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采臣的家,住在一个名叫“盘龙谷”的地方。它位于平谷和天津的交界处,实际上已属于蓟县的地盘。我开车沿着阜石路,上西五环,然后经北五环转机场高速,在第三航站楼附近,盘上京平高速。

与丁采臣给我发来的路线图所标示的一样,差不多一个半小时后,我开始进入一条不长的隧道。最后,我在一个名为“田家峪”的收费站交了二十五元钱的过路费,开始拐向人烟稀少的山间小道。

秋天正在结束。山上的火炬树、元宝枫、黄栌、水杉之类,在寒霜中全都红透了。整个山峦铺锦堆绣,但它所呈现出来的色调,却并非单纯的红,而是一派夹杂着深紫、铭黄和棕褐色的斑斓和驳杂。这大概就是北京人常说的,只有在深秋时节才会出现的“五花山色”了。北京郊外,居然还有这么美的地方!你知道,当我开车行进在群山环绕的乡间小路上,梗在心头的那种感觉,除了惊叹之外,多少也会有一种无缘侧身其中的怅惘或愤懑。你不得不佩服有钱人灵敏的嗅觉。他们总是有办法在工业污染和垃圾围城的都市周边,找出一些风光秀美的残山剩水,并迅速将它据为己有。

按照我和丁采臣预先的约定,在一个人迹罕至的三岔路口,我果然发现了那座巨大的广告牌——上面果然写着“发展是硬道理”,而邓小平的半身画像,则略微有点失真。丁采臣的那辆黑色的大众“辉腾”,就停在广告牌下。他并未下车,只是按了两声喇叭,将手伸出窗外,朝我挥了挥,示意我跟他走。我们沿着起伏的山路往东,又开了大约十多分钟,在一处高尔夫球场附近,踅进了一个幽僻的盘山小道。

你如果去过朝阳的798或酒厂艺术区的话,就很容易想象出那些别墅的建筑式样。红色的砖墙、夸张得不成比例的长条形窗户、圆柱形的水塔、外露的青灰色的钢梁……如果没有楼前屋后那些高级轿车的点缀,乍一看,你还以为自己来到的地方,是一个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司空见惯的厂区。那些散落在平缓的山包上的建筑,隐伏在掉光了叶子的树林之中,拙朴中透着精巧,简单中隐藏着繁复。远远地看上去,仿佛那不是什么高档别墅群,而是随便码放在山间的一堆积木。

丁采臣是一个四十出头的中年人。个子不高,有点瘦,看上去一副病怏怏的样子。他穿着一件黑色带拉链的高领毛衣,灰色的灯芯绒裤子;窄窄的脸,络腮胡子,但并不显眼。眼睛很小,也很圆,在茶色的镜片后面挨得很近。

他有事没事总会时不时地吸一下鼻子。

我鲁莽地向他伸出手去,同时马上意识到,他其实并没有与我握手的意思,但为时已晚。为了避免尴尬,我只得一把抓过他的右手来,象征性地摇了摇——我发现,他的手掌也显得绵软无力。不过,总的来说,我并没觉得这个人有什么神秘感,或者,有什么让人感到畏惧的地方。甚至,他偶尔一笑,还略微带着一种矜持的羞涩。我不知道蒋颂平在向我介绍他时,为何神色那么诡异。特别是,为什么要把这个普普通通的人,与那部名为《倩女幽魂》的电影联系在一起。

丁采臣问我从哪来,路上好不好走,早晨刚刚在隧道发生的六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是否已经清理完毕。还有一些别的事。都是一些平平常常的话。随后,他朝不远处正在巡逻的两个保安招了招手。那两个保安立刻会意,随即改变了他们固定的巡逻路径,加快步伐,朝这边跑过来。采臣随后对我说了句:“我们先进屋喝杯茶。车上的东西,就让他们来搬。”转身就走了。

我不安地提醒他,两个保安恐怕还抬不动那箱子,丁采臣头也不回地摆摆手,“你别管,他们自己想办法。”

我跟着他,由北边的一扇小木门进了院子。沿着鹅卵石砌成的小径,绕过一簇被霜打暗的乌桕树丛,上了三四级台阶,来到了朝东的大门边。台阶下有一个窄窄的廊道,花木扶疏,与前院相连。

这幢别墅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它非同一般的私密性。玄关被垫高了,加上墙幕的间隔,下沉式的客厅、中西餐厅和宽敞的厨房,被自然地分割成三个独立的部分。客厅巨大的玻璃窗采光很好,由于院子的围墙很高,外面的行人不可能窥探到室内的动静。可对于主人来说,不管你透过哪扇窗户朝外看,不远处苍茫的山林秋色,都仿佛近在咫尺。

