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去半山腰处的平台报警,我们所有人则全部都退回了旅社中。

在霍格的客房里看完了那张写有诅咒的废弃碉楼照片后,我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平息。

碉楼外墙写着“开膛破肚”的诅咒,而我们又真在旅社外的玉米田里发现了一具开膛破肚的尸体,这是巧合,还是早有预谋的杀人事件?

我真想立刻离开这里,就算退给杜瑜眉两万块钱都行,但我也知道,作为关系人,出于协助警方的义务,我绝对不能马上离开这里的,尽管迪克·韩和霍格才是尸体的第一发现人,但我也已经卷入了这场事端中,这是无可辩驳的。

回到旅社一楼餐厅里,迪克半躺在两张椅子拼成的长椅上,眼神涣散,精神似乎完全崩溃了。他那非主流青年的形象被破坏殆尽,我却无心嘲笑,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鼓励他振作起来,他是山谷里最年轻的男人,长于运动,身强力壮,我们大家都需要他。

而且他并没犯什么错,只是不巧成为了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只不过,他发现尸体的过程也真是太富有戏剧性了,居然是玩动力伞的时候从空中鸟瞰到的。如果他不玩动力伞,只怕直到尸体腐烂了,都没人会知道茂密的玉米田里竟藏着一具开膛破肚的尸体。

表妹小倩与常青谷的花房姑娘玉儿,尽管俩人今天还是第一次见面,但却因为同时遇到了这桩惨案,在巨大的压力之下,素不相识的俩人却如同多年的好朋友一般,此刻正互相依偎在一起,轻声抽泣着。

我想上前安慰她们,却见霍格已经先我一步,走到她们面前,以极富磁性的嗓音说道:“哭,有用吗?杀人凶手不会那么笨的,干完开膛破肚的惨事后,还留在这里等着警察来抓他。只怕凶手早就跑得远远的了,旅社里很安全!再说了,我和蓝先生也会保护你们的。呃,对了,还有老李、迪克,我们都会竭尽全力不让你们受到任何伤害!”

我也赶紧大声叫道:“没错,我会保护你们的。”说这话的时候,我的眼睛是看向着玉儿的。倒不是说我顷刻间就对玉儿有了好感,只是因为刚才霍格说话的时候,已经握住了小倩的手,小倩也顺势扑进了霍格的怀里,她不需要我再来安慰了,所以我才将说话的重心投向了玉儿。

玉儿止住抽泣,揉了揉眼睛,擦拭掉眼眶下面的泪痕,对我说了声:“谢谢你,蓝先生。”

“别那么客气,别称呼我蓝先生,叫我若海就行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居然在这种时刻说出了这样的话。

“嗯,若海先生。呃,你的名字还真好听,蓝若海,蛮有诗意的。”玉儿总算不再紧张了,竟开始讨论起了我的名字。看得出,她似乎对我很有了解的兴趣。

但小倩却早习惯了与我斗嘴,同时向来以挪揄我为乐趣,哪里看得惯有女性对我有好感?于是立刻止住哭泣,接过了话题,说:“蓝若海这个名字就算有诗意了?海本来就是蓝色的,这名字完全是平铺直叙嘛,根本没有任何想象力。如果叫什么蓝若猫,才叫妙呢。蓝色的猫,多有想象力,多有创造力,多有诗意!”

嘁,她完全是在以这个生造的名字,影射一部以蓝色的猫为主角的适合低龄儿童收看的卡通片嘛!

不过,餐厅里原本充斥着的紧张感却因此一扫而空荡然无存,随之而来的是一片哄笑声。就连半躺在长椅上的迪克,脸上也露出了难得的微笑。

没错,那个杀人凶手应该早就离开了山谷,我们本来就没什么危险,毕竟我们都是第一次来到这里,是陌生的闯入者,并不是凶手的既定目标。

不过,要是凶手是个天生的冷血杀人狂,那就另当别论了。当然,我可不能把这句话给说出来了。

老李一时半会还回来不了,如果他在谷口打通了报警电话,警察最快也要沿那条狭窄小路行驶一小时才能抵达常青谷。如果电话打不通,那就糟糕了,老李必须开车去一趟附近警局,一来一回没两个半小时搞不定。

随着餐厅里的气氛渐渐缓和,黄阿婆开始忙碌着打扫卫生,而这里的老板杜瑜眉则坐到我身边,对我说:“蓝大师,尽管您还没参观常青谷,但不知道常青谷是否已经给您留下了一点印象?”

