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档案室。

时间已经是晚上7点,宽敞的办公平台上,灯火通明,却只有郭小芬、马笑中、呼延云三个人的身影。

一份厚厚的牛皮纸卷宗摆在了桌子上。和电影里常见的那种落满了灰尘的景象完全不同,眼前这份卷宗相当整洁干净。足以证明,公安系统对档案资料的管理和保存是相当规范的。

打开卷宗,现场照片、现场调查报告、审讯记录、死亡证明等资料,展示在了郭小芬面前。

一张一张认真地看。

“死者系自行滑倒后,后脑触暖气片,致颅骨骨折,颅内大出血死亡。”法医在死亡鉴定上是这样写的。

郭小芬心里叹息,一个人的生命凋亡,不过就这么一句话而已。

警方对贾魁的审讯记录,几乎可以用“无懈可击”四字形容。据他陈述,当天下班后他约了几个朋友去喝酒,回到家时,发现妻子坐靠在暖气片下,流了许多血,人已经咽气了。他没有破坏现场,立刻报警。

陈丹的陈述只有寥寥几句,当天晚上她不在家,到街上闲逛去了,回来后才知道母亲的死讯。

然后,就是那几张现场照片。闪光灯下,背景异乎寻常的惨白,死者坐在地上,背靠着暖气片,圆睁着一双死鱼似的青白的眼睛,歪着脖子,嘴角挂着暗红色的痕迹。暖气片上,一大摊鲜血淋漓着。

她的毫无生气的眼睛里,有一种狰狞的厉色。

左脚上穿着一只拖鞋,右脚则是光的,那只滑掉的拖鞋在脚尖的前方。照片下面还附着说明:“鞋底在地板砖上留下的擦痕证明,死者系右脚滑出导致身体失控。”

还有一些照片,是室内的情形。陈丹的床上,被子叠得好好的,确实是没人睡过的样子,可以佐证陈丹所说当天晚上不在家的话。

“看出什么来了吗?”马笑中小声地问,紧张得眉毛直哆嗦。

郭小芬咬着嘴唇,缓缓摇了摇头。

马笑中沉默半晌,才嘟囔出一句:“也是,毕竟都这么多年了,不可能再……”

“一无所获。”郭小芬想。时间的尘埃真的可以把一切都掩埋掉啊!

说什么推理多么多么厉害,还不都是小说、电影中的虚构。

郭小芬心有不甘地重重将卷宗合上。眼前不禁浮现出躺在病床上的陈丹那不时翕动的睫毛。

痛心,而且无奈。

卷宗就要合拢的一瞬间,她听到一声轻轻的叹息。

是呼延云发出的,他一直插着裤兜站在她后面。

郭小芬惊讶地回过头,呼延云伸出手,把卷宗重新掀开,用手指点了点其中一张现场照片上,那只滑出的右脚拖鞋。

郭小芬看了看照片,又看了看呼延云。

呼延云的神情依旧冷漠。

郭小芬站了起来,对马笑中说:“你,扶我一把。”

马笑中懵头懵脑地,不知道她要干什么。

郭小芬把右脚的鞋脱下,趿拉着,然后身体向后倾倒,右脚一顺,把鞋滑了出去,马笑中连忙将她一把扶住。

然后,至少试验了十次以上。先开始郭小芬是“假摔”,后来是真的后仰倒下,把马笑中这堵“靠山”累得一头汗。

到最后一次,鞋几乎是踢出去的,碰到一条桌子腿,翻了个滚儿……

“好了,不用再试了!”郭小芬单腿蹦着把鞋够回来,穿上,“姓马的,看出问题来了吗?”

马笑中搔着后脑勺,一脸的困惑。

“滑出去的鞋,由于地板摩擦力的缘故,有可能出现一些角度上的偏差,但只要不碰到障碍物,在形态上永远是保持一致的,更何况报告上写得很明白,鞋底擦痕是连贯的,也就是说,鞋在滑出时没有跳起或抛出的现象。”郭小芬指了指照片,“这样一来,就绝对不会出现这张照片上的情况——鞋底冲上!”

马笑中惊讶地张大了嘴巴:“那……会不会是贾魁在发现死者时碰的呢?”

郭小芬一愣,觉得他说的有道理,但对照片细看之下,又摇了摇头:“你看,门在死者身体的左侧,即便贾魁进来发现死者,查看也罢抢救也罢,都不需要绕到死者的右侧,不会碰到那只拖鞋。更何况审讯记录上,贾魁两次强调,他‘没有破坏现场’。那么照片上的鞋底冲上,很可能是后来贾魁在伪造现场时,不小心碰翻的。”

马笑中有些激动:“这么说,姓贾那王八蛋还是有问题?”

郭小芬没有回答,看了一眼呼延云,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电话通了。

“喂,我是郭小芬。”

“什么事?”

“据说你是犯罪现场的刑事鉴识专家,有个悬案,六年前的,有现场照片,说是意外死亡,我看了看,觉得有些可疑,却又拿不出更强有力的科学证据,你能不能看一下?”

“我没时间。”

“跟陈丹案件有关,她妈妈六年前意外死亡……”

“你把卷宗放回原位,我有时间去看。”

然后,那边电话就挂上了。

郭小芬有些生气:“这个刘思缈,怎么总是这样!”