我曾经在电话中向丁采臣打听过客厅的大致格局。连日来,我对那面朝南的玻璃墙比较忧虑。因为你知道,光溜溜的玻璃根本拢不住声音。玻璃造成的反射,会使乐音在房间里到处乱撞,结像效果一定会很糟糕。按照我的建议,丁采臣在客厅的南窗新装了一个厚厚的布帘。单从这一点,你大概也可以判断出,丁采臣这个人,通情达理,凡事都很好商量。

这间客厅,虽说足够高大宽敞,但对于欣赏音乐来说,并不是一个适宜的环境。一般来说,扬声器总是要在短墙摆放。可问题是,这个客厅的短墙在东西两侧。西墙边的柜式空调不能随便移动,旁边还有一个巨大的玻璃鱼缸——水草柔软地披拂摇摆,两尾带鱼状的动物(当时,我还不知道它就是名贵的金龙鱼)来回巡游。而东墙的位置,有一个带转角的阳光房,是椭圆形的,也不适合摆放音箱。更何况,阳光房里还搁着一张木质的躺椅,旁边有一张小圆凳。

我注意到,圆凳上的托盘里,搁着一只咖啡杯和一本书,还有两枚女人用的淡蓝色的发卡。合情合理的推测是:在我们进屋之前,女主人也许正躺在那儿看书或晒太阳。这会儿已经走开了。

当那对沉重的AUTOGRAPH被人“呼哧呼哧”地抬进屋来的时候,保安的人数已经增加到了六个。丁采臣吩咐他们,将它放在南墙的落地窗边上。但这样一来,音箱距离沙发的位置就太近了,毫无疑问会影响到声音的定位。不过,我没有向丁采臣指出这一点。因为我已经发现,尽管丁采臣看上去沉静温和,可他一直紧锁着眉头,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似乎不怎么爱说话。

准备试音的时候,我问他介不介意把窗帘拉上,他静静地吸着烟,抬头看了我一眼,随后小声道:“噢,随你便。”

那声调听上去有些倦怠,虚虚的,丝毫没有发烧友在试听新系统时的那种压抑不住的兴奋。失望之余,我请他挪个地方,坐到沙发的正中间去。这样,他的耳朵与两个音箱之间,正好构成一个等边三角形。

他先是愣了一下,随后也就照办了。

为了使气氛变得轻松一点,我有点卖弄地向他介绍了一下这套系统的特点,特别是国际音响界对它的基本评价。我告诉他,这套系统能否算世界上最顶级的音响,我倒也不敢保证,但在我所听过的系统中,它毫无疑问是最好的。我半开玩笑地对他说,这款箱子,我已珍藏了十二年之久,一直舍不得出手,我对它的依恋,怎么说呢,里面有一种混杂着女儿兼情人的特殊感情。

“那样的话,岂不是有点乱伦?”丁采臣勉强朝我笑了笑,忽然道。

我带来了三盘试机碟。第一盘是钢琴作品,用它来测试声音的纯净度和系统的分析力,自然是必不可少的。为了让新主人领略一下AUTOGRAPH同轴单元那超凡入圣的延展性和人声之美,我选择了意大利歌唱家巴托利演唱的多尼采蒂的歌剧。至于动态、定位感和管弦乐的密度,我选了一套CHESKY公司于一九九〇年出版的理查·施特劳斯的《莎乐美》,这张唱片由多拉蒂指挥,皇家爱乐乐团演奏。众所周知,这是一张不可多得的名盘。它是伟大的录音师威尔金森鼎盛时期的作品。

我依次播放这三张CD,每张三至五分钟。当时,我已经吃惊地观察到,丁采臣其实是个音盲。他对音乐完全无动于衷。他脸上像是涂了一层蜡,没有任何表情。你知道,我的心里非常窝火。除了偶尔吸一下鼻子之外,他甚至一度从桌上拿起了报纸——大概是由于屋子里的光线太暗,随后又把它放下了。至于这个音盲,为何要嘱咐蒋颂平为他弄一套“世界上最好的音响”,其中的原因我没有兴趣去妄加猜测。我有些心灰意冷,不过是在麻木地履行交货的最后一个程序罢了。

多少让我感到有点意外的是,当我将唱片换到第三首,也就是《莎乐美》的时候,丁采臣忽然清了一下嗓子,对我道:“是不是太吵了一点?嗯?你不觉得吗?你能不能把前面那张盘,再放一下。”

我的脑子里还残留着放在一只盘子里,被端上来的圣约翰人头的影像,听他这么说,我赶紧中断了莎乐美那疯狂的舞蹈,重新换成了意大利美女巴托利。

“不不,不是这张唱片。”丁采臣再次对我说,“你最先放的,弹钢琴的那一张。”

原来他指的是罗热演奏的那张钢琴。

让我暗暗感到奇怪的是,在随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丁采臣一边听,一边竟开始发表一些简短的评论。更让我感到震惊的是,他显然已经意识到自己是个外行,发表评论时也有些迟疑,显得不太自信,但不知怎么搞的,我觉得他对音乐的大致感觉,还是相当准确的。比如:“钢琴的声音,就好像是在雾中传来的一样。我说的不是漫天的大雾,而只是那种薄薄的,像轻纱一般的雾。朦朦胧胧的,是不是?”