“很有印象,印象深刻!”我答道。

“那么,您觉得如果要开发常青谷,初步应该怎么定位呢?西陵山中通往常青谷的这条简易小路,会不会成为致命的瓶颈呢?”

回想到来时经过的那条光秃树林中的简易小路,再望望旅社外绿油油的玉米田,产生的剧烈反差忽然令我心中有了一个不错的策划方案。

“杜老板,你们这里没电话,更没有宽带网络吧?”

“是的,电信局与网络服务商都不愿意特意为常青谷迁入电话和宽带网络,成本实在太高了。我们这里唯一可以和文明社会形成联系的,是看电视。当然,看得也不是有线电视,而是安装了锅盖式卫星电视接收器。”

我挠了挠头,然后以坚决的语气说道:“杜老板,你得把卫星电视也拆下来!那条简易小路也不要拓宽!常青谷的定位,应该是一处经历千难万险才能抵达的世外桃源!远离电话、远离网络、远离电视、远离工作打扰、远离文明社会的心灵休憩地!”

“就像原始人住的地方一样?”

“没错,但和原始人也有一点不同。最起码我们不用住在山洞里,而且还有这么一座漂亮的农庄式旅社可以住!”

杜瑜眉听得目瞪口呆,似乎怀疑我的策划方案能否有效。

这时,我听到了一声惊呼:“高,实在是高!”

说话的,是迪克,看来他已经从颓丧中解脱出来了。迪克激动地跳下长椅,高呼道:“没错,我过去在美国的时候,就听说有人租下一座曾经关押重刑犯人的废弃监狱,好像是一座孤岛,重新装上刑具,然后当作旅馆进行经营。没想到生意火爆得要命,要想住其中一个连环杀手住过的牢房,必须提前半年在网上预约才行呢。”

他说的那个监狱,我也听说过,是恶魔岛监狱,曾经在很多影视作品里出现过,现在也确实是一处旅游胜地。

而霍格也颔首说道:“蓝先生说得很有道理!现在最热的旅游城是哪里?是丽江!驴友们历经千山万水来到丽江,就是为了懒散地晒太阳,太阳,哪里不能晒?为什么偏偏要去丽江发呆?”

我接口道:“现在的都市年轻人,早已成了现代生活的奴隶。忙挣钱、忙供房、忙恋爱、忙工作。手机二十四小时不敢关机,两天不上网查阅邮件就心里发慌。他们的神经就像一根绷到了极限的橡皮筋,再用点劲就会绷断。这是一种心理上的亚健康状态,如果不及时调整,就会引发严重的心理问题,甚至心理疾病。要是能让他们找到一块乌托邦一般的世外桃源,作为心灵休憩地,将会有效缓解他们内心的苦闷,避免出现灾难性的不良后果。”

“嗯,是啊是啊!我就是整天忙户外俱乐部的生意,没客人的时候担心没饭吃,有客人的时候又担心客人在户外运动的时候出事,搞得我茶饭不思,坐卧难安。我做梦都想能够逃到一个没人的地方,泡泡温泉,享受美食,不用再理会生意上的琐事,不被电话打扰,哪怕一天都好!”迪克身同感受地叫了起来。

小倩也点头道:“是啊,我就是因为工作压力太大,才辞去了医院里的工作。在医院里看到了太多病患因为病重而失去生命离开人世,我的心情也终日都蒙着灰,感觉自己都快要疯掉了,如果再不辞职,我就真的要疯了!”

我不禁撇撇嘴,嘁,她明明是因为不想再在医院病房里遇到下一个男友,才辞职的嘛!

不过,她这句话也暴露了自己曾经当过医生,霍格立刻就凑过头去,说:“安小姐以前做过医生呀?真是巧,几年前我曾经以女医生为主题拍过一组照片,在全国大赛里拿了奖。我一直准备为那组女医生照片拍续集,如果安小姐有兴趣,离开常青谷后不妨来做我的模特儿!”

“呀!我也能做摄影模特儿吗?真是太棒了!”小倩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我重重地咳了一声,正色道:“当模特儿可以,但是别当那种专拍光屁股的人体摄影模特儿!”毕竟这次是我带着她到常青谷来的,我可不能让她被一个来历不明的摄影师给拐跑了。

但小倩却反驳道:“人体模特儿又有什么不好?那也是为艺术献身嘛!再说了,人生短暂,青春更短暂,如果不把年轻时最美好的一面留下来,等我变成你这么老的时候,会后悔的!”