她刚刚要把手机放回口袋,却突然铃声大作,接通之后,听到的是林香茗那沉着中透露着一丝兴奋的声音:“小郭,你等一下,蕾蓉要和你说话。”

“小郭,我是蕾蓉,我有个发现。那两个火柴盒上的印刷字迹不是都模糊了吗?我在实验室对国内火柴盒生产厂商的资料进行了类比,发现火柴盒可能属于‘特供品’,即专门为某一客户生产的,这种特供品上的字迹大多不是印的,而是模压的,具备一定凹凸度。在纸张上写字,会在后面一页纸上留下微弱的压痕,静电压痕探测仪能使这些痕迹变得清晰可见,我就对其中一个火柴盒进行了探测,结果发现了一个标志:一个同心圆里有两个大写的‘T’字。”

郭小芬吃了一惊:“那不是天堂夜总会的标志吗?”

“是,这就是特供天堂夜总会的火柴,从一个侧面可以证明,凶手应该是个经常去这家夜总会娱乐的人,所以我和香茗想让你和呼延去一趟,了解一下这种火柴的使用人群、使用目的,看看能不能从中发现一些线索。”

郭小芬还没有回答,电话里传出了林香茗的声音:“小郭,杜处、林科、我和思缈都是经常跑案子的,天堂夜总会里的内保、Waiter恐怕天天拿着我们的照片往脑子里印,我们去了摸不到什么情况。所以只好拜托你们俩了,我要强调的只有一句话——千万注意安全!出现什么意外情况,随时和我联系!”

挂断电话,郭小芬神色凝重,KTV舞厅什么的倒是常去,但夜总会,她可从未涉足过。

“怎么了?”马笑中问。

“上边有任务,派我们暗访天堂夜总会……”郭小芬回答了半句,突然茅塞顿开,“你小子肯定老去那种地方吧?”

马笑中嘬着牙花子:“那是个有名的销金窝子,我一小警察,消费不起。不过,路数跟窑子应该差不多吧?”

郭小芬笑了起来:“就是个花哨点儿的大窑子。”

马笑中说:“那好办了,我道儿划得笔直。”

“哼,那你跟我们一起去,出了事情你扛!”郭小芬说完又有点犹豫,“路有些远,不耽误你事情吧?”

“近赌远嫖嘛!”马笑中咧着大嘴乐道,“哥哥现在最大的事情,就是给妹妹当一回护花使者!”

一道门,两个世界。

门,玄铁色的门,用霓虹灯装饰得流光溢彩,“TT”两个鲜红的字不停耸动,像毒蛇对天空吐着信子。

门的外面,是暗夜,路上的行人、自行车上的骑者、打车的小职员,像蚂蚁一样卑微地于沉默中涌动。

门的里面,迈进去,哪怕半步,立刻就——轰!音乐声和鼓点声犹如瀑布一般,席卷着迎头砸下!令人晕头转向。神志恍惚地沿着红色地毯步入DISCO大厅,就像食物沿着食管被吞咽进了胃。震耳欲聋的声音,分不清是音乐还是人的嘶叫,在激光灯、摇头灯光芒的扫射下,所有人的脸上都鬼一样狰狞。自由升降式舞台的正中,一个丰乳肥臀的长发裸女,伸出长长的舌头,舔吮着那根银色的钢管,一手摸乳一手抚臀,胯部活塞般剧烈地前后耸动,玻璃舞池下迸射出妖异的光芒,舞池里无数的影子,一面痉挛一面伸出手,冲裸女张着嘴嚎叫,活像一群在抽水马桶里翻卷向下的秽物……

先是失聪,而后失明,只觉得感官被无数因绚而烂的东西咀嚼着,向前的每一步,都成了自我崩解的过程。

“你说什么啊?”郭小芬冲着马笑中大喊。

“啊?你说什么?”马笑中冲着郭小芬大喊。

两个人喊了半天,才知道对方其实什么都没有说,跌跌撞撞到了吧台。坐下,马上有Waiter上来问他们要什么,郭小芬刚说了半句“三瓶啤酒……”就被马笑中一把捂住嘴巴,对那Waiter说:“半打科罗娜。”

然后在她耳边说:“你是盘子啊?没听说夜总会点啤酒按瓶的!”

郭小芬有点不好意思:“我怕这里酒太贵……”

“这里一杯白水也要三十!”马笑中斜睨着她,把腿一伸:“想省钱甭来这儿,街边小摊儿,啤酒三块钱一扎,冒顶还带沫儿。”

一边喝着啤酒,一边看着吧台调酒师扭动腰肢,杂耍一般将五颜六色的酒瓶凌空抛掷,腾挪飞转,不由得眼花缭乱。檀木饰金的巨大欢喜佛构成DJ台后景,无论是毗那夜迦还是观世音化身的美女,坐姿交媾的表情都有着一种狰狞的兴奋,给人格外妖魅的感觉。

两个穿着低胸紧身装、超短裙,裹着黑色丝袜,散发出诱人肉香的小姐凑了上来,眼皮上贴着的金纸被镭光一照,似两只叫春的猫。

“帅哥,不请我们喝杯酒吗?”其中一个嘤咛道。

马笑中歪着嘴:“白喝?”

