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了两个钟头查访附近居民,想确认莱格特太太和小姐看到的男人。我的运气不好,不过倒是问到了一个消息。一位普雷斯利太太——脸色苍白,似乎身患疾病,住在和莱格特家隔了三户的房子里——提供了第一条相关线索。

普雷斯利太太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常常坐在前屋的窗旁。有两个晚上,她看到了那个男人。她说他是个高个子,挺年轻的,她觉得,而且走路时头会往前倾。不过街道光线太暗,她没办法描述肤色和穿着。

她头一回看到他是一个星期以前。他在对街来回走了五六趟,每趟十五至二十分钟,侧着脸,好像在往普雷斯利太太家或是莱格特家的方向观察,或者在找什么东西的样子。她觉得那天晚上头一回看到他的时候应该是十一到十二点之间,最后一次约莫凌晨一点。几天后的晚上,也就是星期六,她又看到了他。不过这回他没走动,只是站在街角往街头的方向看,大约是半夜。半个钟头以后他走了,之后她就再没看见过他。

普雷斯利太太见过莱格特家的人,但对他们的事所知甚少,只听人说过那女儿有点野。他们看起来人不错,只是不太跟别人来往。先生是一九二一年搬来住的,除了管家贝格太太之外谁也没带。普雷斯利太太知道这位管家现在去了住在伯克利的富曼德家。直到一九二三年,莱格特太太和加布丽埃尔才搬了过来。

普雷斯利太太说她前一天晚上没有坐在窗前,所以没看见莱格特太太在街角处目击到的那个男人。

一个叫沃伦·达利的男人住在对街,他家靠近普雷斯利太太看到的那个人所站的街角。星期天晚上他锁门的时候,在前廊撞到一个男人——显然就是同一个人。我打电话过去的时候达利不在家,不过他太太跟我讲完这些话以后,打电话找到了他。

达利说那个男人一直站在他们前廊,可能是要躲开或者观察街上某个人。等达利一开门,那人马上朝街尾的方向跑了。达利冲他叫道:“你在这儿干什么?”他根本不理睬。达利说那人约莫三十二三岁,深色衣装,穿得很体面,鼻子又长又细又尖。

这些就是我从近邻那里得到的全部了。然后,我去了蒙哥马利街的斯皮尔斯-坎普-达菲证券公司找埃里克·柯林森。

此人年轻高大,金发,古铜色皮肤,打扮时髦;面容英俊有余而灵气不足,一望即知是那种对马球、射击、飞行或者诸如此类的事情——甚至可能不止其中的一种——无所不知的人,但对其他的事可就不怎么样了。我们坐在客户接待室的厚皮椅上。现在是闭市时段,房里已经很空旷,只剩一个弱不禁风的年轻男人在黑板上演算着数字。我对柯林森讲述了窃案的事,然后问他莱格特小姐和他在星期六晚上看到的那个男人长相如何。

“我记得他长相平淡无奇。当时天已经黑了。矮壮类型的吧。你觉得是他拿走了钻石?”

“他是从莱格特家走出来的吗?”我问。

“至少是从草坪那边出来的。他好像慌慌张张的——所以当时我就想到他可能有问题。本来我打算跟过去,问问他想干什么,可是加布丽埃尔不肯,说有可能是她爸爸的朋友。你问她爸爸了吗?他交往的人都很怪。”

“访客有可能那么晚才走吗?”

他避开了我的视线,于是我问:“当时几点?”

“半夜,要我说的话。”

“半夜?”

“没错,半夜三更,坟墓里的鬼都跑出来的时候。”

“莱格特小姐说是过了凌晨三点。”

“你也看到了!”他大声嚷道,沾沾自喜,一副从争辩中证明了自己的样子,“她视力很差,可又爱漂亮不肯戴眼镜。她老出这种错,桥牌技术拙劣得令人发指——常常把烂牌看成王牌。那时候搞不好是十二点一刻,她看了钟,把长短针给搞混了。”

“那可挺糟糕,”我说,“谢了。”然后便往吉尔里街的霍尔斯特德-博尚公司去了。

沃尔特·霍尔斯特德是个温雅苍白的人,秃顶而发福,眼神倦怠,衣领过紧。我告诉他我的来意,然后询问他对莱格特的看法。

“我知道跟他做生意没错,而且他在科学界受人尊重。你为什么这么问?”

“他家的窃案很可疑——总之是有些问题。”

“啊,那你就错了。我是说,要是以为像他那种有身份的人会搅进这种事情,你就大错特错了。推诿给一个用人,当然了,那是有可能的——这种事已经司空见惯了,不是吗?但莱格特不会。他是个有地位的科学家,对色学的研究贡献很大。而且,除非敝公司的信用部搞错了,他也颇有财产。倒不是说他是那种字面意义上的富翁,但也足够有钱,不至于做出那种事。而且——这话请你不要传出去——我刚好知道他在西蒙国家银行的存款目前已经超过了一万美元。你知道,那八颗钻石的总值还不到一千二三百美元呢。”

“你是说零售价?那你是花了五六百块买进的了?”

“这个嘛,”他微笑了起来,“七百五比较贴近事实。”

“你当初是怎么想到要把钻石交给他的?”