这小丫头,居然拐弯抹角地骂我老!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我确实比她大了十岁,这可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呀,唉,这丫头只要找到了机会,就喜欢打击我。

但不管怎么,在场的几个人都很认同我的初步策划方案,如果我再对这个方案做番深加工,添加极富煽动性的文案,说不定真能让杜瑜眉感觉满意。

此时,杜瑜眉也颔首道:“是啊,或许蓝大师出的主意还真能奏效,其实我们常青谷里也确实有许多吸引游客的元素,除了这里四季如春之外,山谷里还有温泉,温泉水直接引入旅社中。走进旅社一楼,左边是前台与餐厅,右边则是温泉池。不仅有大池,还有单独的小池、情侣池。另外,不知你们是否注意到,在常青谷里找不到一只蚊蝇。”

“哦?!”我好奇地问,“四季如春的地方,居然没有蚊蝇?”

杜瑜眉点点头,答道:“常青谷里的温泉富含硫磺,硫磺有驱走蚊蝇的功效,同时还能驱蛇呢。”

嗯,这又是个卖点,健康概念,养生概念,正大行其道,我也得把这一点写入策划书中,构筑突出景区的新亮点。

“难怪……”在一旁正和小倩调笑的霍格忽然冒了一句话出来,“难怪我在玉米田里发现那具被开膛破肚的尸体时,居然没看到一只被腥臭吸引过来的蚊蝇。”

他这句话一说出来,餐厅里顿时静默了,只有黄阿婆扫地时发出的沙沙声还在继续响着。

霍格说什么不好,偏偏说这个?

原本已经缓和了的气氛,显得再次紧张了起来。

直至下午五点,老李才带着一个身着制服的中年警官回到了常青谷中。

他在谷口的平台上,没有搜索到手机信号,只好开着四排座的面包车,在简易小路上颠簸了三个小时,才从邻近的派出所找到一位警官,并开车载回了常青谷中。

这位中年警官看上去有点微微发福,一张脸面团似的,挺和气,一走进旅社中,他就不好意思地朗声说道:“真是对不起,因为昨天有两个逃犯越狱了,怀疑已经躲入西陵山区,我们派出所的所有干警都跟随大部队搜山了,只留我一个人在所里值班接听电话。本来我也要去搜山的,但不巧胃病发了,还吐血,所以才留在了所中。我已经打电话通知市局了,但他们一时半会也抽不出人手赶过来……”

“这里发生了命案,开膛破肚的尸体呀!怎么可能抽不出人手?”我不满地叫了起来。

这位警官无奈地耸耸肩膀,解释道:“你们应该知道吧,通往山谷的这条简易小路其实非常危险,路基不稳定,白天倒也罢了,晚上很容易出车祸,所以交通部门早就宣布夜间封路,不允许行驶。现在是初冬,下午六点多天就黑透了,就算市局派人来,六点前也无法赶到,所以只能等待明天再派人来。”

我看杜瑜眉也点了点头,看来警官说的是实话。我们来的时候,那条简易小路也够让我提心吊胆了,当时就考虑过要是晚上行驶,会出现什么样的麻烦事。

不过,警官又说道:“上级还是很重视这件事的,所以先派我过来了,你们可别小瞧我,我以前也是刑警哦,只是身体出了点问题,无法再适应高强度的刑侦工作,才主动申请到山区里的派出所来为人民服务。”

我不禁对他肃然起敬。

警官又补充了一句:“你们放心,今天晚上我也会留在旅社中的。呵呵,我是搭老李的面包车过来的,就算想走,也没办法离开。这里今天夜里的安全问题,由我负责,你们完全不用担心!”

他的这句话,立刻引来了小倩与玉儿的一阵欢呼声。

与此同时,老李也向我们介绍了这位警官的身份。他叫戴智勇,是离山谷最近的一处山区派出所的副所长。

戴警官果真敬业,只在旅社里露了个面,便招呼最初发现尸体的三个人,迪克、霍格与我,和他一起来到了旅社外的玉米田边。其他人则留在旅社中,紧锁大门,所有窗户也要从内关好,并全体集中在餐厅里,务必不要外出,注意确保安全。

我们当中,只有霍格曾经与那具男尸近距离接触过,迪克是从空中看到尸体的,而我只是从相机里看到了尸体的照片。所以踏入玉米田后,霍格是在最前面带路,领我们向横尸的地方走去。