“当然不啦!”那小姐笑着伸出纤纤食指,在他微微隆起的裤裆上画了一个圆圈,“喝完酒,推油、BODYMASSAGE、双飞……看帅哥中意哪种啦,出场也可以,不过要灌单的哦……”

“中意?”马笑中大笑,“我最中意的是百家乐和大满贯,可惜里子太薄,弟弟没劲,消受不起二位。”

两个小姐一看郭小芬,似乎明白了什么,笑得更淫靡了:“原来帅哥自带酒水啊,那我们就不打扰了。”说完双双翩然而去。

艳福难享,眼福却可以大饱。马笑中看着花枝招展的小姐们在大厅里莺回燕转,酒喝得非常惬意,边打嗝边飞哨,一副老行子的架势。

瞧见他这副色迷迷的样儿,郭小芬打心里腻味,转头一看呼延云,又不由得愣住了。

出于本能,所有人——无论是跳舞的、站立的还是坐观的,无不随着音乐和鼓点,共振着肢体的某个部分。唯独他,唯独这个呼延云,就那么冷若冰霜地静坐,一口口啜着啤酒,钢一样且冷且硬,不受任何诱惑,和整个夜总会所有人都“大异其趣”。尤其令人不解的是,他的目光像是一把冰冷而锋利的解剖刀,无情地划过在舞场中肆虐着的每一具肉体,终于化为嘴角一丝极度蔑视的冷笑。

这个怪物!郭小芬想。

趁着这个当儿,她仔仔细细地观察着舞厅的每一台酒桌,每一只手,每一张吞云吐雾的嘴巴,甚至每一柱仿佛烟火的光芒,但没有看到任何火柴盒的形迹。

“走,跟我下场子去!”马笑中抓住郭小芬的手,就要拉她下舞池。

郭小芬毫不客气,一把甩开:“你喝多了吧?”

马笑中嘿嘿嘿地笑,他是借酒“发情”,半打啤酒,郭小芬喝了一瓶,他只喝了两瓶,呼延云倒是闷声不响地喝了三瓶,于是又点了半打。谁想不过片刻,呼延云又咕嘟嘟三瓶下肚,双眼迷离着要去小解。

“你陪他去。”郭小芬对马笑中说。

马笑中很不情愿地跟着呼延云往洗手间走。呼延云一路踉跄,经过包厢区时,稀里糊涂推开厚厚一道门,入眼是一个脸孔尖瘦、头发稀疏的男人裸着身子,有个穿着橘红色OL套装的长发女郎跪在他两腿之间,一下一下地点着头。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那男人大怒,一个烟灰缸就砸了过来!多亏身后的马笑中,一把将呼延云拽了出来:“我靠!你丫惹大麻烦了!没看见门上封着包吗?”

门重重地关上,门把上挂着一条毛巾。

包厢门上挂毛巾,行话叫封包,表示里面正在行事,绝对禁止打扰!如果打扰,有个说法叫“掰棒子”,另一种观点是这三个字应该写成“掰蚌子”,总之是强行断春的意思,在风月场所是忌中大忌!

呼延云还懵懂着:“我……我要上洗手间。”

这个时候,那包厢的门“呼”地拉开了,脸

孔尖瘦的男子披了衬衫,提着裤子,敞着怀走了出来,凸出的眼珠子简直要爆裂一般:“操你妈的,是哪个王八蛋敢坏老子的好事?”

马笑中暗暗叫苦,这种事,按照道儿上的规矩,剁手都是轻的。谁知那男子只和他对视了一秒,转身就跑!

警察的本能,马笑中拔腿就追!在群魔狂舞的DISCO大厅里,很快就都消失了踪影。

呼延云本来就迷糊,这时也管不了许多,扶着墙找到洗手间解完了手,晃悠着回到大厅。看了看依旧HIGH得高潮迭起的那一群,拣了个空着的座位就瘫了下来,也不去找郭小芬了。

这时,卡座那边出事了。

王军被高秘书从市局里领出来之后,先找了个骨科医院把被刘思缈卸掉的膀子扶正,然后满世界找“撒火”的地方,就来到了天堂夜总会。他是常客,也是贵客,所以夜总会老总——道上绰号“大疤”的董豹,在人满为患的大厅里,特地切出一个卡座,亲自陪他喝酒。

酒岂无花?可惜这天不巧,超A级和A级的小姐都已经满活儿了,竟抽不出一朵,B级的小姐大多是飞台的,为防她们钓客,董豹不肯用,跟几位妈咪一商量,只好把刚刚进来的几个还正在培训中的小姐临时调来充场。

其中最美的一个叫娟子,虽然涂脂抹粉,艳若霞蔚,但是毕竟还是个雏儿,紧张得眉毛直哆嗦,一个劲地闪躲王军的猥亵。王军的手在她双腿之间越插越深,她却越并越紧,把王军的火一下子拱起来了:“操!洗个手都他妈不痛快!”

董豹面无表情:“跟王哥赔不是。”

“对不起……王哥!”

“对不起就完啦?”王军指指她的乳房,“来个鸡胸堡给哥哥吃。”

娟子咬紧牙,慢慢地摇了摇头。

董豹抬了抬眼皮:“妈咪没教你?”

娟子一下子站了起来:“董哥……当初我来的时候说好的,我只出素台!”

“操!”话音未落,王军一脚把她踹倒在了沙发上。

董豹挥了一下手,Waiter知道这是要照规矩行事,端着盘子上来了,上面十个椭圆形的马儿樽,都是盛得满满的龙舌兰酒。

“喝。”董豹指着酒杯说。

娟子拿起一杯,金黄色的液体在灯光的扫耀下,闪烁着烈性的光芒,她一闭眼一仰脖,把一杯酒喝了下去!

