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卷十

早上沈默醒来的时候,枕边的温度已经没了,他捋了捋头发,又闭上眼睡了会才起来。

洗漱完走到楼梯口的时候闻到了空气里的香味,沈默抿了抿唇,下楼的脚步明显的快了些。

厨房里有碗碟发出的清脆声音,伴随着浓郁的香味,看着男人忙碌的背影,沈默唇角不自觉的弯了起来。

生活变的真实,也变的更加美好。

迈步走过去从后面搂着温祈,脸埋在他的后颈蹭了蹭,沈默吻了一下他的发丝,“早。”

温祈放下手里的勺子转身在沈默额头亲了一下,温柔的笑了,“早。”

背后突然冒出一股寒意,沈默回头,就见阳台不知何时坐在那里的萧亦笙正拿着剪刀在修剪盆栽,修长苍白的手指带着一股浓浓的书卷气,赏心悦目。

沈默推推鼻梁上的眼镜,手摸了摸温祈的下巴,凑过去吻了一下。

家里就剩下他们三人,除去上班的几位,还有二楼棺材里躺着的公爵大人正睡的沉。

早饭有花费不少时间熬出来的小米粥,还有几盘清淡的小菜,是沈默喜欢的。

三人坐在桌上安静的吃着早饭,偶尔交谈几句,温祈的嗓音一直温和,唇边挂着让人舒服的笑意,习惯在沈默碗里的粥喝完的时候会起身去给他再添一碗。

而萧亦笙话不多,每次开口的时候都在关键点上,不时跟沈默讨论开,多半时候,会有意无意的退后一步,不留痕迹的让沈默的观点张居上风,看着他眉宇间露出自信的神采,会适时的说上一句“夫人,我输了。”

在这个家里,七个男人无论是性格还是处事方式都完全不同,他们有自己独特的方式去呵护照顾自己的爱人。

林建白是绝对强硬的保护,平时说的不多,一旦沈默遇到危险,可以随时抛开生命的那种。

塞尔特是几人当中活的最久的,也是最简单的,他没有经历过那些喜怒哀乐,吸血鬼的世界只有两样不变的东西,生命,血液。只不过他的世界多了一样,尤为珍贵的,也是不可丢失的。因此,他会在背后默默守护着,用漫长的岁月去看着自己的小伴侣成长,蜕变。

楚霄的生活中心就是沈默,开心的不开心的都与他有关,唯一也是全部,一切以他为主。

乌尔罕.巴图爱的野性,不受束缚,他会把自己所拥有的一切送给沈默,并且更肆无忌惮的告诉全世界,这是他的爱人。

温祈有谁也做不到的温柔,他会把沈默照顾的无微不至,放在手心里去疼。

至于刘衍,是个阴晴不定的人,或许这一刻还在漫不经心的说着什么,下一刻就能翻脸。

而他的爱人并不是个柔弱的性子,反而很冷淡,也够严谨,错就是错,不会因为某些借口就会去推翻自己的结论,所以有时候刘衍会跟他发生口舌之争,闹僵了就冷战。

但是,沈默头疼的毛病犯了,他比谁都急,又碍于面子,只能背地里去四处寻老药方,是个心口不一,容易纠结的人。

而萧亦笙的爱一直是隐藏的,而且藏的极深,在谁也看不见的地方,他不会甜言蜜语,也不懂的怎么去表达,只是用自己的方式去宠溺他的夫人。

除了不食人间烟火的塞尔特,就他还没在事业上有动静,男人间的较量在沈默不知道的时候早就打响了,谁也不想输给谁。

古玩市场什么时候去人都很多,各色各式的古董眼花缭乱,琳琅满目。

沈默在听到萧亦笙说要来这里,毫无置疑的,他就一同跟过来了。

走在靠近马路的那边,替他挡住过往的人群,萧亦笙微微垂着眼帘,身上散发的气息清冷,像是浮华中的一泓清流。

擦肩而过的人们会留意两眼这个极为好看的男人。

停在一个摊位前,萧亦笙拿起一物,是个不起眼的蒜头瓶,底款大明成化年制。

摊位老板是个中年人,他带着利益的目光上下打量了眼沈默跟萧亦笙,说这是康熙官窑仿成化年的,绘声绘色,天花乱坠。

缓缓摇头,萧亦笙把瓶子放下来,拇指在瓶口摩挲了几下,他眯了眯细长的眼睛,“应该是光绪年仿康熙的。”

老板脸一绿,滔滔不绝的声音顿时没了,喉咙噎住。

沈默不懂,只是双手放进裤子口袋,默默的看着萧亦笙,偶尔会扫一眼那个老板。

最后那个瓶子以三千五的价格买了下来,瓷器仿品比较多,识货的太少,其实真的是大明成化年间的。

三千五买到手,再倒卖出去,就是一天一地的价格。

接下来,萧亦笙以同样的手段收入几件古玩,他一直不怒不喜,静的让人不敢去探究他所想。

原本平淡的视线一顿,沈默跟萧亦笙说了声就迈步朝不远处走去。

蹲在路边喝水的是个年轻人,五官深邃,是个老外,见一个陌生男人向他走来,不明所以,磕磕巴巴的用中国人听不懂的中文说了句“请问有什么事吗?”

