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演讲前,我们应反复修改、锤炼演说的开头和结尾,直至令人满意,然后,再使它们完美地结合在一起。现在,人们已进入了一个快节奏的时代,因此,任何与此时代主旋律不相符的演讲都会招致听众的反感,至少是不受欢迎的。

在这一方面,塔瑟斯的保罗所铸成的错误是无人堪比的。有一次,他在演讲时滔滔不绝,众人皆感难以忍受。其中有一位年轻人名叫艾伍提可斯,起身回到自己的房间,结果失手从窗户上掉下了什么东西,差点打断了保罗的脖颈,即使这样,保罗也不肯结束自己的演说。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是否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形呢?在这里,我再给大家介绍一个类似的、亲身经历过的事例:

一次,在布鲁克林的大学俱乐部里举行了一场晚宴,一直持续到深夜还没有结束。席间,许多演讲者已进行了发言。当钟表的时针指向了凌晨两点钟的时候,有一位博士先生站起来讲话。依照当时的情景,如果他是一位机智、敏感和有洞察力的演讲者,他会寥寥数语结束发言,然后让大家早点回去休息。事实怎样呢?非常遗憾,结果与大家预期的恰恰相反,他作了一场长达四十五分钟的关于反对动物解剖实验的长篇大论。早在其演讲未至中途时,听众们已按捺不住性子,他们多么希望有人像艾伍提可斯那样,也失手从窗户上掉下什么东西,以早些结束这场演讲啊。

劳瑞默先生曾经是《星期六晚间邮报》的一名编辑,那时,他告诉我:“当邮报上的系列文章最受人们青睐、意犹未尽时,我会停止对这些文章的刊载。”我不禁纳闷:“为什么要停止刊载呢?为什么要选择那样的一个时机呢?”劳瑞默先生这样回答我的疑问:“人们最为青睐的时刻预示着人们厌倦心理的即刻到来。”

这道理同样适用于公共演讲。因此,当听众还在意兴盎然地聆听你的演说时,你就应为演讲的结束做好准备了。

《高山之上的布道》这篇耶稣基督曾经作过的最伟大的演讲是在五分钟之内完成的;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说》只有区区十句话而已;阅读《人类起源》整篇文章所用时间也会比阅读早报上的谋杀故事少得多——总之,一定要让你的演讲简练!再简练!

尼亚萨市阿克迪肯镇的约翰逊博士编著了一本书,内容有关于非洲的原始人群。为了编著此书,他与那些原始人群共同生活了四十九年,积累了翔实的第一手材料。在书中,他提到:在村落会议上,演讲者绝不能占用太多的时间,否则,人们就会用“足够了!”“足够了!”这些话轰他下台。据说,在另一个部落里,人们给予演讲者的时间只有单腿能够站立的那么久。当演讲者双腿站立时,他就不得不结束自己的演讲了。

对于普通的听众而言,虽然他们可能更富有礼貌和涵养,但也绝不会喜欢长篇大论的。因此,你要从失败的演讲中吸取教训。不要熟视无睹、头脑昏昏。如何演讲,离不开正反典型讲例的功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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