从嘴到喉咙,顿时像火烧一样,痛苦得她捂着脖子不住地咳嗽。

“喝。”董豹说。

第二杯酒下肚,娟子实在是忍受不了龙舌兰酒的辛辣了,用手掩口的当儿,伸出舌头在指缝间舔了一下。

喝龙舌兰酒,照习惯,是一杯下肚后,舔一口涂在虎口上的盐,再嚼一口柠檬,以冲淡酒的烈性。但是客人戏耍小姐,常常逼其喝“无料酒”,小姐为了对付,便琢磨出个花招,出场前把手在极浓的盐水中洗过一遍,这样即便是不刻意涂盐,只消舔一下手就能让口舌好过一些。

这套把戏,王军岂能不知道,抡起粗糙的巴掌,给了娟子一个大耳光,鲜血顿时渗出了她的嘴角。“臭婊子,敢撬面儿?好,我让你丫撬!你丫撬!”说着打开盐罐,把盐往她流血的伤口上撒,疼得她嗷嗷大叫,挣扎中咬了他的手一口。

王军大怒,一个耳光接着一个耳光,扇得娟子两边脸顿时肿了起来,从嘴里往外喷血,喷到最后竟吐出一颗牙来。她拼命挣扎,摔倒在地上,在酒桌下面乱爬,王军用皮靴跺她的腿,踹她的后腰,她一面爬一面大哭,嘴里还呜噜呜噜地不断喊着:“妈妈,妈妈……”

场景极其凄惨,然而围观的人们一阵阵地大笑,还有鼓掌的。

音乐仿佛骤然提高了八度,鼓点也更急促了,不远处,一些俊男靓女疯狂地摇摆着脑袋和屁股……

“王哥您消消气,消消气……”带娟子的妈咪上来拉着王军的胳膊苦苦哀求,“都怪我没调教好,芬妮已经丢了,您得给我留棵摇钱树不是?董哥,您也帮我说说话……”

董豹冷笑一声:“王哥飙了,就让他败败火吧。”

有了董豹这话,王军更加肆无忌惮了,一把揪住娟子的头发,抡圆了朝她脸上狠狠地扇……

但是这回,一只铁钳似的手,将他的腕子,死死地钉在了半空!

然后,他打了个哆嗦。

王军真的害怕了,因为面对他的这个人,火燎一样蓬乱的头发下,一双眼睛放射出仇恨的光芒——刻骨的仇恨!

夜总会里,为了小姐碴锛是常事,头破血流,闹出人命也不稀罕。

但眼前这个家伙,无论衣着、气质都完全不像是道上的人物,甚至可以说,他和这花团锦簇的夜总会格格不入。王军定了定神,恶狠狠地说:“你丫他妈哪条道儿上的?敢替她拔份儿?”

“我哪条道儿上的也不是!”呼延云一个字一个字地说。

不是道儿上的,居然公然和道儿上的头面人物叫板!围观的人都目瞪口呆,然而也就是两秒钟的事情,一个酒瓶就“啪”地砸在了呼延云的头顶上!

玻璃碴子、酒、鲜血,顺着呼延云的额头就哗啦啦地流淌下来,呼延云眼前一黑,坐倒在了地上。

“操!”董豹攥着剩下那半个酒瓶,狞笑道,“小兔崽子也敢到这里来拔份儿,给我打!”

一声令下,夜总会的内保们像鬣狗一样围着呼延云拳打脚踢,疼得呼延云抱着脑袋在地上打滚。

坐在吧台的郭小芬从呼延云挺身而出开始,就看见了他的一举一动,见他被暴揍,冲上来连拉带扯:“不要打人!不要打人!”然而她纤弱的身体,只被那些膀大腰圆的内保们一搡,就倒退出老远,然后又冲了回来。

也就是因为她的出现,王军一下子就认出来了,她和呼延云,正是昨天晚上擒拿他的那些人中的两员。

他的眼里顿时冒出一股杀气!对着董豹,中指和大拇指一捻,董豹会意,铁一样硬冷的声音:“狠狠打!让他有喘的没吸的!”

这是要内保们下杀手。一个内保抬起皮靴,对准呼延云的心窝就要做致命一踹!

“等一等!”竟是王军叫了暂停!

内保们都愣住了,齐刷刷看着王军,才看到,一片锋利的玻璃片,准准地压在了他的颈动脉上!

接着,从他的身后,露出了一个矮胖子得意的笑脸。

“朋友!”王军喘着粗气,“想出这道门,就别让我出血。”

“你丫,哪儿的?”董豹问。

马笑中掏出警官证在他眼前一晃。

“操!”董豹骂道,“一毛一,敢跑我们这儿龇屁!”

马笑中不慌不忙地把警官证塞好,拎起一瓶酒,猛地抡起,狠狠地砸向董豹的脑门!

董豹哪里料到这个矮胖子会突然发狠,躲闪不及,只听“啪啦啦”一声巨响,董豹捂着满脸鲜血的脑袋躺在地上嗷嗷地惨叫!

“豹哥!豹哥!”的呼叫声顿时乱成一团。

郭小芬知道,马笑中是在给呼延云报仇。

内保们想打马笑中,又不敢。黑道上有所谓三不惹,头一个就是条子。万一混乱之下杀了警察,那整条道儿上都不得消停了。

“我让你操!操啊!你妈了个屄的,敢跟老子撒野!”马笑中骂着董豹,另一只手上的玻璃片可是一刻也没离开过王军的颈动脉分毫。

王军知道这是个心狠手黑,真敢玩儿命的主儿,所以一动也不敢动。

“你!”马笑中指了指郭小芬,“扶着那个大侠,先走!”