玉米田里的玉米种植得很密,一株紧挨着一株。因为这些玉米是按不同月份分别种植的,所以玉米株高的高,矮的矮,我们必须用手分开玉米株后,才能踏着松软的泥土前行。

几分钟后,我们终于来到玉米田中央。地热透过鞋子,传入鞋底,让我感到了热度,但当我真正看到那具被开膛破肚的尸体后,那股热度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随之而来的是阵阵深入骨髓的凉意。

苍白的尸体横躺在玉米田中,压弯了一片玉米株。被尸体压弯的玉米株,斜着弯曲了45度,将倒未倒,空气中充斥着浓郁的血腥气息,却如杜瑜眉所说的那样,没见着一只蚊蝇。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真正的尸体,顿时感到了一股难以遏制的呕吐感。

被开膛破肚的尸体,比大卸八块更为触目惊心。

尸体的眼睛还大大地睁开着,似乎正死死地盯着我们,叙述着他曾经历的悲惨遭遇,咽喉至肚脐的那道裂口,剖得非常顺,戴警官只看了一眼,就说道:“肯定是用手术刀剖开的。”

内脏果然不翼而飞了,只剩空荡荡的腹腔与胸腔。

尸体附近遗留的鲜血并不多,玉米田里应该不是发生凶案的第一现场。

戴警官很专业地戴上手套,镇定地走到尸体旁,仔细地凝视着尸体那惨白僵硬的脸庞,脸上没露出一丝恐惧的神色。他应该没撒谎,以前一定做过刑警,那些一辈子呆在偏僻山区派出所里的警察,哪怕混到了副所长,真正见到了尸体,也绝对会面露惊骇,不可能如此镇定。

不过,戴警官的神情很快就变了,他不是变得惊慌恐惧,而是变得异乎寻常的兴奋。

“嘿!没想到这小子居然已经死了,而且还死在这个地方!”他激动地大叫道。

怎么,戴警官认识这个死在玉米田里,而且还被开膛破肚的倒霉蛋?他见了尸体还如此激动,却未面露哀伤,看来死的人也应该不是他的朋友。

死者究竟是谁?

戴警官因为激动,径直摸出了手机,想要打电话通知上级,可摸出手机后才想起,常青谷里根本就没有手机信号。

“死的是谁呀?”迪克忍不住问道。

“是孙洪伟!孙洪伟!真没想到这小子居然死在常青谷里了!哈哈,找到他的尸体,我也算立了一功了!”

“孙洪伟是谁?”我好奇地问。

“就是全市警方正在追捕的两个逃犯中的其中一人!”

我这才想起,刚才戴警官来到旅社里时,曾经说过昨天下午有两个重罪逃犯越狱,怀疑躲入了西陵山区,全市警察都忙着搜山追捕,连山区派出所的所有干警都被叫去协助围捕。没想到其中一个逃犯竟死在了常青谷里的玉米田内,还被开膛破肚。那么,另一个逃犯呢?会不会也在常青谷附近?

戴警官向我们介绍了两个逃犯的情况。

两个逃犯,一男一女,男的叫孙洪伟,女的叫董佳。他们是一对雌雄大盗,犯下了一桩骇人听闻的滔天大罪。昨天在法院公审中双双被判处死刑,移送至市郊监狱,待最高法院核准死刑令后,便择日处决。昨天上午,一辆囚车载着这两人离开法院,押解至位于西陵山区深处的西川市监狱,没想到半路上囚车发生车祸,侧翻在路边。

当路人发现侧翻的囚车时,看到押解人员与司机已经陷入了重度昏迷,车门也因为碰撞变形而大大敞开着,里面的一对雌雄大盗却不见了踪影。

紧急通辑令很快就下达了,昨天夜里西川卫视台与本地电视新闻里,均通宵达旦滚动播出了多次,可惜我却因为一桩中介生意去了黑猫酒廊里,在那里偶遇了深宵买醉的表妹小倩,所以没看电视新闻,也不知道西川市居然出了这么一桩越狱大案。

戴警官一边介绍,一边瞄着孙洪伟那开膛破肚的尸体,还有空空如也的腹腔,脸上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他忽然对我们说:“如果我没猜错,杀死孙洪伟的,应该就是他的情人,那个叫董佳的女逃犯。”

“你怎么知道的?”我诧异地惊声问道。

“呵呵,因为我看过他们犯案的卷宗,知道一些没有对外公诸于众的具体案情。”