“也许吧。”

“这是谁的作品?”

“萨蒂,是位法国音乐家。”

“他有名吗?”

“不好说。”我把音量稍稍调小一点,对丁采臣解释道,“有很多人悄悄地喜欢他。”

“为什么说是‘悄悄地’?”

“噢,我是说,萨蒂在音乐史上的地位并不高。大部分听音乐的人,当然,我指的是在中国,不太知道他。不过,好像也不能这么说,喜欢他的人,近些年渐渐多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意思是说,在音乐史当中,他是一个地位遭到明显低估的音乐家。说起来,他还是德彪西的老师呢。”

“那么,这个德彪西,又是谁?”

“德彪西?我刚说过,萨蒂的学生啊……”

“别见怪。我是一个对音乐一窍不通的人。”从语调上看,丁采臣的心情似乎大有好转,“我们现在正在听的这首曲子,叫什么名字?”

“《玄秘曲》。”

“是不是有一层雾裹着?”

“没错。好像是有雾。我以前没怎么注意。”我笑道,“如果你喜欢这张盘的话,我可以把它留下来。”

“那倒不用。”采臣抱着双臂,声音再度显得矜持,有点冷冰冰的。

等到我们将萨蒂的那六首《玄秘曲》依次听完,坦率地说,我对丁采臣这个人,已在不知不觉中,产生了很大的亲近之感。看得出,这个人对古典音乐的知识简直是贫乏得可怜,也可以说是一无所知。但他在欣赏音乐过程中的那种专注和虔诚,却让我颇为感动。他不像一般发烧友那样,担心别人看轻自己,不懂装懂,夸夸其谈,不像他们那么自恋和神经质。在聆听《玄秘曲》的大部分时间里,他靠在沙发上,身体微微前倾,托着下巴,安静得像个梦中的婴儿,甚至连他时常要猛吸一下鼻子的惯常动作,一次也没有出现过。

“我再问个问题,如果弹钢琴的人不是罗热,而换成另一个人,效果会有很大的不同吗?”采臣把窗帘拉开,让院外的阳光照进来。他手里拿着那张CD,正反面看了看,对我道。

“那是不用说的。假如演奏者换成郎朗,你刚才感觉到的那层雾,也许就消失不见了。每个演奏家对作品的理解是很不相同的。”

“那么,除了这个萨蒂之外,还有没有其他风格类似的作曲家,可以听一听?”

我想了想,告诉他,假如他喜欢这种类型的音乐,刚才提到的萨蒂的弟子德彪西,就很值得一听。尤其是他的《意象集》和《二十四首前奏曲》。另外,肖邦的《夜曲》,海顿的钢琴奏鸣曲,也都是不错的选择。

“那么,什么是羽键琴?”

“羽键琴是现代钢琴的前身。有人叫它古钢琴。您也喜欢羽键琴吗?”我不由得抬起头,再次打量着这位让蒋颂平感到恐惧的神秘家伙。

“我从没听过。只是随便问问。”

丁采臣不安地看了一下手表,猛吸了一下鼻子,皱着眉头问我,如果现在不急着赶回去,是否愿意留下来和他一起吃中午饭。听得出,他的语气十分勉强,大概是希望我表示拒绝的吧。

虽说我心里明明知道这一点,但我却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留下来吃午饭。其中到底是什么缘由,你大概也能猜得出来吧。

他随后又补充说,他们家没有做饭,得到外面去,路有点远。临出门前,我去了一下洗手间。

我走到楼梯口对面,在开着“鹤顶红”的花缸边上,不经意中听见楼上传来了女人的咳嗽声。这人到底是他的女儿还是夫人,或者是别的什么人,我不知道。紧接着,又是两声咳嗽。当我从卫生间出来,不由得朝楼上看了一眼,又转过身看了看丁采臣,心里琢磨着,要不要提醒他招呼楼上的人一起去吃饭。

他正在门边换鞋。他脱下北京人常见的懒汉鞋,从衣架上取下灰色的风衣,忽然对我笑了一下,道:“对不起,忘了跟你说了,剩下的二十六万,我会很快打到你的账户上。不用担心,我有你的卡号。”

听他这么一说,我就有点后悔。如果他早几分钟说出这样的话来,我本来是没有什么必要留下来陪他吃饭的。

餐厅就在小区会所的隔壁,那是一个湖南风味的馆子。空气中隐隐可以嗅到陈旧而浓郁的辣椒油的味道。我们随便找了张桌子,坐了下来。时间似乎还早,大厅里暂时只有我们两个人。五六个服务员聚在服务台边上,很小声地用湖南话聊天。