郭小芬扶起呼延云离开了夜总会。

“朋友,可以撤火了吧?”王军对马笑中说。

“少他妈的废话!”马笑中喊道:“拿酒来!”一个Waiter连忙端上一瓶Baileys,马笑中冷笑一声:“糊弄娘们儿呢!换Vodka。”

王军心里一沉。

酒拿来了。马笑中从王军的头顶往下浇,然后掏出ZIPPO,啪地打着,点了根儿烟,叼着烟,用ZIPPO的火苗在王军耳垂上一扫,“滋啦”一声,吓得王军一激灵。

马笑中笑了:“走。”

王军为了不被烤全羊,乖乖地在他前面走。

出了夜总会大门,马笑中突然听见有人叫他的名字。一看,原来是郭小芬打了辆出租车,正等他。

马笑中照王军屁股狠狠一脚,把他踹趴在地上,蹿上车,司机立刻把车开走了。

“你们还不走?等我做什么!”马笑中责备郭小芬。

“废话,怎么能扔下你不管!”郭小芬说,“司机,赶快去附近的医院,我们这儿有个人需要包扎伤口。”

在医院,医生给呼延云的脑袋上裹了一层又一层的纱布。

“你干吗去了?”郭小芬在诊室外面问马笑中,“让你陪呼延云上洗手间,你倒好,把他一个人扔下,你看看他惹的这祸!”

“我追人去了。”马笑中使劲嘬了两口烟。

“追谁去了?”郭小芬问。

马笑中沉默了一下,才狠狠地吐出两个字:“贾魁!”

“啊?”郭小芬非常惊讶,“他在天堂夜总会?”

马笑中把事情的经过讲了一遍,然后说:“呼延云这小子误闯封包,倒是立了个大功,我在整个夜总会都没有发现火柴盒,却在贾魁所在的那个包厢的桌子上看见了,虽然只一瞬,但我敢肯定,绝对是同一个火柴盒。”

郭小芬低头沉思,马笑中突然叫了一声“坏了”,把她吓了一跳:“又怎么啦?”

“我不是拍了董豹一酒瓶子吗?咱们把呼延云送到离夜总会最近的医院来包扎,董豹那些小弟一定也会把他往这里送啊。”说完,他跳起来就往电梯间跑,刚到拐角,隐约听到一片“慢点抬豹哥”的叫喊声,连忙回来,和郭小芬一起,搀扶着刚刚包扎完的呼延云出了诊室,正慌不择路,一个俏丽的身影闪了过来:“跟我走!”

正是刚刚被呼延云搭救过的娟子。

顺着步行梯下了楼,已近子夜,街道漆黑,如泼墨一般。

“我常来这所医院看病,你们一出夜总会,我就打车跟着你们。”娟子指着呼延云问,“他……没事吧?”

声音发颤。

呼延云本来就喝了不少酒,又被酒瓶砸了脑袋,现在处于半昏迷状态。郭小芬说:“他没事。倒是你一身的伤……赶紧进医院诊治一下,然后回家休息吧。”

娟子一听,眼里顿时泪光莹莹:“我……我没有家。”

一时间,几个人都陷入了沉默。

片刻,郭小芬突然想起了什么:“有种火柴盒,一个同心圆里有两个大写的‘T’字,是你们天堂夜总会专用的吗?”

娟子点了点头。

“做什么用的?”郭小芬追问,“我在DISCO大厅里没看到啊。”

娟子说:“那是在包厢用的,客人要玩冰火九重天,点酒精炉加热茶水的时候使用。”

郭小芬一愣:“什么是冰火九重天?”

娟子不再说话。郭小芬料想是不便深讲的事,便和马笑中一起扶着呼延云打了个车,与她告别了。

“他怎么办?”在车上,马笑中指着呼延云:“你知道他住哪儿?”

郭小芬摇了摇头:“看他这样子,连句话都说不全了,先让他到我家住一晚上吧,你另外打个车回家。”

马笑中吹了个口哨:“这小子,好艳福!”

“你说什么?”郭小芬瞪圆了眼睛。

“我说,他这顿打挨得值!”马笑中哈哈大笑起来。

进了家门,摸开了灯,把一团烂泥似的呼延云放倒在床上,郭小芬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她看着这个四仰八叉的家伙,突然觉得他好古怪好矛盾:似乎很聪明,可是又笨到在夜总会里公开拔份儿,挨了顿臭揍。看望陈丹时,说“那不过是一只玩儿大了的鸡”,恶毒入骨,可是刚才又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姐挺身而出,险些把命搭上……

他的嘴角,还挂着一些挨打时吐出的污物。郭小芬用把毛巾浸在热水里,然后轻轻地将他的嘴角擦净。

突然,她看到呼延云紧闭着的眼睛里,慢慢地沁出了泪水。

醉鬼轻轻地抓住了郭小芬的手腕,嘴里不停地念叨着什么,听了半天,竟是翻来覆去的一句话:

“我不是疯子,我不是疯子……”

郭小芬把他的手放下,怔怔地看着他,然后关上灯,却继续坐在他身边,于黑暗中发着呆,一时间心事浩茫。

远处写字楼顶的霓虹灯,闪着扑朔迷离的光芒。

很久很久,她才在沙发上坐下,也许是太疲累的缘故,脑袋一偏就睡着了。

他。

躺在床上的他,眼皮偶尔一动,于是沉重的天花板在倏

忽的一视中,变成了淹没他的海水,他如浮尸一般起起沉沉,渐渐地陷入了彻底的大黑暗……

“呼延云,呼延云!”