“嘿嘿,说来听听。”迪克不知死活地问道。

戴警官顿了顿,开始了他的叙述。

孙洪伟与董佳是一对夫妻,就住在西川市市郊一座独门独院的平房里,两人很是恩爱。从三年前开始,他家附近就不断有人离奇失踪,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警方经过缜密侦查,于半年前终于锁定了孙洪伟与董佳就是制造失踪案的罪魁祸首。趁着两人上班,警方人员潜入他家平房中,在冰箱急冻室里找到无数人体内脏,肝脏、心脏、脾脏、肺,分属不同的主人,数不清的人体内脏塞得冰箱都快关不上门了。

卫生间里,地砖很是松动,撬开地砖,警方在地底找到了数十具已经白骨化的腐烂尸体。

抓捕两人后,孙洪伟才供出了他们犯案的动机。

五年前,董佳曾经怀孕,却不慎流产。流产后,董佳没休息好,不幸罹患了一种月子里的怪病,畏寒怕冷,怎么都医不好,终日只能蜷缩在被窝里,夏天都得开着电热毯。后来董佳不知从何种渠道得到了一个秘方,需要大量进食动物内脏,才能弥补内气,治好这种怪病。

一开始,孙洪伟到处采购动物内脏,在屠宰场买回大量牛肚猪心羊肺鸭肠,煲汤熬粥煎炸爆炒给妻子吃,但董佳吃了后病情却毫无好转,依然只能躺在床上静养。三年前的一天,从一个偶然的机会里,孙洪伟从朋友那里拿回了一个人体胎盘,煲成紫河车汤给董佳服下,董佳立刻觉得一股热气在胸腔里回荡,两年来第一次感觉自己不再畏寒了,而且还下床走了一会儿。归结原因,她认为是因为自己食用了人体内脏,才让病情有了好转。

不过,几天后,董佳又旧病复发了。为了治好妻子的顽疾,孙洪伟四处托人寻找人体胎盘,但这东西并不好弄,即使弄来了也管不了多久,董佳就会重新犯病。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孙洪伟想到了杀人,目的只是为了获取死者体内的脏器。

孙洪伟杀人,毫无目标可言,遇着谁就是谁,所以发生系列失踪后,警方一直执着于寻找失踪者之间的共同点,令案情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毫无进展。幸好后来警方在西川市内许多地方安装了隐蔽的摄像头,其中一个摄像头恰好拍摄到孙洪伟诈骗一个小孩到他家里去看新出的漫画,随后小孩就失踪了,警方才将怀疑的目光投向了孙洪伟。

从孙洪伟家卫生间地板下起出的尸体,均被开膛破肚,取出了里面的内脏,拿给董佳食用。

据董佳招供,她吃了人体内脏后,确实能在短时间内不再发病,但是过了几天,仍会旧病复发。所以孙洪伟只好不断杀人,不断将尸体开膛破肚,不断取出胸腔腹腔里的内脏,拿孙洪伟的话来说,他实在是太爱妻子了,不忍心看到妻子终日蜷缩在开着电热毯的被窝里不能下床。

可是,他却忍心杀死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人的心,真是不可捉摸。现实里发生的恐怖案件,永远比任何一部杜撰的恐怖悬疑小说更加令人毛骨悚然。

说到这里,这位微微发福的戴警官指着孙洪伟那死状惨烈的尸体,说:“现在你们应该知道他为什么会死成这样了吧?”

“难道……是他和董佳潜逃到这里来的时候,董佳旧病复发,无法再支撑了,于是杀死了丈夫,取出内脏吃掉了?”我的声音肯定很颤抖吧。

我不禁想到自己以前也曾经非常喜欢吃动物内脏,还有表妹小倩那个叫做薛骏纬的前任男友,也酷爱吃这个,冰箱里堆满了各种动物的内脏,不过,我发誓,以后我再也不会吃这些玩意儿了。

想一想,都觉得恶心。

戴警官摇了摇头,以一种难以形容的语调,伤感地说道:“不会的,董佳与孙洪伟感情非常好,她根本不可能下手杀死自己的丈夫。”

“那么……另有凶手?”我的声音更加颤抖了。

“不,我猜孙洪伟应该是自杀的!临死前,他留下遗言,嘱咐妻子一定要剖开他的尸体,取出内脏吃掉。”

真是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爱呀,以前听说蜘蛛交尾之后,雌蜘蛛会吃掉雄蜘蛛,以此作为孕育幼蛛的营养。但我实在无法相信,孙洪伟竟然自杀后献出自己的内脏,送给妻子食用,以求她能继续活下去。

