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直接回家,她打电话来的时候,说不定我就接得到。不过,也难说。

再怎么说也没用了。我没有直接回家。我先到街对面TJ的房间看,TJ则忙着上网搜寻有关杰森·比尔曼的新闻。好事的网友已经成立了好几个专属网站,讨论西七十四街的凶杀案;此外,在别的网站上也张贴了一些信息。其中竟然有个家伙,现场调查了约翰·列侬遇刺的达科他大厦到霍兰德家的精确距离,还试图追踪个中奥秘。

我说:“距离碧草丘有几步路?这才是我想知道的。”

“这边有个消息,”他说,“他妈妈说,不是他杀的。”

奥斯瓦尔德的妈妈也这么说,我跟TJ提了一句,这是巧合吗?电视上,先是巴尔干半岛的坏消息,接下来又是中东惨剧,琳恩·罗素依旧带着坚强的笑容。插广告的时候我关掉电视,打电话到店里找埃莱娜。我们约好了,要早点去阿姆斯特朗吃晚餐。我问TJ要不要跟我一块去,他说他有别的事情要做。

我留他在电脑前面忙活,自己过街回家。拿了信,分类后确定里面没有什么有用的;然后听了电话留言。其中一个是莉雅打来的,断断续续,天南地北地乱扯;她向我道歉,有一件跟她姨妈有关的事情先前没跟我说。有一个研究她姨妈的研究生正在写博士论文,来找过她,名字叫做阿登·布里尔。她唠唠叨叨的,跟我说,可以随时打电话给她,反正我有她的电话,但她的话还没说完,电话就断了。

我其实没有她的电话,有电话号码的人是TJ。我打电话给TJ的时候,电话是忙音,于是又改打他的手机,这回通了。TJ说,他把电话记在手机里,花了点时间查到之后,TJ念给我听。我拨了电话号码,响了四声,然后一个录音的声音跟我说,我已经进到某人的语音信箱里——这时我听到了她的声音,说:“莉雅·伯克曼。”

我决定过一会儿再打,挂了电话,没有留言。我冲个澡,觉得没有必要刮胡子。换好衣服之后,我又打了一个电话给莉雅,还是同样的结果。我看了会儿新闻,出门前又打了第三次。然后往西走了好长一段路,来到第十大道。吉米·阿姆斯特朗在那儿开了一家小餐馆。我走进去,要了一瓶矿泉水,刚一转身,就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这个人站起来,朝我挥手,原来是曼尼·卡雷什,一个吉米在第九大道——也就是在我住的旅馆转角处——开酒吧起就认识的老朋友。

有两个刚从罗斯福医院换班下来的护士跟曼尼坐在一起。她们喝的是玛格丽塔,曼尼喝的是一瓶墨西哥淡啤酒。他说,这是为了搭配女士饮料的墨西哥风情而特别点的。也许,他建议说,我也应该配合,点一瓶墨西哥进口的矿泉水。

其中一个护士说,她们病房里的一个老太太到墨西哥度假去了,应该会喝那里的矿泉水。曼尼问她们最近都在干什么。“差不多是等里面的人死。”其中一个说。

埃莱娜来了,我们找了一张自己的桌子。“抱歉来晚了。”她说,“还是我根本不应该出现?看来你们几个聊得挺好的。”

“是啊,”我说,“她们看到我,很难不想到《老人病房》这幅画吧。”

“也没那么糟吧。”她说,“起码你可以向她们要点灌肠剂。如果她们真的在乎年龄,就不会跟曼尼混在一起了。曼尼起码比你大二十岁。”

“他有一颗童心。”

“装在一个脏老头的身体里。”

她说着要了一份菜单。她要鳄梨沙拉,我点了一碗墨西哥辣肉酱。上菜的时候,我跟她说,我把支票寄给迈克尔了。“我开了张支票,”我说,“既觉得太多,又觉得不够,一时间很矛盾。”

我解释说,抬头填的是迈克尔的名字;然后,他再开一张支票,寄给安德鲁的老板。她问他是否知道有一半钱是从我这儿来。我说:“他老板?他哪儿在乎钱从哪儿来?哦,你问的不是这个吧。”

“迈克尔说他只能帮他五千,难道他不想知道剩下的五千是从哪里来的吗?”

