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你怎么带了个乞丐回来?”雪兰嫌恶地捂住了鼻子,真心太臭了。

李氏却把女人扶去了她的卧室,对雪兰说:“这是……这是你们莺莺姨,还记得我跟你们说过吗?小时候跟娘一起长大的人,我唱文小生,她唱小花旦。”

“她是小黄莺?”雪兰惊讶地问。

李氏拿手绢擦了擦泪说:“是她,就是她,她在街上喊了我一声,我……也看了她好久才认出来。”

李氏很少说她在戏班子时的事情,但是每回说起来,都会提起一个人,就是小黄莺。她们六七岁时就在一起学戏了,吃睡在一起,挨打在一起,唱戏都同台,跟正真的姐妹没两样。十七八岁的时候,李氏叫刘老爷买走了,从此她再也没有听说过小黄莺的消息,没想到竟然会在如此大的沪市相逢。

“莺莺?莺莺?”李氏也不嫌脏,拍着女人的脸说,“你醒醒?”

“夫人,她身上很热,怕是发高烧了,不如给她盖上被子捂一捂,捂出汗就好了。”大妮说。

“胡扯。”雪兰一头汗地说,“外面三四十度,你给她捂汗?赶紧去请医生啊。”

把楼下诊所里的老大夫请上来看了看,老大夫探了探脉搏说:“她这情况不好啊,你们看过她身上没有?有没有伤处或者溃烂,这味道不大对啊。”

李氏请老大夫去了门外,然后和大妮给女人退下了衣物,一脱下来不要紧,雪兰几乎当场吐出来。

那味道太恶心,和着屎尿和脓水的味道,女人身上大片大片密密麻麻的红斑,□□不知道是被烫过还是怎么的,满是漆黑的疖子,一个一个的,太恶心了。

“哎呀……”大妮也是个小姑娘,看了一眼,就远远地避到了一边,和雪兰一样脸色苍白地靠在墙角。

“娘,这不会有传染病吧,你小心点,别乱碰她。”雪兰比较胆小,有种想马上去洗个澡的*。

李氏皱了皱眉,给女人盖上了一条床单,然后走出去跟大夫嘀咕了两句话。

大夫摇头说:“看来是病入膏肓了,你们最好赶紧送医院,家里用艾叶烧了熏烤,小心染上病。”

大夫离开后,李氏回来看了那女人一会儿,忽然拿起钱包,对雪兰和大妮说:“你们帮我一把,带她去医院。”

“娘,这是啥病啊?”雪兰问。

“是……花柳病。”李氏叹息道,“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本来要去搀扶人的手颤巍巍地收了回来,雪兰犹豫了好一会儿,才扶了上去。

虽然心里知道普通接触没事,不过还是有点害怕,花柳病……如果仅仅是淋病还好说,一旦染上梅毒,那就是绝症啊。

女人穿上李氏的一件衣服,然后在三个女人的搀扶下,坐上一辆黄包车,去了最近的妇幼医院。

在医院里,穿白大褂的医生对李氏说:“有很严重的性病,下|体被烫过,所以高烧不退。”

“大夫,救救她。”李氏伤心道。

“我们尽力。”

这个年代还没有抗生素之类的药物,传说中的盘尼西林也还是传说中的,治疗性病没有特效药,死亡率很高。治疗梅毒最好的药是一种黑药膏,里面有汞化物,敷在身上杀敌一万,自损八千。

女人还在昏迷,医院给挂上了盐水,一天就要两个大洋的住院费和药钱。

李氏坐在女人身边,边流泪边说:“小时候,师父罚我,不给饭吃,她就把自己那份省出一半来给我。那时候还说,长大了要一起离开那鬼地方,谁想到……呜呜呜……”

“她喊我李江海的时候,我还惊讶,谁晓得我的艺名啊,不想竟然是她,怎么落得这个地步……”

大妮小心翼翼地对李氏说:“夫人,这个要饭的女人早几天前就在路边了,恐怕她早就认出你了,只是没敢来认你。”

两天后,那个女人才睁开了眼睛,看到李氏的第一眼,脏兮兮的女人竟然露出了微笑,浑浊的眼睛似乎陡然发亮了。

“江海……”她根本已经发不出声音了,张开嘴也只是发出一股恶臭。

李氏却一点也不在乎,握着她的手说:“我知道,我知道,你别说话,不想咱们姐妹会在这里相逢。”

说罢,李氏嚎啕大哭。

女人清醒之后,就总想跟李氏说话。

“我看你像,没想到真的是你,那时候我觉得自己快死了,就喊了你的名字。”女人沙哑着声音说。

“你早几天就瞧见我了,为什么不叫我一声呢?”李氏问。

“我不敢相信是你,我还怕叫了,你不应我。”