我开始颤栗了。迪克与霍格也好不到哪里去,我们全如刚出锅的白灼虾一般,弯着腰,在绿油油的玉米田中央不住颤栗着,想要呕吐,却因为没吃多少东西而呕吐不出来。

孙洪伟的尸体依然躺在玉米田里,尽管没有蚊蝇骚扰,但因为地热的关系,戴警官担心尸体会腐烂,影响明天大批警力到来后的现场勘查,于是吩咐我们当中最年轻的迪克,回旅社厨房拿点冰块过来。

迪克离开后,戴警官又说道:“我估计孙洪伟和董佳也是误打误撞闯入了常青谷,好在昨天整个山谷里都没有其他人,否则孙洪伟也不会选择自杀了。”他的言下之意就是,如果他们在山谷里遇到了其他人,孙洪伟定会痛下毒手,为妻子猎取内脏。

“哦?!山谷里没有其他人?昨天杜老板、老李、黄阿婆和玉儿没在旅社中吗?”我诧异地问道。

“呵呵,我在来的时候,询问过老李,他告诉我,他昨天去市区采购厨房的食材,杜老板也呆在城区家里。黄阿婆和玉儿都住在距山谷三华里的村落里,因为两位老板都不在,所以她们也各自回家了。今天上午,老李直接在四川长途站接你们,杜瑜眉则先一步回旅社做准备,黄阿婆和玉儿也是今天上午才回到常青谷里来的。”

哦,难怪,昨天夜里我刚回了手机短信,杜瑜眉就给我发来了银行卡密码,还打来电话。在常青谷里没有手机信号,肯定无法回电话的,所以她一定在山谷之外。

戴警官的面色忽然变得凝重了起来,他若有所思地说道:“附近三华里的那个村落,家家户户都住在倚山壁而建的半圆形碉楼里,易守难攻,董佳应该没能力独力潜入并杀人,我现在担心的,是她会不会重新回到山谷中寻觅猎杀对象?说不定她已经潜伏在了附近,看到有人住进了旅社中,就准备着趁人不备伺机杀人猎取内脏。不过,董佳进食了一次人体内脏后,起码能够保证三天之内不需再吃内脏。”

我不禁暗忖,或许在三天内,我们还算暂时安全?

霍格也深以为然地说道:“那更加说明董佳就潜伏在山谷附近,要知道现在已经是初冬了,她在其他村落里没法潜入碉楼里找吃的,也只能回到这里来,毕竟这里有一大片玉米田,田里还有成熟了的玉米。”

我下意识地东张西望着,附近恰好有风掠过,远处的玉米杆正随风摇晃着,我不由得浑身打了个哆嗦。

董佳会不会就藏在玉米田里某个隐蔽的角落?我不禁暗中揣测着。

“蓝先生,你不用太害怕。不管怎么说,董佳也只是个女流之辈,体力气力都有限。就算她真要在山谷里杀人猎取内脏,也多半会杀女人。”戴警官面无表情地说道。

“哎呀!我得赶紧回旅社去!”我大叫着,向玉米田边缘冲去。小倩还在旅社里的呢,还有玉儿。现在旅社里只有老李一个男人,我实在是不放心,我担心董佳随时会潜入旅社对两个女孩不利。

我得保护她们!

我还没冲到玉米田边的田坎上,就迎头撞到了一个人,我和那人同时发出了一声惊呼。待我回过神来,仔细一看,撞倒的竟然是那位非主流青年迪克·韩。迪克拎着的一桶冰块也掉落在了玉米田里。迪克捂着胸口直喊疼,我一边道歉,一边帮他拣冰块,放回桶中。

拣好冰块后,迪克却没拎起桶,他愁眉苦脸地对我说:“蓝哥,你帮我把冰块送到尸体那里去吧,我实在是不敢再多看那具尸体一眼了。”

这家伙,轮到求我的时候,就称呼我为“蓝哥”了。

算了,还是我去送冰块吧。看他那副可怜相,我也不禁生出恻隐之心。反正我也能送冰块的,又何必让他再受煎熬?