“我们没谈到这个,”我说,“随他怎么想。”然后,我们回家,应答机里有三条留言。第一条还是莉雅的旧留言;然后是丹尼男孩,他要我在九点之后到蓝调母亲去找他。

第三条留言说:“听到这则留言的人,请跟艾拉·温特沃思联络。”然后报一个电话号码,就挂了。

我把埃莱娜叫来,问她认不认识一个叫艾拉·温特沃思的人。她不认识,我放了那段留言给她听。她说:“猜猜看,是不是我们中了大奖,可以到大开曼群岛免费旅游?不过,他的声音听起来不像是电话推销员。你知道他的声音听起来像什么吗?警察。”

我听了一遍,顿时明白了她的意思。我拨他留给我的号码,电话响了很久,正要挂断的时候,有个女人接了,“值班室,我是麦克拉伦。”

我问她艾拉·温特沃思在吗?她说,他出去了,要不要留话。我说,我叫马修·斯卡德,是他要我回话的。要不要留电话号码呢?“我想他知道,”我说,“因为他之前打过。”

请问你打来有什么事情吗?“他应该知道,”我说,“因为是他先打来的。”

“你说的对。”我跟埃莱娜说,“他是警察,根据他一个叫做麦克拉伦的同事说的。她也是警察,否则她就不会接电话了。不过,我听不出来她的声音有没有警察腔。”

“他到底想要干什么?”

“不知道。她也没说她是哪个分局的,只说‘值班室’,我忘了问。”

“你可以再打去。”

“算了,现在不想管这件事。”我说,“我只想搞清楚丹尼男孩打听到什么。说不定我还可以问他,温特沃思与麦克拉伦是什么人。”

“温特沃思与麦克拉伦,听起来好像是雕刻家,或是搞室内设计的。”

“他们是警察。”我说,“毫无疑问。室内设计最多只是兼职。如果他再打来的话,请帮我问清楚他到底有什么事,好吗?”

我来到蓝调母亲,乐队演奏的是《走路》,迈尔斯·戴维斯的老调子,曲折悠扬。我找到了丹尼男孩,乐曲告终,鼓手和贝斯手下到吧台,钢琴师改奏特洛尼奥斯·蒙克的作品。丹尼跟我都听过这首曲子,但是,两个人都想不起曲名,钢琴师弹完,跟他的同事一块儿到吧台厮混去了。轮到点唱机登场了。丹尼给自己倒了点伏特加,大概一英寸多高,跟我说,大家对伊凡科与比尔曼的印象就是那一套,异口同声。

“大家都说,幸好这两个人死了。”他说,“他们一致认为,这两个人坏了‘犯罪’这两个字的名头,尤其是伊凡科,迟早会干这种坏事。当然了,出事之后,谁都会这么说,不过这一次他们比较确定。”

“比尔曼呢?”

“这部分比较有意思。”他说,“也是我打电话给你的原因。大家对比尔曼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就算有人觉得他该死,也只是谴责他不该跟伊凡科合作,肆无忌惮,吓坏一帮人。有个人大力替他澄清,就是杰森·比尔曼的妈妈。”

“TJ说,”我引用他的说法,“网上到处是他妈妈的消息。”

“全纽约都是。”他说,“她特别来到纽约,替她儿子喊冤。”

“比尔曼不是纽约人?”

“我不知道他是哪里人。”他说,“也不清楚他妈妈是从哪里来的,只知道她这阵子住在威斯康星,一个我以前没听过的城市,十还是十二个字母,里面有好几个O。其实,管他在哪儿呢,他妈妈又不在那儿,在这儿。”

“在纽约?”