有人一面叫他的名字,一面敲着什么。

在半梦半醒的状态中,他茫然地抬起头,发现自己正坐在高中课堂里,语文老师用指头敲着他的课桌:“叫你回答问题,怎么傻呆呆的不说话?又溜号了吧?想什么呢!”

满教室的哄笑声。

窗外,阴沉沉的,密云不雨。

他才转过味儿来,想把平摊在桌子上的本子掩起来,可是已经晚了,老师一把抢了过来。

“我就知道,你又在写小说,又在想那些稀奇古怪的事情!”老师把本子拿在手里,“下课去我办公室!”

下课了。敲门,走进年级组办公室。

办公室里,聚集着所有的老师,脸一律冲着他,可惜面容都是模糊的,像贴上了一层厚厚的玻璃纸。

每次都是这样,为了对付他一个,几乎要倾巢出动,犹嫌兵力不足。

“为什么你总是写这些阴暗面?!”年级组长扬着他的本子,不停地在半空甩动,“什么被城管逼疯了的修鞋女人,什么在商场门口拉二胡的瞎乞丐,什么用跳楼自杀来索要拖欠工资的民工,什么拒绝拆迁而被殴打的老头……”

他冷冷地说:“我只写我看到的。”

“那只能说明,你的视线是偏激的、狭隘的!”年级组长瞪圆了眼,“我们周围充满了温暖和光明,你怎么就统统没有看到!”

他放声大笑起来!

于是老师们的脸孔都扭曲、变形,仿佛是被天堂夜总会的满天星扫耀过一般。

然而,一切一切,都在他那狂放不羁的笑声中消失了。

学校,五层实验楼,外舷梯,最上一层。

晚风,撩拨着一个俊美少年的头发。

他真的很美很美,肤如凝脂,红唇贝齿,两道柳叶眉下是一双晶莹如洗、顾盼神飞的眼睛。多年以后呼延云看动画片《千与千寻》,才发现他好像千寻的男友小白。

“香茗!”呼延云大声叫道。

“哎!”林香茗一笑,“你上来吧!”一面说,一面不自觉地用手轻轻梳理着鬓角那一丝被风拂乱的长发。

呼延云上了去,两个朋友坐在台子上,望着浸在晚霞里的那一泓斜阳,很久很久。

“怎么了?”香茗问。

“还不是老一套,把我当成异端!”呼延云冷笑道,“一群帮凶!”

“帮凶?”香茗一愣。

“帮凶!”呼延云断然重复,又缓慢而深沉地续道,“帮着杀人,或者帮着阉割……”

“也许,你想多了……”香茗说。

呼延云看着他,慢慢地摇了摇头。

林香茗刚刚转学过来那会儿,和呼延云同桌,整日沉默寡言,后来有个同学打听到,他的父母离婚了,跟着奶奶过,便欺负他。

呼延云听说了,放学之后,把那个男生狠狠揍了一顿。

“你是什么脏东西,也配欺负香茗!”呼延云揪着他的脖领子,“今后再敢,揍死你!”

“脏东西”滚蛋了,呼延云转身要回家,才发现不远处,林香茗羞怯地看着他。

从此,他俩便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整所学校都在用最肮脏的语言描绘他俩的关系,但他俩不屑一辩,君子由来便是鹤,他俩的友情是那样的真挚和纯洁,何必跟那些“阉人”浪费唾沫星子!

“阉人”这个词,来自呼延云在全校大会上的讲演。

铁青色的大幕下,演讲的一个接着一个,神情都萎靡不振,口里满是歌颂、感激、赞美、宣誓……

轮到他了,跳上台,开口便是:“学校,只培养出两种人——死人或阉人。”

台下顿时骚动起来,一双双耷拉的眉眼都撑了开来,放射出毒毒的目光。

他才不在乎,因为他讲的是事实。沉重的课业负担、僵化的教育体制,学生们早就被家长、老师以及整个社会捆缚进了蚕室,一刀阉掉灵魂上的阳具,从此除了吃饭、睡觉、做功课,就是扑克、台球、游戏厅,即便偶尔感到两腿之间有点空虚,只要叼起烟卷,那些空虚就与烟雾一并缭绕到九霄云外去了。

中学如此,上了大学,也一样。

随便扒着某个教室的后窗往里面看,映入眼帘的都大同小异:一群无法再矫正的弯曲脊梁,托着一个个半张着嘴的脑袋,痴呆一般听着老师们一成不变的训示,神态和晚清以来那些皇城根下的遗民没什么两样。中午就蛆一样集体蠕动到食堂,留下一片狼藉,碎馒头、剩米饭、肉末儿、菜叶子,一起漂浮在泔水缸里——谁知道在其间倾倒了多少嚼得无味的麻木灵魂。

抽烟、喝酒、滥交、吸毒、打群架……打输了像猪一样嚎,打赢了像狼一样嗥。

“我们总得做点什么啊。”一天,呼延云对林香茗说,“这样下去,死的人越来越多了。”

于是办起了个杂志,内容就是:怎样不被人杀,而又决不杀人;怎样不被阉割,而又绝不把同类缚住手脚,吊起双足,抬到特制的木炕上,借此邀功请赏。

保命和保住生殖器,是这个时代最热门的两个话题。一时间对杂志的好评如潮,宛如死水微澜。

系主任专门找呼延云谈话,翻来覆去只有一句:

“做人,最重要的是安分守己。”

最后,他实在没的说了,对一直沉默的呼延云说:“你,表个态吧。”

“但丁的《神曲》,您读过没有?”呼延云平静地问。

系主任愣住了。

“里面有这么一句话:人不能像走兽一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呼延云说,“安分守己固然重要,但如果不追求知识和美德,那只配做走兽,谈不上做人。”

系主任发出一阵阵冷笑。

时光如梭,马上要大学毕业了,杂志的同仁都未免成熟起来,不愿再活在梦里,于是经费和人都日渐其少,终于偃旗息鼓。

原本就走在布满荆棘的道路上,需要彼此搀扶,现在,同路的人越来越少,他不禁感到举步维艰。

屡战屡败,呼延云听懂了一首名叫《江湖行》的歌:

见过许多我这样的年轻人,

走啊走啊停下来那么伤心,

这个曾是他们想要改变的世界,

成了他们不可缺的一部分。

他感到前所未有的抑郁:莫非我最终也逃脱不了被这个世界同化的命运吗?