女人断断续续说了她这些年的事情。

李氏叫买走之后,她一直在戏班子唱戏,后来班主赌钱欠了债,就把戏班子卖了,她们那些女孩也都被辗转卖了。她被卖到了上海的河北堂子,一开始是在长三书寓里唱小戏,还红过四五年呢,可是很快就不行了,去了二道堂子,一年年的,最后去了花棚子,到上个月,她直接被丢了出来。

“还是……你命好。”

“别说了,别说了。”李氏只顾着哭。

可是女人已经没救了,大夫说她病入膏肓是真的,到后来她就一直昏睡,很少清醒。

她清醒的时候会跟雪兰说话,问雪兰:“你是江海姐的女儿吧,长得跟她小时候真像,都这么俊。”

但有时候她会犯糊涂,直接把雪兰当成了李氏,跟她絮絮叨叨说这些年的遭遇和过往的趣事,有时候会笑的很幸福,有时候又哭的很凄凉。

她之前住在花棚子里,下面□□长满了杨梅疮,为了不妨碍接客,老鸨就拿火钳子一个个烫,烫掉了就没事人一样去接客。可是这种东西是能烫没的吗?又不知道消炎和卫生,肯定越烫越烂,直到烫也没法烫的时候,就扔到街上去了。久病加上性病后期,身上到处都在溃烂,根本就是在拖延时间了。

两个月后,女人在医院的病床上撒手人寰了。

她死之前还清醒过一会儿,精神很好,仿佛是回光返照,轻轻唱了一小段梆子戏,咿咿呀呀的,李氏一边哭一边跟她对戏。

这件事之后,李氏消沉了很久,她给女人买了棺材,葬在了沪市的青山上。

“她从小就说,以后要回陕西,回自己的家,没想到末了也没能回去。”李氏说,“那些拐骗妇女孩子的人真是该死。”

沉吟良久,她又说:“当初我要是没哄着老爷把我买走,只怕也是这个下场。”

雪兰也很消沉,因为她受到了惊吓,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她从没见过这么可怕的人,这么可怜的人。

有时候一闭上眼睛,她还会想起那个女人腐烂的身体,恶臭的气味,恐怖的伤痕。

似乎是头一次,雪兰见识到了这个世界的可怕。

因为无论文学作品还是报纸新闻,纸上读到的,永远无法跟现实相比拟。

后世人喜欢看恐怖和惊悚片,因为坐在黑漆漆的电影院里,看着屏幕里人们的恐怖经历,会联想到自己的安全感,那种真正的站在旁边看戏的感觉。

可是雪兰不一样,她想起那个女人的时候,总是浑身战栗,似乎下一秒,自己也会遭遇到这些。她甚至又回到了刚来这个时代时的恐惧,害怕的不敢出门,因为想起指南书上讲的,刚来沪市的外地女子被抓紧窑子的故事。

这件事情带给雪兰的震撼是难以形容的,她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也许应该写一个故事出来给大家知道。

在华夏的传统文化当中,没有什么人比妓|女更可怜、更卑微、更被人鄙夷了。

要看一个国家究竟是什么样的,光鲜亮丽的高楼大厦和满嘴跑火车的政客都是虚的,要看就看这个国家最黑暗的角落里是什么样的。

写妓|女并不是为了噱头,提高曝光率,相反作为一名女性,她去描写这类特殊群体,如果有一天身份曝光,也许会给她带来无穷的麻烦。

尽管如此,雪兰也决定写这个题材。因为这是一个女性集体失声的时代,或者可以说女性自千年前就失声了,一直到今日,或许可以第一次发出自己的声音了,那么为什么不发声呢?

雪兰自己也是一名女性,生活在这个时代,她深深地感受到了女性的不易和艰难,也许一篇小说不能让女性翻身,但起码她代替最卑微的女性们向这个不公的世界发出声音了。

想要了解妓|女们的生活其实并不难,很多指南书里都详细的介绍了这类群体的□□,从很多八卦小报纸上也能了解很多。

可是最深入的了解不是来自别人,就是那个死去的小黄莺。

从她断断续续的语言中,雪兰知道了她的一生,更知道了那些地方到底是什么样的,到底有多么可怕。

雪兰本打算以小黄莺为女主角的,可是又觉得无法代表整个群体,因为这世上有无数个小黄莺,她们各有各的不幸。思考了很久很久,直到某个晚上,雪兰偶然看到一本杂志上刊登的时,有了一个想法。

她在自己的稿纸上落下了四个字,作为自己新书的标题。

千年,是因为娼|妓业已经在华夏的国土上存在了上千年。冰冻,是因为自从存在,就一直冰冻在此,顽固、冷酷,令人窒息。

小说的开头比较独特,也不知道能不能为当前的人们所接受。

她写道:“我是一条哈巴狗,也许前世是个人吧,我住在八大胡同,一个妓|女养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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