“在一家名为贝拉达的老旅馆。这名字听起来很有气质,行家管这里叫做‘三聚乙醛军火库’。”

“九十几街,在西百老汇附近。”我说。

“九十七街。”他说,“标准的犯罪温床,还是老样子。婴儿哭、子弹飞,屋里的房客不出声,就一定是死了,否则就没有片刻安宁。有家旅馆连锁店买下了那家老旅店,你敢相信吗?改成专收散客的廉价旅馆。我希望他们至少把那地方修得不漏水,点根香熏一熏,把那股味道赶出去。”

“她就待在那里?”

“如果她没有被杀、没有穿上男装接客,或是跳上飞机回奥可摩可洛可的话。她坚称比尔曼是好孩子,别人惹的麻烦,总是往他身上推。”

“我是不是跟她一样神经?”我说,“我怎么觉得她说的话,也有几分道理?”

他又给自己倒了点伏特加。“你们俩真是天生一对。”他说,“她跟新闻界谈了一些事情,这也是我最主要的消息来源。可是找她的多半是放在超市里的那种八卦小报,只想从她嘴里探一点比尔曼小时候的生活。想知道他从小会不会把苍蝇的翅膀拔掉,或是抓流浪猫来做变态实验。但是,怎么套她,她都把比尔曼形容成唱诗班的乖孩子,他们很快就没有兴趣了。警察也不想听她废话。他们找了几个新手给她做笔录,然后,就把她晾在一边了。”

“这也难怪。”

“没错。她来纽约就是做这种事情,找痰盂,吐苦水。你知道的,像是殖民旅馆那样的地方,他们可是希望住户自备痰盂。”

“这是三聚乙醛的新名字?”

“是啊,这名字取得很绝,如果你认为殖民地是恶魔岛的话。你知道她现在在干什么吗?我一知道马上就想打电话给你,因为她想找一个私家侦探,把真相找出来,还她儿子清白。天造地设,你们两个,天造地设!”

如果这只是一个我跟丹尼男孩在普根厮混的普通夜晚,我大概永远不会见到海伦·莱克·比尔曼·沃特林,杰森·比尔曼的母亲,两度离婚的单亲妈妈。如果我想打个电话到旅馆去,但低头看看表,会觉得时间太晚了。而且如果我在附近找不到公用电话,就要等我回家再说,我就会觉得实在太晚了,明天早上再打吧。

到那时候,我已经跟艾拉·温特沃思谈过话,跟这个从威斯康星来、脑筋有些不健全的老妇人谈话,肯定不是什么急事。再快我也要到第二天的九点之后才会打这个电话;那时,她已经要前往机场,乘十一点的飞机前往密尔沃基,再想办法换车到奥可诺摩瓦克。我们便会擦肩而过。

蓝调母亲在九十几大道的阿姆斯特丹街,距离殖民旅馆,也就是“三聚乙醛军火库”,不过几分钟路程。我根本用不着打电话,就这么信步走过去。一个跟大厅相比体面得异常耀眼的服务人员想都不想就告诉我沃特林太太住在这里。我拿起室内的电话,直接打进她的房间。

我说:“沃特林太太,我的名字叫马修·斯卡德,私家侦探。我想跟你谈谈你的儿子。”

“我的天啊。”她说,“你前一阵躲起来了,是不是?”

“我不大明白你的意思。”

“你是来骗钱的,对吧?”她说,“抱歉,让你失望了,你开的价钱,我付不起。”

她随即挂掉电话。

“电话断了。”我跟服务员说,“请你再帮我接一次好吗?”

她又拿起电话,我说:“沃特林太太,我不会勉强你,你也用不着雇用我。我已经有客户了。我只是觉得你的孩子是无辜的,掉进陷阱,被一个不知名的人杀了。我就在楼下大厅,特意来这里跟你聊聊,如果你再挂断的话,我就回家,再不会找你。”

我一口气把这么长的话说完,为的是在她把电话挂掉前,交代来意,所以听起来不免比正常的速度快,也比我原先的口气多了些强制性。过了一会儿,我还以为她已经挂掉电话了,因为我什么也听不到。正在狐疑时候,她又说话了:“天啊,从我到这城市开始,耳边听到的总是不三不四的屁话,现在总算是听到一段像样的人话了。我刚刚不应该挂电话的,你还在吗?”