学校注意到他的情绪反常,通知他体检。

进了医务室,才发现偌大的房间里只有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医生。

他在医生面前坐下。

医生扒着他的眼皮看了半天,突然问:“听说,你总看到杀人?”

他一愣。

见他没有回答,医生接着问:“你还有其他幻觉吗?”

幻觉?

见他还是没有回答,医生掏出一个小瓶子,里面装满了白色的药片:“一天三次,每次两片……”

“然后呢?”呼延云问。

“然后你就不会再有幻觉了,不会再为了幻觉而痛苦了。”医生很有信心地说。

拿着药瓶出来,他呆呆地站在校园里。

有一个曾经一起办杂志的同仁,现在搂着一个女孩子,笑逐颜开地走了过来,看见他,像躲避瘟疫一样走开。

“怎么啦?”那个女孩子问他的男朋友。

“你还不知道?全校都传开了,他精神有问题,学校已经专门请医生来给他诊治了。”声音远远地飘了过来。

头顶阳光灿烂,晃得他眯起眼睛。

“难道我二十年来所见的杀人,仅仅是幻象?”他想着自己是何等愚蠢,何等虚妄,咧着嘴傻笑起来。

那瓶药,他开始按时、按量地吃。

同班同学芷清,被学生会主席强奸后,从楼上坠落,死了。

把芷清的骨灰安置到墓地那天,呼延云也去了,吃药的缘故,傻呆呆的。

大学四年,他和这个同学没什么交往,只记得她是个相貌清秀,很老实的女生,脑子有点慢,平时不爱说话,总躲在教室的角落里,默默地看书。她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患尿毒症去世了,母女俩相依为命,日子过得很苦。

淫雨霏霏,芷清的母亲哭得几次昏厥过去。

不知为什么,呼延云脑海里突然浮起一幕情景:有一天,她突然来找自己,眼圈黑黑的:“你……你会破案?”

“没有,我只是比较喜欢看推理小说。”

“有个案子,你能不能帮我破破?”她的声音很低切,“我……我很害怕。”

呼延云很吃惊,详细一问,才知道她的书包、课桌里平白多了许多纸钱,圆形的,中间挖着方孔。

“我看书里说,路上踩到这个都会让鬼缠上,死掉的,更别说是……”她说的时候,身子微微发抖。

呼延云看了纸钱一眼,径直找到班里的团支部书记,把纸钱“啪”地拍在他面前:“为了争一个就业名额,把人往死里整?”

“你凭什么说是我干的?”团支书正气凛然地说。

呼延云冷笑一声:“纸钱上的大拇指和食指拿捏的印痕显示,这是右手捏纸,左手持剪子剪出的东西。一个人,做什么都可以左右手交换使用,唯独剪东西,必须按平时的习惯,才能操作完成。全班就你一个左撇子。你要不承认,我这里还有磁性刷,可以检测纸钱上的指纹——料想你办这个事的时候,不会戴手套。”

团支书愣住了,半晌悻悻地转身就走,呼延云厉声说:“别放着人不做,做鬼!”

呼延云把真相告诉芷清,她吁了一口气,笑了:“那太好了,我妈妈身体不好,要吃许多药,每天上学前,我都得把药片给她分好,中午吃的,下午吃的……”说着说着她神情黯然起来:“我不能死的,我死了,我妈妈就没人管了。”

从墓地回到学校就听说学生会那一群俊男靓女,信誓旦旦地替主席作保,是芷清主动勾引的他,为了要挟才自杀的。而且,“也是受害者”的学生会主席动用了家里的关系,加上校领导的庇护,竟然无事。

呼延云有点发懵。

一个人,一个女孩子,死了,就这么……完了?

他感到很冷,坐在座位上,浑身发抖。

团支书走了过来,关心道:“你是不是没吃药啊?赶快吃吧!”

说着还特地给他打来一杯水。

旋开瓶盖,倒出两片小药片,白色的,掌心里。

“我不能死的,我死了,我妈妈就没人管了。”

耳畔突然响起芷清的话。

他大喊起来:“芷清不是自杀的!绝对不是!她是被那个王八蛋推下楼的!”

团支书吓了一跳:“你……你快点把药吃了吧。”

他把药摔在地上:“我没有病!你给我滚!”然后对着同学们说:“有血性的,跟我走!替芷清申冤去!”

没有人回答,都远远地和他拉开距离,形成一个扇形。怕他的疯癫,又想看他怎样疯癫。

呼延云沉痛极了,指着芷清的课桌:“这个地方,不久前,还坐着一个活生生的姑娘,她和我们朝夕相处了整整四年啊!你们怎么能这样冷漠和麻木!”