我让迪克赶紧回旅社,不过我并没说让他去保护两个女孩,反正这胆小鬼也多半指望不上。但只要旅社里有这么一个年轻健壮的男人,估计董佳就算潜伏在附近,她也不敢轻举妄动。

看到迪克的身影消失在青纱帐之后,我拎着装有冰块的小桶转身回到了玉米田中央,交给了戴警官。戴警官均匀地将冰块放置在了孙洪伟的尸体四周,然后我们三人一同离开了横尸地点,出了玉米田,向旅社走去。

穿过旅社外那条两旁种着松柏的小径,我看到旅社大门紧紧关闭着。很好,他们听从了戴警官的指挥,一直紧闭着大门。我伸手敲了敲门,还大声喊着表妹小倩的名字。

足足过了半分钟,门才慢慢的打开了。门后,站着小倩、玉儿、杜瑜眉、老李与黄阿婆。

不错,他们连开门都是集体出动的,应该不会给董佳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不过,我怎么没见着迪克呢?

与此同时,我也听到小倩开口问道:“咦,迪克·韩呢?他不是给你们送冰块去了吗?怎么没和你们一起回来?”

我一下子就愣住了,呆立在门外,手足冰凉,张大了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迪克失踪了?从我在玉米田里与他分手,到现在发现他没回旅社,也不过短短不到十分钟时间,他是被董佳劫持走了吗?董佳只不过一个柔弱女子罢了,迪克却是运动达人,董佳有能力掳走迪克吗?我不认为有此种可能性,更何况我与戴警官、霍格在玉米田里布置冰块的时候,并没听到附近有打斗的声响呀。

可是,迪克到底到哪里去了?他应该不会恶作剧故意躲起来吓唬大家吧?在这非常时期,要是他真这么做,也太弱智了!他虽然喜欢玩,但是也不可能这么玩的。

不管怎么说,我们也得把迪克找出来。好在他只失踪了十分钟左右,如果是董佳干的,她肯定无法扛着迪克走到多远的地方。哪怕她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但毕竟也只是个柔弱女子,迪克又身强力壮。现在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迪克被击晕了,正躺在玉米田里的某个隐蔽角落。青纱帐成了最好的屏障,挡住所有人的视线,只要等到不久后天黑,董佳就能心情享用迪克的内脏了。

事不宜迟,戴警官招呼所有人分成四组,我们这里正好八个人,就连黄阿婆也算进来了,恰好四男四女。黄阿婆当然不适合外出搜寻,但是在旅社里也需要一个男人保护,所以戴警官让年龄最大的老李留在了旅社中。

戴警官与杜瑜眉一组,霍格主动走到小倩身边,而我只好和玉儿分在了一组。然后我们六人一同钻进了青纱帐中。我们以我和迪克分手的位置为圆心,呈放射状向四周搜寻迪克的踪影。我们不时互相呼喊,确定各自的位置,也让彼此知道自己是否安全。

一走进玉米田,玉儿就紧张地握住了我的手,手心汗津津的,我也下意识地握紧她的手,同时感觉心脏加速了跳动,怦怦的,仿佛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倒不是说在这一刻,我与玉儿之间的关系有了突飞猛进的进展,毕竟我们才认识了不到半天。

我曾经听说过一种理论,叫“吊桥理论”。

据说一个人看见喜欢的异性时,生理会产生自然反应,比如供血速度增加,心跳也随之加快。同样的,此种情况可以进行逆推,当心跳加快的时候,可以证明你很喜欢眼前见到的异性,跳得越快,证明你越对异性有感觉。

当一个人处于一个极度紧张的环境下,例如过吊桥的时候,心跳会加速,肾上腺素分泌加快,这都是正常的生理反应。不过,如果在这时看见桥对岸上站着异性,这个人就会突然发现自己对对方产生了好感。其实这种感情并不算喜欢,只不过是桥在晃动时带来的本能的心动感觉罢了。

现在我与玉儿的情况就很符合吊桥理论的定义,我们只是在极度危险的重压下,感觉到了恐惧,所以我们下意识地牵手,心跳开始加速,在危险到来的时候或许我们还要相互依偎。

但,这只是自然的生理反应罢了,并非我们真的情投意合了。我不断如此反复告诫自己。

正当我感觉有些尴尬的时候,忽然听到青纱帐深处传来了一声惊呼,是霍格的声音:“呀!我找到迪克了!你们快过来!他还活着!”