“正如我告诉你的,他是我们的客户,而当我了解到他用玻璃做的那些实验,就想如果同样的方法可以用到钻石上就太妙了。菲茨斯蒂芬——我主要是透过他才知道莱格特的成果——有些迟疑,但当时我是觉得值得一试——现在也一样——所以就拜托莱格特尝试一下。”

菲茨斯蒂芬这名字挺耳熟的。“你说的是哪个菲茨斯蒂芬?”我问道。

“欧文·菲茨斯蒂芬,是个作家。你认识吗?”

“嗯,不过我不知道他到了西岸。我们以前常常一起喝酒。你知道他的地址吗?”

霍尔斯特德帮我在电话簿里查到了,是在位于诺比山的公寓。

从珠宝店出来,我到了米妮·赫尔希住家附近。这里是黑人区,想得到精确的消息就更是难上加难。

我好不容易问到了这些:米妮四五年前从维吉尼亚的小镇温切斯特来到旧金山,最近半年都跟一个绰号叫犀牛廷格利的黑人同居。有个人告诉我犀牛的本名叫埃德,也有人说是比尔,不过他们都说这个人年轻、高大、黝黑,下巴上有个疤,很容易认出来。还有人告诉我他就靠米妮跟弹子球过日子,没发火的时候其实还不坏,不过真发起疯来的话比魔鬼还可怕。想要找他的话,每天傍晚到小兔麦克理发店或者大脚吉伯的雪茄店去就行。

我问了这两家店的方位,然后回市中心,到警察总局的警探组。主管当铺的小组没人。我穿过走廊,向达非探员询问是否有人被指派了莱格特的案子。

“问奥嘉吧。”他说。

我走进会议厅,一边寻找奥嘉,一边想着像他这种专破谋杀案的警探会跟我的工作扯上什么关系。奥嘉和他的搭档帕特·雷迪都不在。我抽根烟,猜着又有谁被谋杀了,然后决定给莱格特打个电话。

“我走了以后,有警探到过你那儿吗?”他嘶哑的声音飘进耳朵时,我问道。

“没有,不过没多久前警察打过电话,要我太太跟女儿到金门大道一个地方去认尸。她们几分钟前才走。我没跟着去,因为那个嫌疑犯我没见过。”

“金门大道的什么地方?”

他不记得门牌号码,但知道在哪一带——凡尼斯大道往北。我道谢,然后赶了过去。

在他提到的那一带,我看到一名穿着制服的巡警站在一幢小公寓楼门前。我问他奥嘉是不是在里头。

“三二○房。”他回答。

我搭了吱嘎作响的电梯上去。到了三楼,和莱格特太太跟小姐撞了个正着。

“现在你可满意了吧,米妮跟这案子没有半点关系。”莱格特太太瞪视着我。

“警察找到你们说的那个人了?”

“对。”

我又转向加布丽埃尔·莱格特。“埃里克·柯林森说你星期六晚上到家的时候才半夜,顶多也只晚了几分钟。”

“埃里克,”她与我擦肩而过走进电梯,同时很不耐烦地说,“是个蠢货。”

“哎呀,亲爱的。”她母亲跟随她走进电梯,一边温和地责备着。

我沿着走廊走到门口,跟正与几个记者讲话的帕特·雷迪打了个招呼,然后挤过他们进入一个很短的通道,穿过那里,到了一间摆设寒酸的房间,死者就躺在靠墙的那张床上。

警察局鉴定组的菲尔斯从放大镜上方抬起眼睛,朝我点点头,然后继续检查那张线条简洁的沉重木桌的桌脚。

“所以你又跟我们搅上了?”奥嘉把他的头跟肩膀从窗外退回来,对着我咆哮。

奥嘉五十岁,身强体壮,老爱戴一顶西部电影里警长的注册商标——宽边大黑帽。他那颗硬得跟子弹似的脑袋里还真有不少东西,而且跟他合作也很舒服。

我看了看尸体——四十岁左右的男人,脸色苍白凝重,短发稍微发灰,留着毛茸茸的深色八字胡,粗手粗脚的。他肚脐的正上方有个弹孔,左胸偏上的地方也有一个。

“是个男人,”我把毯子盖回他身上时,奥嘉说道,“死的。”

“还有什么新的消息吗?”我说。

“看来是他跟某人合伙偷了钻石,然后另外那家伙决定独吞。信封在这儿,”奥嘉从口袋里掏出信封,拇指在上头搓了搓,“可是钻石不在,全被另外那个在不久前沿着防火梯下去的人带走了。有人看着他溜走的,可是他穿过小巷子以后就消失了。是个长鼻子的高个儿。”他捏着手里的信封指指床上,“那人在这儿住了一个星期了,名叫路易·厄普顿,衣服的标签是纽约。我们都不知道有这号人物。这幢破烂公寓里没半个人见过他跟别的什么人在一起,也没人承认认识这个长鼻子。”

帕特·雷迪走了进来。他是个高大、乐天的年轻小伙子,经验尚浅,但脑子里的东西足够弥补这一欠缺。我对他和奥嘉讲了自己目前的进展。

“长鼻子跟这个家伙轮流监视着莱格特家?”雷迪问道。

“或许吧,”我说,“但也有可能是内贼。你手里有多少信封,奥嘉?”

“七个。”

“这么说,装草坪上那颗钻石的那个不见了。”

“那个混血女仆呢?”雷迪问。

“今晚我就要去找她的男人。”我说,“你们的人会跟纽约那边查查这个厄普顿吗?”

“嗯。”奥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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