭击状况。”

“状况?这说法不是十分明确啊。”

“好吧,这么说怎样?有人在电力公司里捣鬼,弄出五千度的电弧,击中了纽约市的一辆公交车,还让林肯中心以南六个街区的电网瘫痪。你觉得这样说够明确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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