另外四人循声向霍格的所在位置狂奔过去。

几秒之后,我与玉儿穿越了玉米田,便看到了压倒一片玉米杆躺在地上的迪克。

迪克处于昏迷状态中,闪亮的光头上,前额似乎遭到了重击,有一处血痕与淤青,但没出血,只是造成了昏厥。

表妹小倩正跪在迪克肩膀旁的地上,用双手压迫着迪克的胸膛,正有节奏地用力按着他的心脏,嘴里还大叫着:“一下,两下,三下,四下……”

我知道,小倩正在为迪克实施心脏复苏术。谢天谢地,小倩是临床医生,能够以最专业的方式为迪克提供帮助。

十几秒后,迪克开始剧烈地咳嗽,身体陡然弯曲,膝盖差点砸在了他的鼻梁上。他终于醒了过来,睁开眼睛后,先是一阵迷茫,等他反应过来之后,眼中立刻流露出恐惧与后怕的神情,身体不住地颤栗着。

“刚才发生什么事了?”戴警官急切地问道。

“我……我被一个戴着面具的人袭击了……”他的眼神再次遽然空洞。

“戴着面具?男人还是女人?是不是董佳?”

戴警官说出董佳的名字时,小倩和玉儿都露出了诧异的表情。我们还一直没机会告诉她俩孙洪伟与董佳的事,更没告诉她俩那具被开膛破肚的尸体的身份。

迪克却眼神涣散地摇了摇头,说:“袭击我的人……身材高大,肯定不是女人……不是董佳!”最后四个字,他是歇斯底里喊出来的,嗓音高亢,透出难以抑制的激动与恐惧。

“究竟发生了什么?你不要着急,慢慢说。”霍格轻轻拍了拍迪克的肩膀,竭力想让他平静下来。

迪克深吸了一口气,慢慢开始讲述他在与我分别后的遭遇。

他在玉米田边缘,把冰块交给我之后,就心想着赶紧回到旅社时,只要回到旅社,关上门,与其他人呆在一起,就安全了。

迪克冲出玉米田,以最快的速度来到了旅社外那条两侧种满松柏的小径上。迪克本来想大声呼叫老李开门,但又总觉得这么大呼小叫,会让别人看轻自己,把他看作一个不堪大用的胆小鬼。更何况,旅社里还有两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早些时候,迪克因为发现躺在玉米田里的尸体,吓得魂飞魄散,语无伦次,就已经让两个女孩对他产生了轻视。这一次,绝对不能再这样了。

于是迪克站在旅社大门前,优雅地敲门,并小声说着:“开门,我回来了。”只喊了一声,他就没再喊了,因为他听到门内传来了轻微的脚步声。

“吱呀”一声,门轴发出痛苦的呻吟,然后门从里面被推开了。

迪克抬起头,看到的却不是老李、杜瑜眉、黄阿婆、小倩、玉儿中的任何一位,而是一个戴着怪异面具的身材高大的人。看此人体型,比迪克高了半个脑袋,应该是个强壮的男人。迪克正寻思这个男人是谁,为什么还戴着面具,那男人突然以极快的速度猛一低头,他的前额与迪克的前额重重地撞在了一起,如火星撞地球一般。

迪克根本没有任何心理准备,顿时眼前直冒金星,接着两眼一黑,便倒在地上昏了过去。虽然他是个身强力壮爱好运动的年轻人,但带着面具的神秘人所发动的攻击,实在是太出人意料了,迪克根本没有半点防御的机会。

等他再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玉米田里,是小倩用心脏复苏术把他救醒的。

迪克的叙述令我们深感震惊。

那个戴面具的人是从旅社大门内出现的?也就是说,之前他一直呆在旅社里!他是谁?他为什么要袭击迪克?

还是戴警官最为镇定,他问道:“那个神秘人,脸上戴着什么样的面具?”

迪克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回忆这段经历确实令他很是苦恼。经过一番绞尽脑汁的思索之后,他喃喃说道:“我也只是短暂地瞄了一眼,那似乎是个手绘的面具,很硬,因为他突然低头撞到我的时候,其实是以面具撞我的,所以我才会一下子就晕了过去。面具应该是金属制成的吧,哦,对了,我想起来了,面具上绘着的眼睛很古怪,一只眼睛睁开着,另一只眼睛则是紧闭着的!”

一只眼睁,一只眼闭,像猫头鹰一样的面具?

听到这句话,戴警官的神情不禁变得凝重了起来。

而这时,迪克似乎想起了什么,他突然大声说道:“对了,我想起来了,在我昏迷之前,曾经听到那个面具人对我说了一句话。”

“他说了什么?”我们异口同声地问道。

“他说……”迪克以一种极度冷漠沙哑的嗓音,模仿着面具人所说出的那句话,“你们全都滚出常青谷!这里是我的家!谁再留在这里,我就让你们死无全尸,全都变作一堆开膛破肚的烂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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