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末年,台州黄岩出了个怪人,人高马大,面黑如炭,黑夜走路看不到他的人,只能看到一排白生生的牙齿疾风而至。此人还有一桩异能,最喜欢跟骏马赛跑,一旦他两条腿飞奔起来,日行千里的骏马拼命地跟在后面追赶,也只能望尘莫及,硬是追他不上。

这个人如此能跑,按说在陆地上大有他的发展空间。可他的家族世世代代都是在海上讨生活,最擅长的营生是驾一叶扁舟,十个黑色脚趾头如十粒钢钉,将他牢牢地钉死在小舟上,劈风斩浪,出没风波,专逮最富营养价值的深海鱼类,逮到后往嘴里一塞,吧唧吧唧几口,“噗”的一声,吐出一根滑溜溜的鱼骨头,天生就是大海的儿子。

黄岩方国珍,生具异相,颇具异能,在当地赫赫有名。

俗话说得好,人怕出名猪怕壮。方国珍有了名气,难免就会遇到大麻烦。话说大元帝国至正八年,也就是公元1348年,一支大张黑色骷髅旗的海盗船队,突然出现在黄岩的近海上,一只官船不幸与这支海盗船队相遇,结果悲剧了,官船被抢劫一空,连同押船的官员也被海盗砍了脑壳。

杀人劫船之后,海盗船顺风直下,取路南洋,消失在茫茫大海之中。而黄岩地方的官衙,却为此愁得欲哭无泪,一筹莫展。

怎么办呢?海盗逃走了,这个案子,地方官也就没法子结案了,更没法子跟上级领导交代。

到底应该咋办呢?

正在为难之际,跑来一位老兄,给地方官出了个好主意。

这老兄说:领导啊,你咋就这么死心眼儿呢?海盗跑了就跑了,这关咱们什么事?横竖上面只是想要一份结案材料,要你逮个凶手交上去。黄岩这么大,喘气的人这么多,看谁不顺眼就把他逮起来,以海盗之罪砍掉脑壳,这不就结案了吗?

地方官闻言大喜,果然是思路决定出路啊,你这个主意真是太好了……可黄岩有这么多的人,逮谁合适呢?

那老兄笑道:这还用问吗,当然是方国珍了。谁让方国珍那厮,长得像块黑炭,狂奔起来比骏马还快。你说他一个渔民跑这么快干什么?说他是海盗,那叫理屈情不屈。说他理屈,是因为眼前这桩事真不是他干的。说他情不屈,他终年在海上讨生活,肯定干过杀人劫船的勾当,只是没有当场逮住他罢了。现在借这个事打掉这个犯罪团伙,说起来也算是为民除害……

当地领导在这里琢磨着拿无辜的方国珍顶罪,早有唯恐天下不乱的人,飞跑着去向方国珍通风报信:老方你悲剧了,官府这次是要动真格的了,要借这次海盗船事件,打掉你们方家的犯罪团伙……

方国珍一听就急了:这人谁呀,我好端端的渔民一个,招他惹他了?他非要收拾我?

急怒之下,杀机顿起,方国珍率家里最能打的几个兄弟:方国璋、方国瑛、方国珉,召集手下小马仔,冲入官衙中一顿大砍大杀,把正琢磨打掉他的人杀了之后,众家兄弟呼哨一声,疾奔海边,是日千艘独木舟与方国珍同时入海,从此就真正地做起海盗来,劫运船,堵海道,杀官兵,干得热火朝天。

闻知黄岩渔民方国珍入海聚寇,大元帝国勃然大怒,遂派了大将朵儿只,率重兵前来,要尽剿方国珍匪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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