沈默嘴角一抽,思索了会,他用英文做出自我介绍,萧亦笙听不明白,站在后面两步远,垂着眼角。

那个外国小伙子高大的身子一哆嗦,心想大夏天的,怎么阴森森的。

沈默侧头,看着萧亦笙的目光柔和,“他是我爱人。”

哇喔一声,外国小伙子露出惊叹的表情,吹了个口哨,在萧亦笙撩起眼帘的那一瞬间,他又打了个颤。

“前段时间我爱人一直戴在脖子上的玉佩丢了,很巧,我刚才看到你手上拿的那块跟他的很像,方便问一下,玉佩反面是不是有个字,雕刻的是笙。”

冷静的给出证据,说明来意,沈默有条不紊的说了几句,语气诚恳,他的内心跟面上的淡定表情相反,他很激动,估计那几个世界以前的崩坏程度比111所说的还要严重,竟然在这个世界见到了以前萧亦笙佩戴的玉佩。

谁知对方二话不说就从口袋拿出来递给他。

沈默说要给他钱,外国小伙忙摆手,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无所谓的耸耸肩,说是爬山的时候无意间捡到的,既然是物归原主,是中国人所说的缘。

“方便留个联系方式吗?”外国小伙突然腼腆起来,“别误会,我只是想跟你交朋友,你很有学问。”

虽然不知道对方是怎么通过短暂的交流就能判断自己有学问的,但是沈默还是拒绝了。

他主要是替对方着想,家里的那几位要是给知道,估计那人要遭。

礼貌的打招呼告别,沈默走过去,见萧亦笙抿着没有多少血色的唇,模样看起来很可怜,把自己锁在阴暗处,时间久了,就隔离了世界。

把那块玉戴到萧亦笙脖子上,什么也没说,只是用带着笑意的眼睛凝视着他。

丝丝暖意透过玉蔓延,萧亦笙看清了玉佩,他身子微顿,这是母亲遗留给他的唯一东西,一瞬之后,他抬眼,良久,把沈默揽入怀里,在喧闹的街头,两人静静的拥抱。

轻柔的嗓音压低,带着一丝叹息,萧亦笙说,“夫人,你待我这般,我该如何是好?”

手拍拍他的背部,沈默眯起眼睛看天,他弯起唇角笑了。

并没有过几天就有人找摊位老板问那个瓶子还在不在,在从老板口中得知买走的人大概特征后,很快就找到了萧亦笙。

圈子里的消息很发达,找件古玩,找个买家都不是难事。

来的人是个商人,第一次给出的价格没谈拢,第二次来,萧亦笙说出的价格高出第一次的三分之一,那人无奈,又回去了,第三次带来一个业界很有地位的老收藏家,指望能帮着压下价格,在跟萧亦笙对了两局棋之后,老收藏家看萧亦笙的目光变了,透着明显的赞许,甚至有虚心求教的姿态。

那个大明成化的瓶子以第一次的价格卖给那个商人,萧亦笙给了老收藏家那份薄面,不为别的,单是对方很高的艺术修养和一手好字。

在连续几次类似的买卖之后,萧亦笙渐渐有了名气,会有人上门找他去鉴定古玩,或者不确定价位,也会找他去估测。

古玩界卖的就是眼光跟经验,但是,这两样都太昂贵,很多人赔了多少万,甚至倾家荡产,家破人散,都未必能有。

在刘衍跟林建白的帮助下,私人博物馆开了起来。

萧亦笙能将黑的能说成白的,白的能说成灰的,脸不红心不跳的,是非颠倒就在半盏茶不到的功夫。

沈默每次目睹一场交易的过程,都在心里对萧亦笙的算计和城府重新估量一遍,他无数次感叹,还好这人是自己的爱人。

相比较萧亦笙的事业顺风顺水,温祈的工作更加的得心应手,还是在电台上班,他习惯也享受在深夜,告别喧闹跟浮躁,坐在直播室里静静的对着麦克风跟听众们天南地北的聊天。

雨水打在窗户上,发出清脆的响声,沈默的注意力从书上移开,他突然想起,很多年前,那天也是深夜,大雨,他听着收音机,那个男人的声音低沉温柔,说着那句“我喜欢你”,就算掩饰的再好,还是能听出的紧张。

男人有点感冒,也不知道带没带伞,揉了揉眉心,沈默换了衣服出门,二楼三个房间的门打开,塞尔特,林建白,楚霄三人看着沈默拿着雨伞离开,他们对视了眼,一模一样的嫉妒。

车子在雨夜开的平稳,车玻璃上雨刷左右不停摆动,手放在方向盘上,沈默望着外面模糊的景物,他深吸一口气,手指敲点了几下,暴露出这一刻无法抑制的心情。

当温祈走出电视台,跟同事温声交谈了几句想顶着雨离开的时候,他有些愣住,看着在雨幕中撑着一把黑色的伞,一步步朝他走来的年轻男人。

大脑没反应过来,他已经跑进雨里,视线有些模糊,“你怎么来了?”

沈默手臂微动,伞移到温祈头顶,挡住了雨,他把脸埋在温祈的衣领里面,牵起唇角笑了。

“突然很想你,所以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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