“我还在下面。”

“你要上来吗?”

非房客不得入内。告示写得清清楚楚。“我好像不能上去。”我说,“旅馆规定。”

“难道我是妓女吗?算了,没关系。反正我房间里也装不下两个人。我这辈子从没见过这么糟糕的旅馆,居然还让我住上了,也算是长见识,一个晚上收我九十五块,税还要另算。别人跟我说这算便宜的了。”

欢迎来到纽约,我想。

“我得穿件衣服,”她说,“不过要不了一分钟。我马上下来。”

我等了不止一分钟,不过也没到五分钟。她从电梯里出来,褐棕色的长裤搭配浅黄色宽松上衣。“我的衣服就是跟纽约不相称。”她说,“你不用说,我也知道。”

“我不会说的。”

“你不说,我说。反正我不会出去买一大堆黑色衣服,把自己塞进去,就算是穿成这样,我在这个城市里还是个乡下人。”

我不想跟她争辩。她看起来是很像中西部市郊的妇人,经过仔细打理的浅棕色的头发,口

红涂得很细心,脸上的皱纹是所谓的“笑纹”。她和我想象中的刻板形象有些差距,但是对她为自己设计的,或是被强迫设计成的角色来说,她的样子还算合适——她的确像一个帮儿子申冤,帮他讨回清白的母亲。

唯一有些遗憾的是:要说她儿子真有多清白,恐怕也未必。我们在九十六街街角找到一家与晨星或是沙洛尼卡差不多的咖啡馆坐下之后,她也这样承认。“杰森这辈子过得很不顺。”她说,“他爸爸在我们高中的那个班上算是最帅的了,很有意思。有意思指的是他喜欢喝酒,喝了酒就……杰森四岁的时候,他就溜了,从此音讯全无。有人跟我说,我可以用行踪不明的理由,请求离婚,或是等七年,在法律认定的死亡期限届满之后,恢复单身。两种方法我都不想,后来也不用了。因为在加州一辆翻倒的车上,有人在他皮夹里找到他的证件,确认是他本人,死了。”

杰森在学校里的功课不怎样,她说,再婚之后,他跟继父处得不好,她也承认,她的新丈夫脾气有点古怪。杰森也是副浪荡的性子,遇到麻烦也不知道躲,但绝对不是什么坏孩子。他没有伤害过谁,心地也还算善良。他因为溜进地铁站想逃票而被抓起来,这她是相信的,从店里顺手摸鱼,也大有可能,但是大家说他干过这么天大的坏事,就……

我跟她说,我发觉有些事情不大对劲,仔细琢磨后,觉得凶手应该对霍兰德这家人有些特别的动机。如果我能发掘出一些共同点,找到他孩子跟伯恩和苏珊·霍兰德之间的关联,我就能把这些点,连成一条线。

她把奶油涂在麦麸松饼——纽约出品的松饼是最好的,这点我敢保证——上的时候,看来像是不断在回想。她咬了一口,喝了一口冰茶,又咬了一口松饼,喝了更多冰茶,看着我,摇摇头。

“我根本不知道他认识谁,不认识谁。”她说,“他大概一个星期会打一个电话给我,这点他倒是很守规矩。当然是付费电话,我跟他说,没有钱没关系,电话要打。我也尽可能地帮他,每隔几星期,我都会寄张汇票给他。我不能寄支票,因为他在纽约根本找不到愿意收外州支票的银行;他又没有户头,也不可能存进去再转账。他什么都没有。”

不过,杰森终于开始寻找自我,站了起来。他还是无法主宰他的人生,但至少比以前有出息得多;他愿意在人生旅程里扮演积极的角色,而不是被动地看看前面还有些什么。

“他开始工作了。”她说,“一天三个小时,星期一到星期五,替一家小吃店送午餐。下班之后结当天的账,给现金,没多少钱,但有小费。晚上他也干活,替一家杂货店送东西。”

我想杂货店这个词可能不准确。她说,“在你们这儿叫什么?就是把啤酒之类的一箱一箱堆起来,你们这儿叫什么?”