“死了就死了呗,人都是要死的。”一个同学面无表情地说。

他看着他们,一个,一个地扫过,还有,地上那两片药。

“你——们——这——些——凶——手!”

他轻蔑地说。

他一个人,走过长长的、黑暗的楼道,手里拎着条棍子。

进了教室,他把那个曾经被评为“感动市民公德人物”“市志愿者先进个人”的学生会主席一脚踹倒在地,然后抡起棍子痛打,无论学生会主席怎么哀号,他也不停止,一时间鲜血四溅。

外面围聚的看客们,看着他血红的眼睛,不约而同地大喊起来:“疯子!疯子!”

结果,在毕业的前一周,疯子被学校开除了。

从前这个书痴一读就是一夜,书房的灯常常亮彻通宵。但是那天晚上,林香茗来看望他时,发现窗户是黑的,门一推即开,接着就看到了坐在窗台上的他。他把自己沉浸在溶溶的月光里,从侧面看,仿佛一尊冰雕。

“有一游魂,化为长蛇,口有毒牙,不以啮人,自啮其身,终以殒颠……”

他在喃喃些什么啊?林香茗不清楚。但是看他头发蓬乱、目光如裂,知道他心中是何等的煎熬。

“抉心自食,欲知本味,创痛酷烈,本味何能知……”

“呼延……”林香茗听他念得格外凄怆,不禁在黑暗中毛骨悚然,“你……

你可别吓我。”

“我没有疯,他们杀人。”呼延云慢慢昂起头,面上浮着青白的光芒,“他们让我吃药,他们污蔑我发疯,其实是怕我碍着他们的手脚,他们还要杀人,还要杀人……”

沉默良久,林香茗才说:“我来是告诉你……我要走了。”

呼延云怔住了:“去哪里啊,你要?”

林香茗说:“我在警官大学拿不到毕业证,所以要去美国留学,美国的行为科学非常发达,我想学会怎样读懂心灵……”

“对一群已经根本就没有心灵的行尸走肉,你学到的又能有什么用呢?”他悲愤地说。

林香茗走的那天,呼延云去送他,两个朋友,坐在候机大厅里,居然整整沉默了一小时。

“前往纽约的乘客,请在登机口排队办理登机手续。”候机大厅里,突然回荡起声音。

“我……我要走了。”林香茗的声音有些沙哑。

呼延云身子一震,仿佛从梦中惊醒。

“你走吧!不要再回来了!绝对不要再回来了!”他对林香茗大声说完这句斩钉截铁的话,转身就走。

林香茗呆呆地望着他的背影。

他看不到,呼延云满脸的泪水……

香茗走后,呼延云感到分外的孤独。被开除的大学生,工作不好找,他就在报社、杂志社打工,几年时间换了许多地方,所见的,无非是更多的阉割和死亡。

疲惫时,他经常独自站在大桥上,看着桥下那神情麻木的一群,于熙熙攘攘中无可奈何地涌动着,像从下水管道排出的一汩汩黑色腐臭的污水。

“他们是将死,还是已死呢?”他想,“他们想过这些问题吗?”

仰头,都市。上空,流云。

少年时代的慷慨激昂,越来越少了。取而代之的,是周而复始的绝望。绝望是一种最痛苦的折磨,所以他掉头发,神经痛,整夜整夜地失眠。睡不着觉,就瞪圆了眼睛,凝视着头顶的黑暗,看长夜怎样把自己一点点消磨净尽……

看了太多的死亡,而又尽力不使双眼蒙上荫翳,所收获的,除了无穷无尽的痛苦之外,就是一项特殊的才能——无论多么复杂、离奇、凶残的杀戮,他也能一眼就看破真相。

经常青梅竹马的好朋友蕾蓉,把那些最难侦破,最没有头绪的案件的卷宗拿给他看。

而他,片刻即解。

别人感到震惊,而他只无限悲凉。每一次侦破成功,就其本质,都是杀戮越来越多,越来越频,才成就了他那所谓的天才推理能力。

杀人者,充溢于周围;而他,只有一个人。这样下去,他知道,他早已成为大黑暗的死敌。

他甚至清楚地看到黑夜中渐渐逼近他的,无数刀锋林立般白森森的牙齿。

他已经被鬼魅包围。他听说吸血鬼的牙是有毒的,凡被咬者,一定会化为新的厉鬼——更加凶残和可怖的厉鬼!

这是比死亡更加可怕的事情!

他无路可走,所以长啸、狂歌,像魏晋那些自我放逐于竹林中的人们一样,试图用癫狂的行径掩盖自己还活着的真相,但是有什么用呢?

那些鬼魅,还是扑将上来,用尖利的牙齿咬住了他的咽喉,撕开了皮肉,拼命啜吸他滚烫的热血……

疼醒了。

他睁开眼,黑暗。

头像要裂开。

躺了许久,半梦半醒,浑浑噩噩……

他坐起来,渐渐地,眼睛适应了浓重的黑暗。

他看到了坐在沙发上沉睡着的郭小芬,看清了她雪白的腿,还有丰满的胸脯,在呼吸间诱人地起伏着。一种原始的欲望,一种基于黑夜的本能,在他身体里涌动起来。

旁边,电脑桌上,有些亮得耀眼的东西,看清楚了,是一把锋利的水果刀。

他狞笑起来。

他从床上站起,抓起那把水果刀,用舌头舔了一下刀刃,冰凉。

慢慢地,偏过头,墙上,挂着一面镜子。

他盯着那面镜子。

镜子里面,清晰地照出了一张野兽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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