不久,一个胖乎乎的姑娘,腋下夹着一本菜单,慵懒地朝我们走了过来。丁采臣从她手里接过菜单,随便翻了翻,就对胖丫头说:“先给我们上壶茶来,就普洱吧。另外,你替我拿个烟灰缸来。”

“我们这儿,是不让抽烟的。”胖姑娘态度生硬地说。

丁采臣抬起头,把鼻梁上的眼镜往上推了推,盯着她看了几秒钟,那神情,就像是他没弄明白对方说什么。随后,他嘿嘿地干笑了一下,再次对她低声吩咐道:“没关系。你替我拿个烟灰缸来。”

“可是先生,不好意思,按规定,公共场合是不准吸烟的,希望您能配合。不好意思,如果您实在想抽的话……”

胖姑娘没能把话说完。因为丁采臣已经从椅背上风衣的口袋里,摸出一个黑笃笃的东西来,轻轻地把它放在桌子上。

那是一把手枪。

丁采臣那张瘦削而灰暗的脸,陡然间也变得狰狞起来。我知道“狰狞”这个词,用得有些不太恰当,因为,突然浮现在他脸上的那片阴云,分明是一种不加掩饰并且在瞬间被放大了的痛苦。这种表情之所以令人胆寒,是因为我已经明显地感觉到,这个看上去显得病弱的人,眼看就要失控了。

我还是第一次在生活中见到真正的手枪。怎么说呢,恐惧就好像被什么东西包裹住了,我竟然忍不住想伸手去摸一摸。这个想要摸枪的冲动,使我一度忘记了害怕。说实话,虽然那把枪就在我的眼皮底下,我还是有点不敢相信这件事的真实性。当我从被延迟的惊愕中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发现,那个负责点菜的胖姑娘早已跑得没影了。

大厅里随之空无一人。

很快,一个五十多岁、自称是老板的人,旋风般地出现在我们面前。他弓着身子,谦恭地傻笑着,不住地点头哈腰。他称比他年轻至少二十岁的丁采臣为“丁大哥”(这说明他们本来是认识的),称刚才的那位胖姑娘为“小屄秧子”。她刚从醴陵乡下来,是他的外甥女。他不断地劝说我们,将座位移到包房里去。见丁采臣始终不发一言,老板也没敢再坚持。他又劝采臣将桌子上的那件“宝贝”收起来,免得待会儿客人多了,太过扎眼。采臣仍然不说话,就好像他沉浸在某种巨大的痛苦之中,渐渐地上了瘾,对老板善意的提醒置若罔闻。老板愣了半天,只得随手在那把手枪上蒙了一块黄色的餐巾。

桌子上很快就出现了各色菜肴,还有两只精致的水晶烟缸,外加一包“九五至尊”的南京牌香烟。

奇怪的是,在后来整个吃饭的过程中,丁采臣居然一支烟也没抽。他吃得很少,也不怎么说话。因为餐巾底下那把枪的存在,我心里盼望着这顿饭赶紧结束,即便他说过一些什么话,也完全充耳不闻。比方说,当我开车沿着京平高速往家赶的时候,在田家峪附近穿越隧道,我忽然回忆起来,丁采臣在饭桌上曾经问过我,如果这套音响系统将来出现某些故障的话,能不能麻烦我随时过来,帮他看一看。

我当时的回答大概是这样的:“那是自然的。干我们这一行的,都有点恋物癖。在常人看来,确实有点变态。一个好东西出了手,心里总会一直惦记着。一点都不夸张地说,就好像嫁出去的闺女一样。自己不能保护她,照料她,却暗暗希望新用家能像自己那样善待她。虽说明知道她已嫁了人,心里还是忍不住随时要去探望的冲动。这是发烧友的通病,外人是很难理解的。如果日后能有机会,到您家再看她两眼,对我来说,简直是求之不得啊!”

丁采臣心不在焉地道了谢。他盯着我的眼睛,半天不说话。看他那神情,就像是脑子里同时盘算着好几件事。最后,他大概是实在找不到什么话说,就再次提起了那笔钱,突然朝我灰灰地一笑:“放心吧,我会把那笔钱打到你的账户上。我这个人,没什么优点,但说话还是算数的。在这个世界上,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但我欠你的那二十六万,一分都不会少。”

那天下午,我从盘龙谷回到家中之后,你大概可以猜出来,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从网上将那部名为《倩女幽魂》的电影下载下来,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我只看了个开头,就已经琢磨出味儿来了。

我指的是,蒋颂平第一次向我介绍丁采臣的时候,为什么会莫名其妙提到这部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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