“酒馆。”

“纽约人是这么叫的。”她说,“我们中西部可能比较拘谨吧,说做作也行。我们管这个叫杂货店。你可能不知道吧,就像我也不知道你们这里叫这个名字,我想,我们两个都算是学到一些东西了,是吧?”

杰森短暂的生命中,好像没有学到什么,她自己也知道。打两份零工,还称不上是奋发图强的年轻岁月。但如果你知道他以前的事,你会庆幸他终于走回到正道上来了。

“他最后一次惹上麻烦的时候,”她说,“他们找了个心理医生给他辅导。我倒是觉得纽约的这点真不错,因为杰森说,这位先生帮了不少忙,帮助他看清楚自己的前途。虽然他有很多不愉快的往事,但不用一辈子都陷在里面。从此之后,他的生活就好得多了。”

她这番话如果能再详细点,可就有用了。比如说,那个社会工作者的名字,他就可能知道杰森·比尔曼在新生活中的交往状况。如果知道他打零工的小吃店在哪儿,说不定也能探到点蛛丝马迹,可是,除了这些粗略的信息之外,她就什么都不清楚了。她只知道那家小吃店在曼哈顿,没有办法提供详细的地址;那家杂货店——嗯,酒馆,这个词连我自己都快忘了——也不知道躲在纽约的哪个角落。

她终于把麦麸松饼和冰茶解决掉了,我只点了一杯咖啡。差不多了,我拿起账单,她瞥了一眼皮包,问她应该付多少钱?我说,我会处理。她说,她很愿意分摊,我跟她说不用了。“你是客人,”我说,“下一次,我到威斯康星,就会让你请客。”

“你人真好。”她说,“我还以为你是来敲我竹杠的呢。”她说,有几个私家侦探曾经来找过她,有一个人劝她回家,别浪费时间了;有几个要她付一大笔定金,才肯接下这个案子。

“有两个向我要两千块,还有一个要两千五百块,”她说,“甚至有开到三千的,我忘了详细的数字。我说,我没有那么多钱,他就说一千也行。我就跟他乱扯,他一看,就说先给五百,他马上开始干活。我猜钱一到他手上,他马上就会消失,从此不见踪影。”

我跟她说,她的决定是对的。她再次跟我道歉,我觉得实在没有这个必要,还问我她是不是该在纽约多留几天。她原计划乘明天一早的飞机回家,但还没下定决心,也许她应该多留几天。

我跟她说,完全没有必要。我给她一张名片,确认上面的地址跟电话是对的。然后,我陪她走回旅馆,尽管她一直觉得不必麻烦。我看着她到柜台拿钥匙,进了电梯,然后才出门,找出租车。

我一进门,埃莱娜就跟我说,艾拉·温特沃思打了两个电话过来,他没说什么,只要我尽快回电话给他。

我赶紧打过去,一个鼻音很重的男人说:“值班室,我是阿克。”我报上我的名字,跟他说,温特沃思要我回电。

“他不在,”他说,“但我知道他在找你。你可不可以十分钟之后再打电话过来?”

“我不会再出门了。他有我的电话,请他再打过来吧。”他把我跟他说的话重复一遍,就把电话挂了。我这才发现,我忘了问他是哪个分局。我拿起电话,正准备按电话号码,但手指头没按下去。

我突然有个感觉,知道那是哪个分局了。

我把电话放回去,掏出我的笔记本,又把电话拿起来,按下我曾经按过的号码。这部手机之前没有人接。现在铃响一声、两声,终于有人接了,但是,却没有人说话。

我说:“艾拉·温特沃思?”

这声音我先前听过一次,在我的应答机里。他说:“你他妈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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